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员职责行为规范
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进度控制流程图
签订承包合同
建设与施工单位
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
附:劳动力、机械、材料使用计划
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
提交年/季/月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
审查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
实施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
采取赶工措施/修改进度计
实施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
检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偏离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正常施工
监理单位编写监理月报
监理人员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和政府法令、法规,按“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尊重地区风俗习惯,遵守各种监理工作制度,服从监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坚持科学、求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做到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尽职尽责,热情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2、监理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熟悉工程承建合同和设计文件,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文件,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监理人员要努力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协作,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第一手资料,在授权范围内充分地运用自己的技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4、监理人员应平等待人,当因不同意见而发生争议时,应沉着冷静、以理服人,尊重对方的人格、尊重事实、服从真理。
5、监理人员无权自行变更和修改设计。发现设计文件有失误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导致设计文件必须作局部变更与修改时,应及时报告并通过业主与设计单位会商。
6、监理人员请假、出差、调动、离岗等,必须经项目部总监批准并
安排好工作交接,再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单位申明的秘密,也不得泄露设计、工程承建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技术、经济和合同商务秘密。
8、监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监理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在施工、建造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向承建单位推销建材、设备、构配件及指定分包商,不得收受承建单位礼品,更不得循私舞弊、收受贿赂和进行其他有损监理工作或监理部声誉的活动。
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现场监理人员须佩戴胸卡和安全帽。
2、作息时间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休息日服从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调休。
3、对于连续作业的工序(如砼的浇捣),跟班旁站人员要做好交接班记录,确保工地施工时有监理人员在场。
4、认真做好现场跟班旁站时的各项监理工作,收集整理好资料,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人员。
5、监理部应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勤,对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擅自离岗者,按公司有关奖惩制度执行。
6、对于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对公司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导致
监理工作失误的人员,除按公司有关奖惩制度执行外,还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讨、直至开除出本公司的处分,对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7、现场工作人员要经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和管理制度,在做好监理工作的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事情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查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测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过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