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孔灌注桩监理细则
目 录
一、地质情况
二、设计方案
三、监理工作内容及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工作内容
2、监理工作依据
3、监理工作细则
4、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及施工安全监理
5、监理制度
一、地质情况
根据《中心广场勘察报告书》,(2013.11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提供),场地内分布主要土层为:人工填土,第四系冲洪积层,第四系坡洪积层,第四系残积层,加里东期混合岩全、强、中风化层。场地环境类型属二类,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设计地震分组属于第一组。地下水位埋深为0.70-2.00米,标高介于16.36-18.69米之间,该地下水水质对砼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筋砼结构中钢筋具有微腐蚀性。
二、设计方案
本工程采用钻(冲)孔灌注桩,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径D 为1200共1种,桩净长:参考桩长为31-37米,实际孔深应以持力层岩样和成孔进尺速度为主要依据。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3500KN 。本工程桩为端承桩,桩端持力层进入强风化花岗岩3.0米。钻(冲)孔灌注桩的机具选择,护筒埋设,泥浆护壁,清孔,钢筋笼制作及安装,水下混凝土的浇注等施工要领的要求,按现行规范和规程处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及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工作内容 ⑴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掌握工程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程序组织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⑶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试验报告,核定其性能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⑷控制工程变更,核定和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⑸认定工程质量和进度、签署付款凭证; ⑹组织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⑺子分部子分项工程隐蔽验
收、桩基础验收。
2、监理工作依据 ⑴本工程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⑵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 ⑶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超前钻报告; ⑷施工承包合同; ⑸与本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及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
3、监理工作细则
3.1 掌握工程计划 ⑴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提出桩基础进度计划,监理组对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 期要求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⑵在桩基础进度计划的前提下,要求施工单位做出月份及周进度计划安排,并审查其 可行性。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不能完成进度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方采取措 施及时调整计划,以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2 控制施工进度 ⑴现场监理组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 商等问题和有关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⑵参加工程例会,听取工程施工问题的汇报,对其中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提出监理意见。 ⑶督促施工单位按月提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月报表,交监理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 师审查认定,根据月报情况,监理组填写监理月报,并分别报送建设单位、区质监站及安 监站。
3.3 审查冲孔桩的专项施工方案 ⑴要求施工单位于正式开工前, 将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冲孔桩专项施工方案报 监理组进行审批,要求施工方填报深施监统 A1。 ⑵监理组收到施工方报送
