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饭店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饭店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1.客房收入的核算
由于客房是宾客人住饭店后企业进行综合服务的主要场所,因此客房收入在饭店总收入中居于主要地位。客房的营业收款既可采取应收制,也可采取预收制和现收制。不同收款方式下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方法有所区别。
(1)应收制,是指客人进住饭店时,先不支付房费;定期或离店时再结算房款。采用这种收款方式,会计部门每日根据总服务台结账组编制的“客房营业日报表”(格式参见表10-1),按实际应收的房款借记“应收账款——客房欠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人——客房收入”账户;实际结算房款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客房欠款”账户。
表1 客房营业日报表
年 月 日 单位:
客房名称 昨日应收余额 今日新欠 今日收款 今日应收余额
合 计
(有关人员签章)
【例1】京城饭店财会部3月2日收到总服务台结账组转来的“客户营业日报表”,表中列示当日新欠的房费为28300元;当日收回的前欠房款为13 520元。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客房欠款 28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客房收入 28 300
同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13 520
贷:应收账款——客房欠款 13 520
如果因为服务质量问题客人提出折让要求,饭店经批准予以折让,则应冲减已入账的收入。
【例2】假定京城饭店的某房客3月8日提出折让请求,经批准按其房费的10%给予折让。该房客已入账的房费收入为3000元。则发生折让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客房收入 300
贷:应收账款——客房欠款 300
(2)预收制,是指饭店在为客人提供服务前,根据其准备住店的天数,预收部分或全部房费。采用预收款方式,会计部门根据结账组报来的客房营业日报表及相关凭证,按预收数,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账户;按客房营业日报表中客人每日应付的房费数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例3】假定京城饭店采取预收制方式收取客房款。7月20日收到某代表团预订客房的款项10000元。8月1日该代表团入住饭店,经结算当日应付的房费数为3500元。该饭店不设“预收账款”账户。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7月20日: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账款 10 000
8月1日:
借:应收账款 3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500
(3)现收制,是指饭店在向客人提供服务的当时收取房费。采用这种收款方式,财会部门根据总服务台结账组转来的“客房营业日报表”,按实际收款数,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2.餐饮收入的核算
餐饮收入是指饭店附属的餐厅、酒吧、宴会厅等部门为客人出售自制和外购餐饮食品而取得的食品收入、饮料收入、香烟收入、服务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其他收入是指餐饮部门取得的除食品、饮料、香烟、服务费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宴会厅的租金收入、开瓶费、娱乐活动的门票收入等。
餐饮产品的销售方式通常有预收订金;饭后记账;现款结算;凭票就餐等。下面分别介绍这几种销售方式及其核算。
(1)预收订金
这种方式通常在接受团体或个人预订餐时采用。饭店在接受预订餐后,由于要为预订者专门制做,若预订者在预定的时间内未赴宴或取餐,饭店便会遭受损失。为减少可能出现的损失,总服务台在接受客人预订餐时,一般按预订宴餐售价的一定比例预收订金。
财会部门收到总服务台交来的订金时,应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订金”账户;用餐结束,收到总服务台报来的账单及客人补交的现款时,按补交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按预收的订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筵席订金”账户;按全部销售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账户。
若客人对应补交的款项采取事后转账结算方式,财会部门则根据总服务台转来的经客人签字的结算单,借记“应收账款——××客人账户、“其他应付款——筵席订金”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账户。
【例4】京城饭店接受三维公司预订新年宴会10桌,预收订金1 200元。宴会结束后,实际结算宴会款9000元,收到三维公司签发的补付宴会款的支票一张7 800元。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收到订金时:
借:银行存款 1 200
贷:其他应付款——筵席订金 1 200
②宴会结束,结算应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7 800
其他应付款——筵席订金 1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 9 000
(2)饭后记账
这种方式是指在客人用餐完毕后,餐厅收款员填制“餐厅账单”与客人结算账款,客人出示住房卡并在账单上签字;每日营业终了,收款员汇总账单并据以编制“营业_日报表”一并送交总服务台或会计部门。会计部门作为应收账款处理,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3)现款结算
这种方式是指在客人用餐完毕结算账款时,直接交付现款。餐厅收款员于每日营业终了,根据收取的现款编制“营业日报表”连同收入的现款一并送交总服务台收银处或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按收取的现款数,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人”账户。
(4)凭票就餐
这种方式是指饭店为了方便店内客人就餐,采取预先收款发行内部有价票券,客人凭票就餐。在这种方式下,饭店可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下,设置“库存餐券”和“发行餐券”两个明细账户。下面举例说明这种销售方式的核算。
【例5】京城饭店发行50 000元的内部餐券,8月份售出20 000元,收回14000元。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发行时:
借:其他应付款——库存餐券 50 000
贷:其他应付款——发行餐券 50 000
②出售餐券时:
借:现金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库存餐券 20 000
③收回餐券时:
借:其他应付款——库存餐券 1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 14 000
