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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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作者:郭晶
来源:《当代工人·精品C》2015年第03期
一、以转变维权理念为切入点,增强建设法治工会的自觉性
依法维权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干部应尽的权利和义务。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维定势,我们遇事往往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不靠法。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首先要转变维权理念,增强建设法治工会的自觉性。
一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工会本身就是依法而建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法律性、规范性、程序性。做好工会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而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随心所欲”。我们一定要坚定法律信仰,树立法治思维,在转变维权理念的基础上依法做好工会工作。
二是要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方式是以法治思维为前提,注重运用法律开展工作的一种行为方式。法律是工会工作最强有力的资源和手段。《工会法》第三章规定工会享有16条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这些都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尚方宝剑”和锐利武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方式做好工会工作。从今年开始,区总机关开展“每月一法”学习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学法用法。 三是要明确法治责任。建设法治工会,关键在于强化各级工会主席的法治责任。我们有的工会主席虽然是法人代表,但并不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担负起法人代表的责任。我们必须明确:工会主席不清楚或履行不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就是最大的失职和不作为。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工作自觉地、经常地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对对标准”、“找找差距”,切实担负起建设法治工会的责任。
二、以强化依法办事为着力点,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依法办事能力是工会干部综合素质的体现,也是做一名合格工会干部的重要标准。我们有的工会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开展工作不讲规范、不讲程序,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对法律程序若明若暗,指导基层不力。还有的工会干部缺乏勇于担当精神,对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应付差事,当了几年工会主席,工作依然起色不大。我们必须把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要带头学法用法。不仅要认真学习与工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认真学习有关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为什么有的职工“信访不信法”,甚至“信闹不信法”?这其中固然有很多因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我们对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