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教育教学功能,提高教学仪器管理使用水平,达到用设备促教学目的,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本学区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1、要设总帐、明细帐、台帐,分别由财务、教务处、各室管理人员记载及保管,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2、自购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检查登记上帐。
3、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设备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排列有序。
5、仪器设备设施要按使用说明书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7、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前要备好实验器材,实验课后要及时归还。
9、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设备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完好情况,任何设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10、在实验教学中,因非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需照价赔偿。
11、教学仪器设备不能修复需做报损处理时,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履行好相关手续。
12、药品只允许在实验教学和相关科技活动中使用。严格药品使用手续,领用药品要先填写“消耗凭证”,一般药品由实验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签字,有毒药品需教务主任签字,剧毒药品必须由校领导签字。要及时填写药品消耗记录。
13、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清楚,帐帐相符。
14、保持仪器设备室及仪器设备的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