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地市城镇化的水平比较
福建县域的城镇化水平还很低。
全省59县市中城镇化水平在40%以上的只有18个(表1),
其中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上的17个县上40%的只有8个(2)
福建各地市2007年的人口数,gdp 和财政收入
2007年福建各地市上半年GDP 经济总量排名...! 泉州 泉州上半年GDP 突破千亿 今年上半年, 泉州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07.21亿元(第一名) (包括晋江GDP 完成202.49亿元,继续位居全省县市第一) 福州市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801.6亿元 厦门市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15.7亿 漳州市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55.1亿元 莆田市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39.38亿元 三明市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28亿元 龙岩市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27.97亿元 宁德市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94.8亿元 南平 暂无数据 2004年末福建人口:4200万 2004年末福建省人口估算4200万 1. 政府公布人口概况 200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351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万人,其中,0-14岁的人口占19.3%,15-64岁的人口占72.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8.5%。全省人口出生率11.58‰,死亡率5.62‰,自然增长率5.96‰。全省城镇化水平为46%。 2. 2004年末福建省人口估算:4200万 笔者运用人口估算方法对福建省2004年末各市人口估算如下: 福州市 面积 2003年户籍人口 2004年末估计人口 鼓楼区 37 49 70 台江区 18 31 50 仓山区 139 37 60 马尾区 254 15 50 晋安区567 25 70 福清市1932 120 180 长乐市 718 67 100 闽候县(甘蔗镇) 2133 61 70 连江县(凤城镇) 1191 62 80 罗源县(凤山镇) 1081 25 30 闽清县(梅城镇) 1469 30 30 永泰县(樟城镇) 2243 36 40 平潭县(潭城镇) 371 39 50 小计 12153 597 880 福州地区人口再估算(通过卫星图像分析):2005-06-29 福州市 面积 2003年户籍人口 2004年末估计人口 鼓楼区 37 49 75 台江区 18 31 35 仓山区 139 37 70 马尾区 254 15 50 晋安区 567 25 60 福清市 1932 120 150 长乐市 718 67 100 闽候县(甘蔗镇) 2133 61 60 连江县(凤城镇) 1191 62 70 罗源县(凤山镇) 1081 25 30 闽清县(梅城镇) 1469 30 30 永泰县(樟城镇) 2243 36 40 平潭县(潭城镇) 371 39 40 小计 12153 597 810 厦门市 面积 2003年户籍人口 2004年末估计人口 思明区 75 44 80 海沧区 155 135 0 湖里区 61 13 50 集美区 268 29 60 同安区 658 33 60 翔安区 352 25 50 小计 1569 157 350 厦门地区人口再估算(通过卫星图像分析):2005-06-29 厦门市 面积 2003年户籍人口 2004年末估计人口 思明区 75 44 90 海沧区 155 13 30 湖里区 61 13 70 集美区 268 29 160 同安区 658 33 40 翔安区 352 25 40 小计 1569 157 430 福建省人口报告 地区 面积 2003年户籍人口 2004年末估计人口 南平市 26278 305 280 三明市 22930 268 250 莆田市 3928 300 360 泉州市 10903 658 850 漳州市 12874 453 650 龙岩市 19027 287 260 宁德市 13452 324 400 合计 12311433 494 280 由上可知福建省共有外来人口较多,约700万左右。 3. 人口估算结论: 2004年末,福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053亿元,因全国各省级上报GDP 为160601亿元,即比国家公布的136515多出24086亿元。因此福建占160601亿元的3.77%,而福建实际总人口即估算人口4200万占全国130000万的3.23%。此次较详细的估计人口比原先笔者粗略估计的4400万减少200万。 4. 福建与长三角GDP 及广东实际人口比较: 项目 上海 浙江 江苏 广东 山东 福建 GDP 7,450 11,243 15,512 16039 15490 6053 占全国比例 4.64% 7.00% 9.66% 9.99% 9.65% 3.77% 实际人口 2,200 6,200 8,600 12700 9300 4200 占全国比例 1.69% 4.77% 6.62% 9.77% 7.15% 3.23% 实际人均GDP 3.39 1.81 1.80 1.26 1.67 1.44 说明:上述全国GDP 按各省上报的总和为基础来计算,计总和为160601亿元人民币,而不是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36515亿元人民币来计算。而人口基础以13亿人口来计算。 如果统一台湾,则福建人口10年内有可能增加至5000万
福建九地市城镇化的水平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随着海
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日益增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一、城镇化发展历程
通常将城镇化发展进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城镇化水平较低、发展较慢的初期阶段,人口向城镇迅速集聚的中期加速阶段以及高度城镇化以后区域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全面提高、城乡统筹、地区协调发展的后期阶段。分析福建城镇化发展进程,在经历了初期阶段后正处在中期加速阶段。 (一)发展初期阶段