的冲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后, 监理组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 程师共同进行审议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4 控制工程质量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文件,了解设计意图,审查 图纸有无差错和表达不清楚的地方,对工程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设 计图纸会审工作。 〔2〕对施工工艺的要求:场地平整→放样确定桩位→挖泥浆池、浆沟→埋设护筒→钻 机就位、对中→冲击造孔、泥浆循环、清除废浆、泥渣,成孔至设计标高→测孔深、终孔 验收、清渣→安放钢筋笼、测沉渣厚度、不合格时进行第二次清渣→下导管、测沉渣厚度、 不合格时进行第三次清渣→如沉渣厚度符合规范要求,应立即浇灌水下混凝土成桩→移机 下根桩位。
〔3〕对桩定位的要求:据主轴线所组成的控制网进行桩的定位。桩位用木桩打入地下 20~50cm 作为定点标志。
〔4〕对埋设护筒的要求:在桩位安放护筒,护筒采用 8mm 钢板卷制,高度为 1.5m , 护筒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 20cm ,其上部开设 1 个溢浆孔。护筒埋设应准确、牢固,其中 心与桩位中心允许偏差±5cm,护筒顶端应高出地面 20cm ,其埋设深度在粘土中不宜小于 1.0m ,砂土中不宜小于 1.5m ,四周用粘土填实,受水位涨落影响或水下施工的冲孔桩,护 筒适当加长,必要时打入不透水层。 〔5〕对钻机就位的要求:钻机就位后,机台要平稳,打好锚桩,缆风绳拉紧,天车滑 轮外缘、钻头中心及护筒中心必须三点一线。在
钻头锥顶和提升钢丝绳之间应设置保证钻 头自转向的装置,以防产生梅花孔。为准确控制沉孔深度,在桩架上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 以便在施工进行观测记录。
〔6〕对泥浆护壁的要求:在表层粘土层中冲孔,注入清水,以原土造浆,循环泥浆比 重控制在 1.1~1.3。当冲孔至砂层时,泥浆比重控制在 1.2~1.35,在砂卵石层或容易塌孔 的土层中成孔时,泥浆比重加大到 1.3~1.5。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 1.0m 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 1.5m 以上。在清孔过程中,应不 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泥浆循环系统要控制好泵口的泥浆面高度,避免泥浆 泵将泥浆池内泥渣泵入桩孔内。
〔7〕对冲击成孔的要求: 1)开孔时应低锤密击,锤高 0.4~0.6m ,如表土为淤泥、细砂等软弱土层,可加粘土 块夹小片石反复冲击造壁,孔内泥浆面应保持稳定。孔深达护筒下 3~4m 后,才加快速度, 加大冲程,将锤提高到 1.5~2.0m 以上,转入正常连续冲击。在造孔时要及时将孔内残渣 排除孔外,以免孔内残渣太多,出现埋钻现象。 2)在各种不同的土层、岩层中钻进时,可按下表进行。 项 目 操 作 要 点:在护筒刃脚以下 2m 以内,小冲程 1m 左右,泥浆比重 1.2~1.5,软弱层投入粘土块夹小片石、粘性土层、砂层、砂卵石层、软弱土层或塌孔回填重钻。基岩中小冲程 1~2m ,泵入清水或稀泥浆,经常清除钻头上的泥块。中冲程 2~3m ,泥浆比重 1.2~1.5,投入粘土块,勤冲勤掏渣。中、高冲程 2~4m ,泥
浆比重 1.3 左右,勤掏渣,小冲程反复冲击,泥浆比重 1.3~1.5,加粘土块夹小片石。高冲程 3~4m ,泥浆比重 1.3 左右,勤掏渣。
3)进入基岩后, 应低锤冲击或间断冲击, 如发现偏孔应回填片石至偏孔位置上方 300~ 500mm 处,然后重新冲孔。4)遇到孤石时,可预先爆破或用高低冲程交替冲击,将大孤石击碎或挤入孔壁。
5)岩溶发育的岩层中造孔,容易发生偏位、卡锤、掉锤头、泥浆流失等情况。如发生 以上现象可采用下列措施: a.发生斜孔应回填硬质块石进行复冲纠偏,对入岩段,斜岩坡度较大的岩面,一般采 用回填片石垫平后冲孔,当无法采用回填片石垫平复冲纠偏时,必要时甚至可采用灌注 C30~C45 混凝土,待混凝土达到 80%以上强度再复冲纠偏。 b. 如遇溶洞或裂隙大量漏浆,宜回灌泥浆或回填粘土夹片石或用编织袋装粘土掺水泥 大量投入,低锤密击冲击造壁,或压入钢护壁。 c. 如大塌孔甚至全部回填重新冲孔。 d. 穿越溶洞顶时要低锤冲击,严禁用高冲程冲孔,防止冲锤卡在溶洞内。 6)每钻进 4~5 米深度时验孔一次,在更换新钻头前或容易缩孔处均应验孔。 7) 进入基岩后, 每钻进 100~500mm , 应清孔分段取样一次 (非桩端持力层段高为 300~ 500mm ,桩端持力层段高为 100~300mm ) ,以备终孔验收。 8)冲孔过程中遇到斜孔、弯孔、梅花孔、塌孔,护筒周围冒浆等情况时,应停止施工, 采取措施后再行施工。 9)准确控制松绳长度,避免打空锤。一般不用高冲程,以免扰动孔壁,引起塌孔、卡 锤等事故。 10)在钻进过程中,每 1~2m 要检查一次成孔的垂直度情况,保证孔垂直度偏差不大 于 1%。
如发现偏斜应立即停止钻进,采取措施进行纠偏。对于变层处和易于发生偏斜的部 位,应采用低垂轻击、间断冲击的办法冲过,以保持孔形良好。 11)在冲击钻进阶段应注意始终保持孔内水位高过护筒底口 0.5m 以上,以免水位升降 波动造成对护筒底口处的冲刷。 12)大直径桩孔可分级成孔,第一级成孔直径为设计桩径的 0.6~0.8 倍。
