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河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桥头河镇中心卫生院公卫办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
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提
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办法》
湘财社【2010】9号文、《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
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1】76号文及《涟源市公共卫生与基
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操作办法的通知》涟人发【2011】9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公共卫生工作的特殊性特点,对
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实际贡献等方面的绩效考核,
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我院
公卫办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
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根据湘财社【2010】9号 “核定任务、核定收支、超支
不补” 文件精神,以收定支,确保结余;坚持按劳取酬、绩效优
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绩效工资挂钩,真正
做到“奖勤罚懒”。
(2)坚持向“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评价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综
合考核评价。
(4)坚持以社会效益为重的原则。实施一票否决制,不断提
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态度,坚持责任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
一的原则,更好的为人民健康需求服务。
三、绩效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由公共考核部分和项目管理考核、否决性指标
等内容。
(2)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要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职
责要求,考核其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劳动纪律、职
业道德、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业绩及贡献等情况。
四、绩效考核实施对象
本院公卫办工作人员。
五、绩效考核方法与程序
(1)制定《桥头河镇中心卫生院公卫办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
核细则(试行)》,从2013年7月1日实施。
(2)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
施。
组 长:李斌
副组长:阳钊、李芳勇
成 员:医院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抽调3~5人组成。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对各成员进行考
核,以“数据说话”客观评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每月10日
前对上一月份的各岗位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绩效工资测算表
及绩效考核分值计算情况统计表(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医院绩效考
核相关规定),并将考核结果报财务造工资表。
六、绩效考核结果与运用
月、季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
结果作为职称(务)晋升、表彰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学习培
训等的主要依据,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档案。
(一)绩效工资系数:
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工资计算:
如果有上级季度督导、半年考核,则占公卫办成员个人考核
得分30%;
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系数基数)×个人考核部分
得分百分值。公卫办成员另提取公卫办业务纯收入的15%组成(说
明:有价疫苗必须先入库,由公卫办编制任务分配明细表分配给
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按总价格打欠条到财务后,西药房按分配明
细表进行发放有价疫苗,规定在免疫注射活动周期完成后一周内
把疫苗款上缴财务,然后凭财务电脑打印收据做附件领取提成补
助,每推迟一日扣除乡村医生提成补助2﹪,公卫办未按规定入库
不予提取有价疫苗收入补助,公卫办疫苗款上缴每推迟一日扣除
提成补助2﹪)。
全年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排名在18名及以下只有全院职工平
均绩效工资,无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7-17名及以上发放年终平
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院都发放的前提),取得单项奖,按上级奖
金200﹪+现金1500元奖励公卫办全体成员;取得三等奖,奖励上级
奖金200﹪+现金3000元公卫办全体成员,每提高一个等级现金
数加倍,由院长按工作量、任务难度进行分配。
涟源市桥头河镇中心卫生院
2013.7.18
桥头河镇中心卫生院公卫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一、公共考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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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考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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