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范围
附件1
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范围
及县(市)分类
一、县、市(共96个) A类(22个):
盂 县、长治县、襄垣县、屯留县、长子县、沁源县、沁水县、阳城县、泽州县、高平市、山阴县、怀仁县、昔阳县、寿阳县、灵石县、介休市、原平市、洪洞县、乡宁县、霍州市、柳林县、孝义市B类(38个):
清徐县、阳曲县、古交市、左云县、平定县、黎城县、沁 县、潞城市、陵川县、应祁 县、平遥县、临猗县、万荣县、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绛 县、垣曲县、夏河津市、定襄县、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古安泽县、浮山县、蒲 县、侯马市、文水县、交城县、交口县、汾阳市 C类(36个):
娄烦县、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右玉县、左权县、
县、榆社县、太谷县、 县、芮城县、永济市、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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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平陆县、五台县、代 县、繁峙县、宁武县、 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 偏关县、吉 县、大宁县、隰 县、永和县、汾西县、 兴 县、临 县、石楼县、岚 县、方山县、中阳县 二、市辖区(共23个)
太原市小店区、 太原市迎泽区、 太原市尖草坪区、 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原市晋源区、大同市城区、 大同市矿区、 大同市新荣区、 阳泉市城区、 阳泉市郊区、 长治市城区、 晋城市城区、 朔州市朔城区、 晋中市榆次区、 运城市盐湖区、 临汾市尧都区、 吕梁市离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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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 大同市南郊区、 阳泉市矿区、 长治市郊区、 朔州市平鲁区、 忻州市忻府区、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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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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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测评方法
山西省县域经济考核评价测评方法以改进的功效系数法为主,实行加权汇总百分评定制。
一、指标的无量纲化方法
指标体系中正指标、逆指标及其他指标无量纲化处理的具体方法有所不同。
(一)正指标的无量纲化方法。
所谓正指标,是指实际值越大,在考核评价中所起的正面效应也越大的指标。
正指标无量纲化公式一般形式为:
Zi=基础分值+(
xi-m1
)⨯(100-基础分值) m2-m1
其中,Zi为xi的无量纲化值,xi为实际值,m1、m2为指标xi各县(市)(或各市辖区)当年的不允许值和满意值。
不允许值和满意值,一般取指标xi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并预先对奇异值进行识别和剔除。
基础分值一般为40,根据指标数值的分布状况可适当调整基
础分值。
(二)逆指标的无量纲化方法。
所谓逆指标,是指实际值越大,在考核评价中所起的负面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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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也越大的指标。
逆指标无量纲化公式一般形式为:
Zi=基础分值+(
m2-xi
)⨯(100-基础分值)
m2-m1
其中,Zi为xi的无量纲化值,xi为实际值,m1、m2为指标xi各县(市)(或各市辖区)当年的满意值和不允许值。
不允许值和满意值,一般取指标xi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并预先对奇异值进行识别和剔除。
基础分值一般为40,根据指标数值的分布状况可适当调整基础分值。
(三)其他指标的无量纲化方法。
所谓其他指标,指指标体系中“目标任务完成率”指标和“指数”类指标。这类指标有其特殊性,指标数值大,并不代表发展水平高(如年度造林合格面积任务完成率,其指标数值高,并不能说明其完成的造林面积大)。
此类指标的无量纲化方法是: 指标数值≥100%,赋分100;
指标数值<100%,赋分为指标数值本身乘以100。 二、多指标合成方法
根据无量纲化后的数据,采用加权算术平均的方法,首先计算得到各县(市)(或各市辖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资源环境、安全生产五个方面的评价值,最终可计算得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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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值,依据综合评价值的大小确定各县(市、区)在所属类别中的位次。计算公式为:
Ij=∑WiFi
i=1R
其中,Ij 为上一层次指标,R为下一层次指标数,Wi为各指标对上一层次指标的贡献权重,评价值。
Fi为各指标经无量纲化后的单项— 7 —
附件5
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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