13)进入基岩及终孔时,应取岩样请地质勘察单位技术员检验认定,合格后才能终孔, 岩样应标识存好备查。14)终孔后,应用测绳下挂 0.5Kg 重铁砣测量检查孔深。
〔8〕对清孔的要求: 1)采用掏渣筒清孔,捞渣时应及时补给泥浆。密度大的泥浆借水泵用清水置换。 2)冲至设计孔深后进行第一次清渣,测孔深,安放钢筋笼,再测孔深,不合格时进行 第二次清渣,下导管,再测孔深,不合格时进行第三次清渣。孔底沉渣厚度应≤50mm。 3)第三次清孔检查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水下砼,间隔时间不要超过 4h ,以防泥浆沉 淀和塌孔。
〔9〕对钢筋笼制作及安装要求: 1)钢筋笼采用现场制作,其允许偏差见下表。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采用单面焊连接,35倍钢筋直径区段内的钢筋接头面积不得超过 50%。主筋间距、螺旋筋螺距、钢筋笼直径、钢筋笼长度、钢筋笼主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分别为(mm) ±10 ±20 ±10 ±50 ±20。2)钢筋笼主筋保护层厚度为 70mm ,在钢筋笼外侧焊钢筋耳环限位,以确保钢筋保护 层的厚度。 3)清孔后应立即吊入钢筋笼,钢筋笼采用汽车吊装,吊运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扭 转、弯曲。安装钢筋笼时,应对准孔位,吊
直扶稳,缓慢下沉,避免碰撞孔壁。
〔10〕对水下混凝土的浇筑要求: 1)钢筋笼吊装完毕,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立即浇筑水下混凝土。 2) 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 C30。 灌注的水下砼应有良好的和易性, 坍落度为 180?220mm , 初凝时间控制在 6~8h ,大直径桩灌注时间较长时初凝时间延长至 8~10h ,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水泥用量不少于 360Kg/m3,充盈系数应大于 1.0;选用中粗砂,砂率宜为 40%~ 45%;粗骨料最大粒径应
卸导管,提升导管时应反插、拔提,导管底端 埋入混凝土下宜为 2?6m ,严禁把导管拔出砼面。安排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管内外混凝土面 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浇筑记录。 8)导管提升时应避免导管法兰接头碰撞钢筋笼。 9)水下砼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浇注时间应按首盘砼的初凝时间控制,对浇筑过程 中的一切故障均应记录备案。 10)控制最后一次砼灌注量,桩顶不得偏低,应保证在凿除浮浆高度后裸露的桩顶砼 达到强度设计值,超灌高度控制在设计桩顶标高以上约 0.6~0.8m 。
〔11〕对冲孔桩的施工记录要求: 冲孔桩施工过程中,各工序设专职人员做好检测记录工作: 1)泥浆检测记录按岩土层不同情况,4~8h 检测记录一次。 2)冲孔记录,正常按每 2h 检测记录一次,在岩土变化部位及遇溶洞要增加检测记录。 3)冲孔入岩后,每钻进 100~500mm ,取一次岩样,妥善保存,以便终孔验证。 4)水下混凝土灌注,每灌注 6~12m3 检测一次混凝土面上升高度,做好记录。 所有检测记录要及时整理,并报相关单位签字确认。
〔12〕对冲孔桩的检测要求: 桩位偏差:单桩、条形桩基沿垂直轴线方向和群桩基础中的边桩允许偏差 10cm (桩径 小于 100cm ) ;(10+0.01H)cm (桩径大于 100cm ) ,其它情况允许偏差均为 15cm 。 桩基检测:由业主、设计、施工方及监理共同确定桩基检测方案。一般包括低应变检 测桩身完整性以及钻芯法检测。一柱一桩时,小应变 100%检测;动测抽检桩身质量,桩数 不宜少于总桩数的 20%,且不少于 10 根,其等级须是Ⅰ、Ⅱ类。桩
径大于或等于 1600mm 的灌注桩,需预埋测声管做超声法检测。 (测声管采用内径 50~55mm 的焊接钢管制作,上 下孔用钢板焊封,钢管连接采用螺纹外套管接头连接,管身不得破损,管接头及管口不漏 浆,管内无异物。测声管固定在钢筋笼内侧,每根桩布置 3 根,对称均匀分布。测声管顶 部高出桩顶不应少于 500mm 。 )
〔13〕执行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施工质量管理报表制度(重点执行深圳市监理、施工用表 A 、B 、C 三类报表)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质量方面报表应进行审 查认定,对于各项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签字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5 工程材料与构配件。 ⑴工程材料与构配件进场前,施工方须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报(深施监统 A4) ; ⑵工程材料与构配件进场后,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联合验收, 除数量及外观质量验收外, 尚应查验产品厂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等 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见证抽样送检,符合要求后施工方填表工程材料、 构配件使用报审表“深施监统 A5” 。