改革开放以前,是福建城镇化发展的初期阶段。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是城镇化动力机制的主体,行政手段渗透于城镇规模的确定、城乡人口的流动及城镇化道路的选择等各个方面。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曾一度出现工业化所引起的快速城镇化现象,但很快受国民经济调整的影响,工业发展停滞,政府大力精简城市人口,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同时,“文革”期间大量的知识青年和干部下放农村。此外,由于福建地处台湾海峡的特殊位置,国家对福建没有进行大的投资,仅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小三线”建设中,内地鹰厦铁路沿线的三明、永安、南平、邵武等工业城镇得到一些缓慢发展,而沿海一线城镇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建城镇化进程受到抑制,城镇化水平一直在13%左右徘徊。 (二)发展中期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自那时起,中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福建的发展也焕发出勃勃生机。特别是1992年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之后,城乡集市贸易更加开放和迅速发展,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和小城镇,出现大量的城镇暂住人口。与此同时,一大批乡镇企业的崛起,进一步推动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成为福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1994年9月,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科委、农业部、民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小城镇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引导城镇化的开端。1996年,福建省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指出,“搞好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提高城镇现代化水平。”由此,城镇化成为福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福建在城镇化的路径选择、发展速度、动力机制、产业布局、城镇经营、发展定位等各方面进行摸索,并得出了具有福建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为配合实施城镇化战略,福建取消了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率先打破建国以来的人口户籍二元化管理制度,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限制,同时,实行土地流转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了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长期困扰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根本性突破,户籍、土地、住房、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配套措施逐步完善,为福建城镇化水平建设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
表1:福建城乡人口规模发展历程
年份 1950 1978 1997 2007
全省人口(万人)
1188 2453 3282 3581
城镇人口(万人)
182 336 1070 1744
乡村人口(万人) 城镇化水平(%)
1006 2117 2212 1837
13.9 13.7 32.6 48.7
纵观福建城乡人口规模发展历程(见表1),城镇化建设发展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前的徘徊不前,在改革开放后快速推进。近30年间,全省城镇人口从336万人迅猛增加到1744万人,
增加了1408万人,城镇人口规模翻了4番多;城镇化水平由13.7%提高到48.7%,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9%)4.2个百分点,提高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4.9%)3.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11位,城镇化建设由进入发展中期加速阶段到中期加速、城镇体系构建完善阶段。 二、城镇体系逐步完善
目前,福建城镇职能已由地方中心型向专业型转化,出现了一大批以工业为主要职能的城镇,闽东南沿海城镇数量多(建制镇344个),分布密集,形成城镇密集区,内地山区城镇密度较低(建制镇247个),沿交通干线成带状“链珠状”式分布。全省形成了以福州、厦门为中心,区域城市为次中心,县级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四级城镇体系。第一级为省会城市福州和经济特区厦门;第二级为泉州、莆田、漳州、龙岩、南平、三明和宁德7个地级设区市;第三级为14个县级市和45个县城;第四级为546个小城镇。四级城镇区域的分工有序、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协调构建了有较强集聚和辐射功能的福建城镇体系。 (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
长期以来,由于政策导向以及先天弱质性的原因,福建存在着城镇规模偏小,大中城镇缺乏,小城镇散而乱的特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各种产业、人力等要素不断向大中城镇聚集,福建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到2007年,福建有城市建成区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4个,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50~100万人的大城市2个,分别是漳州市、龙岩市;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5个,分别是南平市、宁德市、三明市、晋江市、南安市;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12个,分别是福清市、长乐市、永安市、石狮市、龙海市、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漳平市、福安市、福鼎市。
2007年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3942平方公里,分别比1978年的1492平方公里、1997年的10122平方公里增加了许多;从1978~2007年全省城市和建制镇数量变化情况(见表2)看,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建制镇数量也不断增多,城市和镇的规模不断扩大,城镇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大大增强。
