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返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
GB5084-92 代替GB5084-85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1-04 批准 1992-10-01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
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
注:分析方法来源中,未列出国标的,暂时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标准方法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a.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方法(第15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年;
b.环境污染标准分析方法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年; c.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
d.卫生防疫检验,上海科技出版社,1964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荣、崔淑贞、徐应明、赵静、杜道灯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