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否则施工方不能使用。 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方将进场的工程材料与构配件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区进行堆放,并进行相应的登记编号及做出明显标识; ⑷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方将不合格材 料尽快退场,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施工方出具材料退货证明; ⑸监理工程师应对材料进场数量和计划及实际需要明显不符时,应及时对施工方提 出警示。 〔6〕对每根桩须要求施工方留置标准养护
的试块。
3.6 审查工程变更,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⑴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变更进行审查,若变更要 求合理,报业主批准后,经设计人认可,由总监签发变更指令。 ⑵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经设计人认可,若变更涉及到图纸变动,必须在取得 变更图纸及设计说明后,总监方可签发变更指令。 ⑶由于工程变更所涉及到的费用、工期、由业主与施工方协商解决。
3.7 认定工程数量,签发进度付款凭证。 ⑴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月报所反映完成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认真核实; ⑵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根据核实的完成工程数量,签发付款凭证; ⑶对超出承包合同以外的设计变更,由施工方提出预算,根据建设单位委托预算审 查结果,按规定报请建设单位支付。 ⑷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时,签发付款凭证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3.8 工程验收。 按规定须进行隐蔽验收的工序完工后,施工方三级自检合格后,填报验收申请表(深 施监统 A15 表) ,提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及验收有关各方。进行隐蔽验收,验收中提出的问 题,经整改复验合格后,签署隐蔽验收记录,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及施工安全监理
4.1 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a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应对施工方项目组织的主 要人员进行核查,以保证在工程实施中得到落实。 b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方的主要施工
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持证上岗等进行审查。 c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方不能有效的运作,难以对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监 理工程师应及时要求施工方进行改进,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可以要求施工方予以撤换。d .拒不整改或虽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的要求,监理工 程师可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并征求建设方意见,发出对部分直至全部工程的停工令。
4.2 施工安全的监理: a .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b .督促施工方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 安全技术措施。 c .施工现场涉及施工安全的支撑体系、临时用电、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等重要临时设 施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方提出改进意见并督 促落实。 d .审查特殊机械、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及年检合格证。
5、监理制度按本工程规划中所列出的各项监理制度执行重点强调: ①监理月报内容,按广东省统一表格及内容在每月末填报好报送建设单位、质监站及安 监站。 ②监理日志,要求监理工程师认真如实地记录每天施工进展,监理活动、各专业监理工 作、有关负责人指示等,监理日志记录应连续、不能中断,最后公司存档。 ③旁站记录,按照旁站监理方案的要求对每根桩进行旁站监理,并认真填写旁站记录。 ④凡是有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文件、资料现场监理均应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