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全面启动
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全面启动
300万宗土地将登记至村民小组
2012年3月20日
本报记者刘渝渝 长沙报道
3月16日,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座谈会传出消息:全省14个市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都已接近尾声,接下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
此前的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认真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2012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土地产权的明晰正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紧迫任务。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处长刘冬春昨日介绍,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今年将完成的主要工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工作。
我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将采用分步走的方式进行,按照国家的规定,2012年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工作,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预计将在明年开始; 争取到2015年全部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将登记到村民小组,一举划定村组界限。省国土资源厅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土地发证办)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需要调查的土地将达到300万宗。
刘冬春说,目前全省14个市州的先期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绝大部分地方已经完成试点的外业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转入内业处理和资料整理入库工作。“根据前期试点的工作经验,今年4月份全省将再度召开一次农村土地确权的大会,全面部署今年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证工作。”
目前我省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别采用这三种方式: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在调查确权的基础上,原则上发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因条件不具备的再进行分类处理;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在调查确权的基础上,逐一发证到每一个权利主体。而对于农村宅基地发证,依法采用依申请发证的方式进行。
“今年工作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但在有条件的地方,宅基地申请发证也可同期进行,需要确权登记的村民可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的申请发证。”
[专家观点]
土地确权能更好保护农民权益
“农村土地确权,将土地使用权具体到村民个人,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有着重大的意义。”湖南师范大学资环学院教授、武汉大学中部研究院副秘书长贺清云认为,土地权利是农民最重要的物权,之前的土地确权只到了乡村一级,没有具体到个人,遇到征地,常常会出现富了大集体和村干部,而村民权益受损的情况。
“确权则从法律角度保护了村民对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地位,可以自己做主,让他们不再成为弱势群体。”
贺清云认为,土地确权是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步骤,能够保证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合理的分配,有效地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和利益。
贺清云表示,农村土地确权对于正在酝酿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城乡统筹一体化土地市场的建立,实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平等权益也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