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档案编号:
企业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入厂时间: 工种:
籍贯: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编号:
LJA 6-3-1
新入厂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经常性安全教育记录
经常性安全教育记录
LJA 6—3
建 筑 业 企 业
职 工 安 全 教 育 档 案
施 工 单 位: 山东新中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 程 名 称: 青建·依山半岛工程
日 期:
资料员(章):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编 制 说 明
一、《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是记录职工在企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档案材料。建筑
施工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用工人员)必须一人一册。职工在本企业调动时,其教育档案随本人转移。
二、《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由企业安全部门统一管理。
三、根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暂行规定》要求,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筑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它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四)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企业其它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企业待岗、转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建筑业企业新进厂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 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劳工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需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的人员包括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经理、总工程师、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项目经理、安全处(科)长及专(兼)安全员、安全资料管理员等。
六、经常性安全教育。包括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临时性的安全教育(如春季开工前、安全周和开展的安全无事故活动等)。
七、《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必须贴职工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八、各项教育由受教育人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