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资本成本的计量及其对会计的影响
股权资本成本的计量及其对会计的影响
[摘要]自从1973年美国会计学家罗伯特•N•安东尼(Robert•N•Anthony)提出“权益资本成本会计”后,在会计界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时至今日也未能在会计上得到应用,一方面是其理论不够完善,另一方面的关键是股权资本成本的计量。为此,笔者提出:由经营者与物质资产投资者代表进行博弈,确定物质资产投资报酬额率,以此作为计量股权资本成本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会计理论。
[关键词】股权资本;股权资本成本;股权资本成本率;资产投资报酬率
1973年美国会计学家罗伯特•N•安东尼(Robert•N•Anthony)发表了题为“权益资本成本会计”的论文之后,资本成本会计问题一度成为会计学界关注的热点。但时至今日也未能在会计实务中得到应用,一方面是其理论不够完善,另一方面是股权资本成本的计量。为此笔者提出,由经营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博弈来确定股权资本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会计理论。
一、股权资本成本的理论依据
(一)“会计主体”理论
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会计主体概念发展的经济学基础。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所有权观念主宰着财务会计。当时独资和合伙企业为主要组织形式,其所有者直接管理,整个企业都属于所有者,只有债权人才是真正的“外来者”,扣除债权人权益所剩的权益都属于投资所有,因而单独核算股权资本成本没有多大的意义。另外,金融市场的不发达也使得股权资本成本难以客观合理地计量。
随着金融市场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独资和合伙企业不再占据主导地位,而是公司制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已完全分离,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由原来的所有权观念转变为主体理论。根据主体观念,企业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从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主体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债权人或是投资者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外来者”。因此,投资者和债权人投入的资金都是外来资本,企业使用这些资金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无论是债权资本成本还是股权资本成本都应作为成本处理。现行会计制度中债权资本成本已作为成本费用处理,而股权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