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一、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涵义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根据会计职业特点,对会计人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会计行为所提出的道德要求,既是会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活动中所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又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不同利益群体或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对象既是单位会计人员,也包括注册会计师,两者都是以会计信息为载体从事工作,从广义上说,都是会计人员的一部分。
前者是依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过记账、算账、报账等环节,生成会计信息;后者是运用独立审计准则等,对单位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社会审计。
正因为如此,应将两者都纳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范围内。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必要性
(一)会计职业道德面临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而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各种经济活动是以利益驱动所致的,会计人员处于多元利益主体的中心,肩负着客观、公正处理各方利益的艰巨重任。
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人员并不能真正归属于多元利益主体的任何一方,否则,受其利益驱动,无疑会在会计工作领域伴随出现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等会计职业道德严重失范问题,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会计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誉将面临危机。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根源是多种多样的,但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或职业道德水平不高,价值观念发生偏差,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制假,是产生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谈薄,法律意识不强。
2.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缺乏敬业精神。
3.会计人员缺乏客观公正的职业态度。
4.会计监督名实不符。
会计人员职业责任感的不强,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将会给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必要性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一种对禁止性后果的良心谴责,其行为是自愿选择的结果,并非外力所为,是一种主观上的自觉自愿的行为,也是会计人员由必须履行道德义务逐渐转化为道德责任感的一种升华,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力量。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自愿地执行,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来实现,基本上是非强制执行的,具有很强的自律性。只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约束才是恒久的。
1.法律法规对会计人员职业行为规范的局限性。
2.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职业行为规范具有广泛性。
3.会计工作需要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支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客观上要求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广大会计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自律标准。建立一套符合时代特征和会计职业要求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是完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必将对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为、预防会计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