工伤生育保险文件解读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生育
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韩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解读
一、各单位为什么要给职工办理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和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未载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生育的,符合规定的待遇由该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二、各单位需要给哪些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分为两类: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编内人员特指本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借调或支教到本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包含借调到别处的人员,不包含公务员和参管人员,不包含退休和返聘人员。
2、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为单位在编所有人员,包含公务员和公务员参管人员,不包含退休人员。
三、遇到有人员增减和工资变化时,为什么应该与每月25日前及时填报《增减明细表》、新增及减少人员导入模板电子版?
1、工伤和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已与省上联网,未按规定时间申报、全额缴费的,视作该单位参保人员没有变化,单位新增人但没有及时申报和缴费的人员员若被认定工伤,待遇由该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2、参保人员自参加工伤保险并全额缴费次月起发生工伤事故的,其待遇标准等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3、缴费工资与享受待遇有关,所以必须如实填写最新工资。编
内人员工资包含各类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编外人员工资收入低于2018元的以2018为标准上报。
四、支教人员和借调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什么不能从原单位上报?办理生育保险为什么要从原单位上报?
1、工伤认定的其中一条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某同志编制在A校,因工作借调或支教到B校工作,在B校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系统只认可从B校办理的工伤保险。B校没有给该同志办理工伤保险,被认定的工伤待遇将由用人单位B校赔偿。所以在哪工作,就从哪个单位办理工伤保险。
2、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必须在单位编制册名单里,所以必须在原单位上报。
五、个人需要缴纳办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吗?缴纳费用费用标准是什么?
财政供养人员的工伤、生育保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非财政供养人员的工伤、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2、编内人员的工伤保险为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二,生育保险百分之零点六。编外人员的工伤保险为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五
六、用人单位缴费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什么必须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1、用人单位办理缴费手续时,应该填写《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进行缴费。
2、每年初到地税部门缴纳全年工伤、生育保险费。否则,欠费期间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七、为什么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办理生育保险?为什么男同志也要办生育保险?办理生育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1、 因为生育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所以在编所以人员必须参与
办理(包括公务员及参管人员)
2、办理生育保险后,男同志享受1000元待遇;女同志顺产享受1800元待遇,剖腹产享受4000元待遇,产前检查享受500元待遇。
八、异地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1、异地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填写《韩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审批表》到生育办进行审批。
九、工伤报案、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哪些时限性?
1、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人社局(电话:5211245)和市工伤生育办(电话:5190008),并将伤者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垫付,因伤情严重需要到市外就医的,需要到市工伤班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市人社局将对工伤发生的基本情况予以调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工伤认定。
3、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伤残待遇由市工伤生育办按鉴定等级支付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