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在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
退役人员有关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讲四点意见,供参考。
第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
中央关于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有关政策,涉及生活、养老、医疗、再就业、住房等方方面面,惠及人群较多,政策性强。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有关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与民政等有关部门协商沟通,认真履行职责,抓紧研究落实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将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要认真复核享受政策人数
人数清、底子明,是落实政策和安排财政资金的基础和前提。按照国家要求,参战退役人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的核实认定工作,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统计核实、审批,逐级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审,财政部门逐级复审后报民政部。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
细致、扎实做好复核工作,既要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享受政策的范围,又要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对发现的人数不实、虚报冒领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三,要足额保障所需资金
足额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到位,是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重要保障。这次调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部分,政策已经明确。对我省财政需要负担部分,省财政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级负担办法,报经省政府研究后下发。各级财政要按照省级政府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规定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并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落实到每一位应享受对象手中。
同时,考虑到这次摸清底数、核实身份工作量比较大,各市县尤其是县级财政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以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落实。
第四,要加强资金监管
近年来,随着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优抚经费增加较多。从审计、财政检查的情况看,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尤其是县级财政要认真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职责,会同民政部门,完善资金管理和发放程序,确保专款专用,让优抚对象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省财政将会同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优抚资金发放办法,并对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截留、滞留、挪用优抚资金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折不扣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政策,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李克常务副省长讲话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