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中心小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东乡中心小学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做好第18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沁民宗组„2016‟2号)精神,按照《沁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学生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民族大团结,为实现沁阳教育“河南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加快推进“四个沁阳”建设提供良好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社会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向学生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意义,使全体学生了解民族知识和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礼仪教育,贯穿
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个方面,增强学生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活动时间:2016年3月
四、活动内容
1.围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黑板报、QQ群、向家长发一条民族团结短信、LED显示屏、等形式积极宣传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我市民族聚居地发生的巨大变化,引导全体师生增强民族团结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学校礼仪课程,上好民族团结教育课,并在各学科教学活动中有机渗透。
3.组织开展征文、手抄报、绘画比赛等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帮助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
4.组织学生收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马本斋和他的母亲》,并写出观后感。
5.开展“两个一”教育活动即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校会、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焦小亮
副组长:韩应波
成 员:吕发朝、严二宾、王颖、辖区各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发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东乡中心小学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