表2:福建城市和建制镇数量变化情况
单位:个
年份 1978 1997 2007
城镇数量
75 623 614
特大城市
0 2 4
大城市
0 1 2
中等城市
2 8 5
小城市
4 12 12
建制镇
69 600 591
(二)中心城市社会经济主导地位显著
近年来福建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快实现沿海城市带为脊梁的城镇体系空间发展布局,形成了以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三大城镇密集地区建设为支撑,三大省域中心城市、六大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2007年,闽江口的中心城市福州市、厦门湾的中心城市厦门市和泉州湾的中心城市泉州市城镇人口总量高达950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的54.5%,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55.9%、81.2%和48.5%;它们的地区生产总值也分别居全省1~3位,分别为1974.6、1387.9和2283.7亿元,总量达5646.2亿元,占全省的62.9%;第三产业增加值也分别居全省1~3位,分别为852.5、
632.4、827.6亿元,总量达2312.5亿元,占全省的65.9%。全省14个县级市的地区生产总值为2465.7亿元,占全省的27.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825.6亿元,占全省的23.6%。城市在促进福建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骨干作用,城镇已成为全省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交通发展的主要空间载体。
(三)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人居环境大大改善
福建在积极发挥城市社会经济骨干作用的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人居环境的建设投入,仅“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入达380亿元,是“九五”期间的近2倍,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5%。2007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的自来水普及率分别是98.99%和89.50%,燃气普及率97.24%和94.33%,人均道路面积10.98平方米和8.54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9.54标台和2.78标台,反映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水平的8项指标全部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福建坚持以人为本,启动生态省份建设,把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治理项目列为优先发展项目,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提高城镇生态环境水平。到2007年底,全省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分别达8.30公里/平方公里和5.37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74平方米和7.8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2.0%和25.43%、污水处理率66.66%和25.11%、生活垃圾处理率92.17%和27.86%,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32平方米,居全国前列。
近30年来,全省社区物业管理逐步完善,实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达68%,累计共有49个物业管理项目获得全国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称号,145个住宅小区(大厦)获得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称号。厦门荣获“联合国人居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龙岩、永安、邵武、晋江、石狮、惠安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闽江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和泉州市名城保护与建设等9个项目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泉州被评为“最佳中国魅力城市”,泰宁被评为全国十佳魅力名镇。泉州市区排洪排涝整治工程获“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称号。
福建建立和完善了风景名胜区体系。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3处,省级风景名胜区35处,总面积达2200多平方公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位居全国第三位。泉州市中山路、漳州市香港路—台湾路获“联合国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武夷山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录,获“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通过城镇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的集聚和辐射效应,使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迅猛提高。通过启动生态省份建设,使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水平大大提高,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城镇体系逐步完善。 三、区域城镇发展特点
在福建各区域城镇化水平中见表3,厦门城镇化水平高达81.2%,为全省之最,率先进入了城镇化水平高度发展的后期阶段;福州、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和宁德等8个设区市的城镇化水平也进入了中期加速、城镇体系构建完善阶段;分布于沿海、内地
山区等不同区域的城镇化建设发展,对于加快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表3:2007年福建各区域城镇化水平
单位:万人、%
区域 城镇人口
全省 1744
福州 378
厦门 197
莆田 111
三明 130
泉州 375
