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通风工程施工合同
中 央 空 调 通 风 工 程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HX
资质等级:机电安装贰级
中央空调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建一局六公司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1**********]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施工负责人:
售后服务专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栾川龙宇大厦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按包工包料(不包设备与甲方提供材料)的方式分包给乙方。双方就本工程承发包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龙宇大厦空调工程
1.2工程地址:栾川县城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
1.3工程范围:包括图纸中空调设备、水系统、风系统(只不含风道、风阀、消音器采购及安装)及相应配电电路、电器、控制柜等所有内容(材料承包范围具体要求附后)购置、安装、调试。本工程为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包质量。 除甲方提供的材料(附后)外,其他所有物品均为承包单位采购;甲方采购
材料,货到工地(车板),乙方负责卸车、保管、就位、安装、调试。
甲方提供的材料:包括主机、水泵、配电柜、集分水器、钠离子软水器、落地式
膨胀水箱、软化水箱、风机盘管、新风机组、PPR管、PVC管、镀锌管、金属
线管、水管管件、水管法兰、阀门、阀件、保温材料(保温厚度:DN50以下保
温厚度25mm;Dn50–Dn100保温厚度30mm;DN100以上保温厚度40mm)、保温
胶、风口、电线、电缆、控制开关、控制柜。
1.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建设方等原因而影响工程的
施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2)
(3)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人民币): 大写:
1.6
第二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第 种方式提供。由甲方认定后方可施工。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分。甲方、乙方、施工队各
执一份。
(2)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标准,如果漏项乙方承担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工作级责任
(一)甲方工作 由于图纸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不调整工期,只调整合同价款。 正常施工受干扰,只延长工期。
3.1委托 为工地负责人,联系方式为:
(二)乙方工作
3.1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所耗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在现场提供水、电
接口,乙方安装水、电表计量,水电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单价执行市场价。
3.2乙方承担设备及料料的运输及包装保护,并承担费用
3.3负责协调与装饰公司及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3.4严格按照图纸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施工和验收,严格按
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图纸设计与规范要求不一致,按照标准高者执行)。如
果乙方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5负责向甲方提供采购装箱单及质量合格证等资料。
3.6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及时提交月施工作业计划
及质量报告。
3.7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8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3.9乙方需服从甲方及监理、业主的其他管理。
3.10乙方业务代表负责为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及与甲方签署《合
同书》。合同签字后,由乙方工程部派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履行,甲方关于工程
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部人员解决,业务代表协助解决。业务代表
为工地负责人,联系方式为
3.11乙方提供的材料品牌及质量必须符合甲方与业主所签定的具体要求保
持一致。按材料的各自国标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乙方增加工程内容的前提是:甲方与业主有相应的增加,否则甲方将不
预承认。
4.2为保障双方利益,甲方如需变更或增减工程内容时,提前通知乙方,在
该项目实施前,须在工程变更单上签字。
4.3 工程如有增减,人工费用以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计算
人工(人工不调整不取费),不计机械费用。材料费用以双方协商定。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场前通知
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并由乙方妥善保管。主要材料设备将甲方考察同意后方可进
场。
5.2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为本工程所需参考材料,在甲方与业主无追加情况
下甲方将不再承担漏项材料。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图纸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不调整工期,只调整合同价款。
(2)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建设方等原因而影响工程的施
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正常施工受干扰,只延长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6.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3乙方应按业主要求的工程进度进行施工。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可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并结合
本地实际情况执行。
7.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
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
甲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养
8.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及业主协调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8.2工程验收前两日,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验收完毕双方核对结算单,
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入保修期。
8.3质保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将由乙方付完全责任。
8.5乙方向甲方提供主要材料的发票,其余材料及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向甲
方提供税票。
第九条;款项支付方式: 1)材料款:每次发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发
货申请,当货到工地双方验收后,付当批次货的80%,工程验收完毕后支付总
材料款的1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2)工程款:
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价的15%,
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为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
方负责。
10.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可申请有关部门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法院起诉。
10.3双方《合同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任何承诺或协议,均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认可的书面记录方可生效,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10.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将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将按业主与甲方的标准定)。
10.5如因乙方施工存在质量及进度缓慢问题,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接通知后无条件离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有乙方负担。
10.6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在安全上付全部责任。并应在进场前办理此项目施工人员的相应保险。
10.7竣工后保修时间:工程保修期2年。
以上条款不得私自随意改动,若有改动均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附则
11.1《安装设备材料明细表》作为合同附件。
11.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图纸、报价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改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合同将自动作废。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签字: 法定(委托)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