当内部餐券清点作废时,会计部门应借记“其他应付款——发行餐券”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库存餐券”账户。
3.商品部收入的核算
商品部收入是指饭店附设的综合商场、购物中心以及商品服务部为客人提供旅游商品、食品、饮料等所取得的收人。
(1)营业收款的方式
商品部的销售多采取“一手钱一手货”的柜台现金交易形式,营业收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售货员直接收款;二是设置收款台,配备专职收银员,集中收款。不论采用哪种收款方式,均应加强对销货款的管理。各柜组应于每日营业终了点清销货款后,由实物负责人或收银员填制“商品销售日报表”和“内部缴款单”连同货款一并送交总服务台或直接交会计部门。
(2)销售收入的构成
商品部的销售收入包括自销收入和代销收入。其中为其他单位代销商品,应根据代销的方式确认收入。在采用视同买断方式销售时,受托方在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受托方在将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无论采取哪种代销方式,委托方均应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在具体销售方式上,商品部除采取现销方式外,还可采取预收货款、分期收款等方式销售。
(3)商品销售的账务处理
商品部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账务处理,可采取进价金额核算法,也可采取售价金额核算法,通常采取后一种方法。
在进价金额核算法下,会计部门根据“商品销售日报表”和有关凭证,反映销售收入和货款的结算情况,按价款与税款合计数,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账户;按所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部收入”账户;按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指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指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账户。为了简便起见,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一般在月末进行。
在售价金额核算法下,会计部门在反映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还应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以注销实物负责人所经管的商品,明确责任。所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按理讲,应为进价成本,但是,一方面由于库存商品记录的是包含商品进销差价的售价金额,因此,如果每次在销售商品后,都要随时计算和结转销售商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并按所销售商品的原进价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会加大日常核算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企业的财务成果一般都是在期末计算的,因此平时也没必要随时计算和结转已销商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因而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法的商品部,平时销售商品在反映“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按商品的售价金额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期末再按一定方法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将平时反映的售价成本调为进价成本。具体计算方法将在本章第二节介绍。
由于零售环节的售价通常是采取价税合一的办法确定的,因此,月末会计部门应将当月包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收入,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的销售收入=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增值税的征收率)
当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当月不含税的销售收入×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会计部门根据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结果,应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部收入”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商品部售出的商品可能会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退货或折让。按规定,在确认收入后发生的销货退回,无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对于发生的销售折让,也应冲减发生折让当月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对在确认收入后发生的销货退回和销售折让,会计部门根据有关凭证,按应冲减的收入数,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按允许冲减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按应退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或“应付账款”账户。
【例6】京城饭店附设的零售商品服务部,6月20日收入情况如下:百货组12 000元;服装组34 000元;工艺旅游组26500元。会计部门根据柜组报送的“商品销售日报表”等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72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部收入——百货组 12 000
——服装组 34 000
——工艺旅游组 26 500
同时,按售价金额注销实物负责人所经管的库存商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商品销售成本 72 500
贷:库存商品——百货组 12 000
——服装组 34 000
——工艺旅游组 26 500
假定6月26日一位顾客因质量问题,要求退其6月20日所购买的600元服装,商品部经审查后为其办理退货手续。会计部门根据退货凭证等,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部收入——服装组 600
贷:现金 600
同时,
借:库存商品——百货组 600
贷:主营业务成本——商品销售成本 600
京城饭店月末应按计算出的当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人——商品部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