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销售提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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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明珠全员销售提成政策
北京北海明珠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企业的发展与否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人。推动企业发展单靠某一个人、某一个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只要我们家人在销售上一起努力,人人都是销售员,坚信北海明珠一定会更加美好。所以经高管会议研究决定,执行如下全员销售奖励政策:
一、 全员销售政策面向群体、提成比例、及规定
1、王猛、王兰、徐洋、不记业绩提成;宴会执行部另有安排。
(不允许老总给销售经理订房;否则处罚当事人当月工资)
2、剩余其他员工全部按照2%提成。(包含所有形式的宴会、会议用餐)。
3、婚宴场地费的提成标准:收取2000元的按照10%执行;少于不提。(最高10%提成)
4、订合美客房价格与返佣按照以前方案执行。场地费多余协议价2000元的按照10%提成并记业绩。
5、顾客挂账的订房业绩,自顾客挂账之日起,30天内收回挂账的,提成按100%发放,超过30天以上仍收回挂账的,不再发放相应的订房提成,且要暂扣订房人员相应数额的工资,直到挂账收回后再予以补发。
6、每位员工均有担保月累计顾客挂账额度在本人基本工资以内的权利。
7、本订房业绩不包括公司内部人员用餐的订房。
8、鉴定:谁先定的按照以前的鉴定标准执行。
三、提成发放的时间:
对有效订房提成,由财务部在有效业绩确定后的2日内以现金形式向订房人员进行 发放。
本制度自2012年12月28日起试行,如有修订,另行发文通知。
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