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防火管理规定
08-12
部 门 防 火 管 理 规 定
1、目的
预防为主,维护项目消防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办公区,各部门办公室
3、职责
a) 各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落实和部门自查。
b) 物业管理部负责按照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4、管理规定
a) 各部门员工如要吸烟,需到指定位置并将烟蒂熄灭。
b) 废纸垃圾要倒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扔,不得堆积,不得在项目内烧毁。
c)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带入时,须事先通知物业管理部,
并将物品放置在安全的位置,派专人看管。
d) 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区域使用煤油炉、煤气炉、电炉等危险物品。
e) 办公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得超过规定的用电负荷,不得随意增拉、接线,在下
班后须关闭所有的电源离开。
f) 办公区域的各种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报工程部门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以免发生危险。
g) 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要到项目物业管理部开具动火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材并派专人看护和操作。
h) 项目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挪用、阻挡、故意损坏。
1
i) 一旦发生火警,要保持镇静,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积极扑救,并及时通知物业
管理部(电话:*******),任何人在上班时间,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拨打“110、119”报警。
j) 所有办公区人员应积极参加物业管理部组织的防火安全培训和演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