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家长协议书
同意孩子(被监护人)参加智新超越脑力特训夏令营的协议书 协议条款:
第一条 凡参加本次特训营活动的学生家长(监护人)应仔细阅读本协议,一旦在本协议上 签字即被视为认可同意本协议。
第二条 本次特训营期限为 天,从 年 月 日到 月 日。(具体的日程安排详见招生 简章)
第三条 本次冬令营费用 费、教材费、参观费、清华元素校徽等、后期为期三个月的电话和网络跟进)
第四条 如营期当天不满意,可全额退费。
第五条 如孩子(被监护人)因生病不能继续参加特训营活动的,按照孩子(被监护人)未 完成的特训营天数做转入下期营处理。
第六条 本次特训营的课程安排监护人已经熟知并同意。
第七条 如因孩子(被监护人)严重不遵守特训营管理,造成正常的特训营活动不能正常开 展的,受托人有权要求孩子(被监护人)退营,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 严禁孩子(被监护人)带任何人进入营地。
第九条 特训营期间如果发生损害公物及不服从老师管理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及损失,由当事 人本人或当事人家长(监护人)负责。
第十条 家长(监护人)在接回其孩子(被监护人)时,必须出示与报名登记时的身份证件 复印件相符的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将其孩子(被监护人)接回。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家长(监护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家长(监护人)执一份,受托人执两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至特训营活动结束止。
家长(监护人)部分:
1.我谨同意我的孩子(被监护人)参加此次由北京智新超越教育机 构举办的
2.我同意此次特训营的所有有关文件,并负责我的孩子(被监护人)在营期的监护权。所 签此协议内容属实,否则愿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同意在此次特训营期间,如果我的孩子(被监护人)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时,我愿意做出如下选择:
A.由此次冬令营组织者全权安排处理()
B.在第一时间通知我,以便我做出决定妥善处理。()
北京智新超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家长(监护人)签字: 法人签字:耿军 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