漳州 191
南平 133
龙岩 宁德 110
119
城镇化率 48.7 55.9 81.2 46.1 42.3 48.5 40.4 46.1 39.7 39.1
(一)闽东南城镇密集区建设发展
闽东南指福州、厦门、莆田、泉州和漳州所辖区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人口流动的逐步加快,福建积极调整闽东南区域的行政区划总体布局,体现中心集聚、轴线推进,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和沿海港口为依托,沿交通运输干线为主轴的集约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了以福州市为中心的闽江口城镇密集区、以厦门市为中心的厦门湾城镇密集区和泉州市为中心的泉州湾“半小时”城市群。闽东南城镇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适时打破行政区划束缚,促进区域城镇发展。1978~2007年,经过多次的行政区划调整(见表4、表5),闽东南区域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巨大变化。福州市现辖5个区、2个县级市和6个县,所辖区域面积扩大了数倍,厦门市辖区全面改为建制区,莆田地区改为莆田市,晋江地区改为泉州市,龙溪地区改为漳州市,各地所辖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合理,适应了区域城镇的发展,整合了区域内的农业、工业、市场、生态、旅游及其他功能区,优化区域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了区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和布局;统一规划和建设区的基础设施、大中型社会事业项目,合理安排城镇间港口、高速公路、信息网络、能源供应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实现了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管。
表4:1978年闽东南区域行政区划
福州市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环城区 郊 区 闽候县
厦门市 鼓浪屿区 思明区 开元区 杏林区
郊 区 同安县
莆田地区
闽清县 永泰县 长乐县 福清县 平潭县 莆田县 仙游县
晋江地区
泉州市 惠安县 晋江县 南安县 安溪县 永春县 德化县
龙溪地区
漳州市 龙海县 云霄县 漳浦县 诏安县 长泰县 东山县 南靖县
平和县 华安县
表5:2007年闽东南区域行政区划
福州市 鼓楼区 台江区
厦门市
思明区 海沧区
莆田市
城厢区 涵江区
泉州市
鲤城区 丰泽区
漳州市
芗城区 龙文区
仓山区 马尾区 晋安区 闽候县 连江县 罗源县 闽清县 永泰县 平潭县 福清市 长乐市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荔城区 秀屿区 仙游县
洛江区 泉港区 惠安县 安溪县 永春县 德化县
云霄县 漳浦县 诏安县 长泰县 东山县 南靖县 平和县 华安县 龙海市
石狮市 晋江市 南安市
2、闽东南区域城镇人口迅速增长,成为全省的龙头。1978~2007年,闽东南区域市辖区由10个增加到21个,增加了11个;县级市由2个增加到6个,增加了4个。区域城镇人口从193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57.4%,迅速增加到1271万人,占全省的72.9%,区域城镇人口规模比同期全省城镇人口规模多翻了近2番。同时,闽东南区域生产总值也从1978年的38.4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58.3%,增加到2007年的7012.7亿元,占全省的78.1%,比同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高出1.3倍多。
3、由于闽东南区域内各城镇密集区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内涵等差异,改革开放后,各地城镇化发展有着各自的目标和重点。
福州适时大幅调整行政区划,强化闽江口城镇密集区建设,建成了以福州城市为中心,福清、罗源为副中心,沿海高速公路、国道干线和闽江为轴线的闽江口“T”型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筑成了城镇群体内部结构较现代化的交通网络。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福州市作为省会城市,不仅参与全国省际中心城市的竞争,做大做强,成为在全国竞争格局中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中心城市,并以建设园林经贸港口省会城市和省域核心城市为目标,依托空港、海港,实施“东扩南进”发展战略,加强外围卫星城镇的建设,抓紧罗源湾深水港区、福州金山青口特色工业园区和大学城建设,做大福州城市体量,集聚了城镇人口,使福州城镇化水平得到长足的发展,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阶段。
厦门作为改革开放的特区,以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城市为目标,以精品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扩大城市规模,强化经济特区功能和在厦门湾城镇密集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全力推进现代化、城镇化进程。布局上以厦门本岛为中心,重点沿环厦门湾、同集路和环同安湾三个发展轴,加快向岛外拓展,集聚了大量的城镇人口,基本实现由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的转变,城镇化水平率先进入高度发展的后期阶段。
泉州作为省域中心城市,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主要以福厦交通走廊、漳泉肖铁路及305、306省道为城镇发展布局,致力于沿海繁荣大道建设,形成了以泉州为中心,晋江、石狮、南安、惠安为副中心的“半小时”城市群。实施“东进、北拓、南下”的大泉州城市发展战略,扩大城市规模,初步形成了工贸港口城市。副中心城市集聚了大量的城镇人口,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阶段。
漳州调整行政区划,以建成闽东南地区重要的商贸生态城市为目标,漳州市区为基础,
沿九龙江西溪两岸进行开发、拓展,积极推进战略性东移,城镇重点沿厦门湾和漳诏高速公路发展布局,形成了以漳州市区为中心,龙海、东山为副中心的空间布局结构。积极创建海峡西岸漳州南太武经贸协作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城镇化水平发展较快,城镇化水平已进入发展中期的加速起步阶段。
莆田全面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特别是在本世纪初,以突出妈祖文化特色,建成新兴旅游港口城市为目标,加快一城三府不合理的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突出抓好湄洲湾北岸中心区和西天尾新区的规划与开发,重点以城涵两城区为中心,沿海国道干线、城涵第二通道和笏石公路为发展轴线,辐射和培育了周边城镇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水平、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起步阶段。 (二)内地山区城镇建设发展
