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委托运营协议
污水提升泵站
委托运营协议
甲方:管理委员会
乙方:
2014年2月
鉴于:
1)为了规范污水治理行为,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2)X 经济开发区泵站将收集的污水提升到X 新区污水厂进行处理,为让污水厂进水水量持续稳定、进水水质控制在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从而保障污水厂出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3)为维持提升泵站的正常运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对泵站设备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管理,及时的维修、保养、排除故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4)泵站集水池污水厌氧分解产出大量有毒气体,如H2S 、SO2、CO 等。为保障泵站值班人员人身安全,需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值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管理。
5)(X 新区污水厂)是X 水务集团全资子公司,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提升泵站的管理方面经验丰富,X 新区污水厂有给排水、机修、电工、自控等配备齐全的专业队伍。
1. [项目名称]
本委托运营项目名称为:污水提升泵站(共7个泵站)项目。
2. [委托运营原则]
本项目的委托运营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 符合开发区规划及X 区环保局要求;
(3) 有利于保障污水泵站设施安全稳定,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4) 有利于完善开发区生态园区的功能配套。
(5) 有利于保障托管期间的运营安全。
第一章 委托运营权授予
3. [委托运营权授予]
本项目实行委托运营,甲方通过签署本协议授予乙方本项目的委托运营权。
4. [委托运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运营业务范围为:已移交污水提升泵站设施的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对已移交污水提升泵站设施的巡视、检查、日常维修、年度维修、抢修、抢险等,以及对运营托管协议范围内涉及的人力、财产等运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前述范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调整。
5. [委托运营期]
本项目的委托运营期为【2】年,合同期限为【2014】年【3】月【1】日至
【2016】年【2】月【28】日止。
6. [禁止转包与分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运营、维护已移交污水提升泵站设施的任何工作不得转包或者分包给任意第三方。
第二章 工作交接
7. [泵站设施移交] 污水提升泵站设备、设施在移交前需经甲方大修,确保移交时全部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大修的,因泵站移交前需甲方负责的恢复性大修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签字完成后视为设施已移交乙方,乙方即为该设施的管理人,移交记录签字当日为设施移交日。
8. [风险转移] 在乙方运营维护期间有义务对室内和露天泵站设备、设施资产管理,避免造成甲方资产损失,但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风险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1) 全部污水收集管网、检查井盖等受到人为及自然灾害损坏。
2) 在运营维护期间因停电、抢修、雨污未分流、自然灾害等非存在管理不当原因造成的集水池水位升高,导致污水通过管道及检查井蔓延到村庄、农田、蟹塘、鱼塘、泵站等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 泵站设施的运营维护
9. [工作范围]
按照维护计划和维护内容对甲方的泵站进行维护。维护的范围包括甲方7个泵站的粗格栅、螺旋输送机、污水提升泵、阀门、闸门启闭机和高低压控制系统。维护计划和维护内容见附件二和附件三,附件二、三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管理制度及接受监督]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运营维护的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经营状况、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1) 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运营维护管理制度,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 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和统
计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3) 委托运营期间如遇紧急、特殊、极端情况,乙方需向甲方及时报送处
理预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方案落实。
第四章 运营费及款项拨付
11. [运营费用]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运营费用分为人工成本、日常维护保养费、设备大修费、汽车费用、安全费用、管理费用,每年运营费用共计¥4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元整) 。运营费用清单见附件一。
12. [运营费拨付]
运营费用以每年分两次收取,每年7月30日前收取半年运营费用¥244,000.00元;每年12月30日前收取半年运营费用¥244,000.00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次付款时开具收款收据。
甲方在核付乙方的运营费时可以直接扣除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扣款以及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检测、鉴定等费用;乙方可以收回因甲方违约而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及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运营费用。
第五章 泵站设施的维修
13. [日常维护]
为保持设施正常运行而对设施进行为日常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 [抢修]
设施发生损坏必须即时进行维修以恢复其设计功能的为抢修,发生设施需抢修情况时乙方应在了解相关信息并报甲方备案批准后组织实施抢修。
15. [抢修费用]
每年设备大修(含抢修费用)前,乙方应在了解信息后向甲方申报处理预案并按双方商定的方案实施。如在一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超过一万元部分由甲方承担。
设备不能满足生产条件及达到预期目的,由甲方批准确定需要重置改造的,重置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16. [新资产权属]
日常维护、抢修过程中若形成的新旧资产,该资产应归甲方所有。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17. [甲方权利]
(1)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及本协议监管乙方的委托运营服务;
(2)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设施运营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养护、运营效率评比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3) 监督乙方实施委托运营协议内容;
(4) 对乙方运营质量、维护水平进行抽检和年度评估;
(5) 乙方继续运营本项目将危及到公共安全或者将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时全盘接管本项目;
(6)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18. [甲方义务]
(1) 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营费;
(2) 甲方实施监督检查审批方案时不得妨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19. [乙方权利]
(1)
(2)
(3)
(4)
的补偿;
本协议约定的委托运营范围内,设施运营维护管理业务; 维护设施安全运行的权利; 请求甲方支付运营费的权利; 乙方承担甲方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方同意可获得相应
(5)
政策;
(6)
(7) 有权享受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市政及环保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有权合理、独立地行使生产运营权和管理自主权;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0. [乙方义务]
(1) 按照设施运营规划及甲方的要求组织运营服务;
(2)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运营维护设施,并先向甲方申请报批预
案;
(3) 保持设施持续运营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中断设施的运
营;
(4) 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管理
和其他管制措施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5) 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为员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
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标准;
(6) 在委托运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服
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委托运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运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7) 委托运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
变更委托运营权;
(8) 配合甲方开展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9)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委托运营协议的终止
21. [届满终止]
委托运营期限届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22. [提前终止]
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提前终止:
(1)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 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
止协议;
23. [ 提前终止补偿]
因不可抗力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导致提前终止的,相关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4. [终止前责任]
本协议终止前,任何一方均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章 附 则
25.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有)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6. [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正本2份由甲方、乙方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 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章 附 件
附件一 【运营费用清单】
附件二
附件三
【运营维护计划】【运营维护内容】
附件一 运营费用清单
污水提升泵站运营费用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日常维护保养费、设备大修费、汽车费用、安全费用、管理费用,每年运营费用共计48.8万元。
备注:每年运营费用优惠后488,000.00元。
附件二 运营维护计划
(1#泵站)运营维护计划
(2#泵站)运营维护计划
(4#泵站)运营维护计划
(6#泵站)运营维护计划
(7#泵站)运营维护计划
附件三 运营维护内容
签 字 页
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于2014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