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一、发布和实施日期
2007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07]8号)发布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
主要概念
⑴职业接触限值,OELs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
⑵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⑶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⑷最高容许浓度,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⑸超限倍数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⑹化学有害因素
本标准所指化学有害因素除包括化学物质、粉尘外,还包括生物因素。
⑺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技术上系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⑻空气动力学直径:某颗粒物(任何形状和密度)与相对密度为1的球体在静止或层流空气中若沉降速率相等,则球体的直径视作该颗粒物的空气动力学直径。
⑼呼吸性粉尘: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µ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µ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简称“呼尘”。 ⑽其他粉尘:指游离SiO2低于10%,不含石棉和有毒物质,而尚未制定容许浓度的粉尘。表中列出的各种粉尘(石棉纤维尘除外),凡游离SiO2高于10%者,均按矽尘容许浓度对待。
3. PC-TW、PC-STEL和MAC三种浓度及超限倍数的应用
⑴PC-TWA的应用: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是评价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和劳动者接触水平的主要指标。
⑵PC-STEL的应用:
①PC-STEL是与PC-TWA相配套的短时间接触限值,可视为对PC-TWA的补充。
②即使当日的TWA符合要求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不应超过PC-STEL。当接触浓度超过PC-TWA,达到PC-STEL水平时,一次持续接触时间不应超过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4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60min。
③对制定有PC-STEL的化学物质进行监测和评价时,应了解现场浓度波动情况,在浓度最高的时段按采样规范和标准检测方法进行采样和检测。
⑶ MAC的应用:MAC主要是针对具有明显刺激、窒息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可导致严重急性损害的化学物质而制定的不应超过的最高容许接触限值,即任何情况都不容许超过的限值。最高浓度的检测应在了解生产工艺过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工种和操作地点采集能够代表最高瞬间浓度的空气样品再进行检测。
⑷超限倍数的应用:对于粉尘和未制定PC-STEL的化学物质,即使其8h TWA没有超过PC-TWA,也应控制其漂移上限。因此,可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超限倍数所对应的浓度是短时间接触浓度,采样和检测方法同PC-STEL。
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粉尘的超限倍数是PC-TWA的2倍;化学物质的超限倍数见下表。
化学物质超限倍数与PC-TWA的关系
例如:三氯乙烯的PC-TWA为30mg/m3,查表,其超限倍数为2。测得短时间(15min)接触浓度为100mg/m3,是PC-TWA的3.3倍,>超限倍数2,不符合超限倍数要求。
4.注意事项
⑴对分别制定了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PC-TWA的粉尘,应同时测定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⑵当工作场所中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物质时,若缺乏联合作用的毒理学资料,应分别测定各化学物质的浓度,并按各个物质的职业接触限值进行评价。
⑶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共同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或具有相似的毒性作用(如刺激作用等),或已知这些物质可产生相加作用时,则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结果,进行评价: C1/L1+C2/L2+ ······+Cn/Ln=1 式中:
C1,C2 ······Cn——各化学物质所测得的浓度;
L1,L2 ······Ln——各化学物质相应的容许浓度限值。
据此算出的比值≤1时,表示未超过接触限值,符合卫生要求;反之,当比值>1时,表示超过接触限值,则不符合卫生要求。
⑷在备注栏内标有(皮)、(敏)物质和有(癌)的标识的物质,评价时应特别注意。
四、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⑴减少了高温作业分级和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
⑵增加了非电离辐射的工频电场、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微波辐射接触限值和噪声的接触限值。
⑶调整了高温、手传振动的接触限值。
⑷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方法修订成为独立的标准版本GBZ/T189-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方法。具体编号如下:
GBZ/T 189.1-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
GBZ/T 189.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
GBZ/T 189.3-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
GBZ/T 189.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4部分:激光辐射
GBZ/T 189.5-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5部分:微波辐射
GBZ/T 189.6-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
GBZ/T 189.7-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GBZ/T 189.9-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9部分:手传振动
GBZ/T 189.10-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T 189.11-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