内地山区指三明、南平、龙岩和宁德所辖区域。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内地山区城镇发展重点以区域中心城市、县级小城市、县城、中心小城镇为集聚的发展,实行点轴、“链珠状”式的城镇化网络发展模式。行政区划调整变化较闽东南区域小(见表6、表7),区域内市辖区从无增加到5个;县级市由2个增加到7个,增加了5个。区域城镇人口从143万人增加到473万人,增长330.8%。
表6:1978年内地山区区域行政区划
三明地区 三明市 永安县 明溪县 清流县 宁化县 大田县 尤溪县 沙 县 将乐县 泰宁县 建宁县
建阳地区
南平市 邵武县 建阳县 顺昌县 建瓯县 浦城县 崇安县 光泽县 松溪县 政和县
宁德地区
宁德县 连江县 罗源县 福鼎县 霞浦县 福安县 古田县 屏南县 寿宁县 周宁县 柘荣县
龙岩地区
龙岩县 长汀县 永定县 上杭县 武平县 漳平县 连城县
表7:2007年内地山区区域行政区划
三明市 梅列区 三元区 明溪县
南平市
延平区 顺昌县 浦城县
宁德市
蕉城区 霞浦县 古田县
龙岩市
新罗区 长汀县 永定县
清流县 宁化县 大田县 尤溪县 沙 县 将乐县 泰宁县 建宁县 永安市
光泽县 松溪县 政和县 邵武县 武夷山市 建瓯市 建阳市
屏南县 寿宁县 周宁县 柘荣县 福安市 福鼎市
上杭县 武平县 连城县 漳平市
目前,内地山区基本上形成了位于横南铁—鹰厦铁路中段—梅坎铁路沿线城镇带、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沿线城镇带、厦—漳—龙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带和双福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带,“四带”节点上的重要城市龙岩、三明、南平和宁德,人口和生产要素的集聚,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经济较繁荣,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增强,区域内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合理布局。内地山区四地市的城镇化发展特点如下:
三明设区建市,以建成福建内陆工业城市为目标,逐步向沙县方向拓展,扩大城市发展空间,有效地转移部分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和集聚功能。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永安为副中心,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省道三郊线、国道205线、鹰厦铁路为发展轴线的城镇发展布局形态,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起步阶段。 南平调整行政区划,以建成福建沿海至内地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及独具特色的山水城市为目标,加强市区外围若干个卫星城镇的建设。形成了以南平城市为中心,邵武市和武夷山市为副中心,鹰厦—外福铁路、横南铁路、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316国道为发展轴线的“一点三线”城镇发展布局,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起步阶段。
龙岩作为闽粤赣三省边区交通枢纽,设区建市,根据区域资源和区位条件,以建设山水园林城市为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形成了以龙岩城市为中心,漳平、永定、长汀为副中心,沿漳龙梅铁路、319国道和205国道三条轴线,由东南向西北推进的城镇发展布局,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阶段。
宁德调整行政区划,以建设沿海港口城市为目标,坚持山区、沿海两条线推进,建设东侨新区,拓展飞鸾、三都城澳、漳湾等港区。形成了以宁德城市为中心,福安、福鼎、霞浦为副中心,沿海双福高速公路为主轴、内地连接沿海高速公路线为副轴的城镇发展空间布局,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起步阶段。 (三)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后,福建小城镇建设驶上了快车道。福建以“建新村、奔小康”为契机,围绕“百镇试点”和“百村试点”工程,把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纳入全省经济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村镇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围绕小城镇建设做到了“四抓”,一是抓试点,制定科学的小城镇建设规划;二是抓科技园区,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三是抓市场建设,以市兴镇;四是抓功能服务,营造小城镇建设的良好环境,使八闽大地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大大
加快,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像龙海角美镇、晋江安海镇、南安水头镇、闽侯青口镇、福清龙田镇、永定坎市镇等有一定规模的社会主义新型小城镇。
2007年,全省共有小城镇591个,比1978年增加了529个,小城镇个数增长了8.5倍多。全省小城镇用水普及率达89.50%、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67.16升、燃气普及率达94.33%、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2.78标台、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8.5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8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25.43%、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达5.37公里/平方公里、污水处理率达25.11%、生活垃圾处理率达27.86%,所有小城镇全部通公路、通电。
据统计1982~2000年,18年间福建小城镇人口从216.8万人,增加到2399.5万人,小城镇人口增加了11倍,而同期全省城镇人口仅增加3.6倍,小城镇快速发展为城市人口和镇人口的集聚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全省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