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停电管理规定]
QB/YWKM
设备停电管理规定
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 发布
目 录
目 录 ....................................................................................................................................................... I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各部门、单位职责 .................................................................................................................................. 3
5 设备停电管理的原则 .............................................................................................................................. 4
6 设备停电信息的通报、查询及告知 ...................................................................................................... 6
7 检修计划的编制、申报和批准 .............................................................................................................. 6
8 检修和新设备投产申请的审批 .............................................................................................................. 9
9 检修申请的执行 .................................................................................................................................... 12
10 设备操作规定 ...................................................................................................................................... 14
11 考核 ...................................................................................................................................................... 14
12 附录 ...................................................................................................................................................... 1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修计划申报表格式....................................... ................. ................. .................1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上、下半月检修计划流转时限和要求................. ................. ...............................17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 ..................................1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 ............. ............. .............19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 ................................20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 ..................... ....... ....... ................................21
附录G(规范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 .................................23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单格式... .................. . .............................. . ....... .......................24
附录I (规范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流程图...... ..................................................................... .................25
附录J (规范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单格式............... ................................................ .............................26
附录K 昆明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要求、示范及释义.......... .. ......... .. ... ........ ..27
前 言
为规范我局输、变、配电设备的停电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量减少因设备停电对客户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以及QB/YW201-01-2007《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导则 总则(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停电管理规定(试行)》、《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云南电网设备检修调度管理办法》、《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标准》、《昆明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昆明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供电局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尚琪、张海涛、王琳、阮永丽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字美荣、胡之荣、廖晓峰、吴娟、韩武、张恩源、王燕祥、杨光彦、范永丽 本标准由唐广学批准。
本标准由昆明供电局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设备停电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昆明供电局管辖输、变、配电设备的停电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停电管理规定(试行)》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云南电网设备检修调度管理标准》
《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标准》
《昆明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昆明供电局客户停复电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设备检修
造成设备退出运行或失去备用的基建、大修、技改、试验、客户接入或配合停电等工作。
3.2 检修申请
是指在调度机构管辖设备上进行设备检修工作时,申请单位提前向调度机构提出并经调度机构批复,用以进行设备检修调度管理的文字依据。
3.3 检修流程
指昆明供电局电网设备的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新设备投产、带电作业等工作的计划、申请、审批、执行等。
3.4 计划检修
指在年方式、月度检修计划中已安排,并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检修申请的设备检修。未在年方式、月度计划中提前安排,但停电范围、设备停电状态、停电期限与计划检修相同的临时配合工作,经生产技术部和调度机构同意,按计划检修统计。
3.5 非计划检修
指除计划检修以外的其它设备检修。包括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紧急避险工作,以及因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特殊原因,需尽快安排开展的检修工作等。
3.5.1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
指因设备发生紧急缺陷或故障等原因,急需停电或强迫停运的停电。
3.5.2 紧急避险停电
紧急避险停电指人身、电网、电力设施发生危险或者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须采取停电措施防止危险的扩大或消除危险的停电。
3.6 预安排停电
凡预先已作出安排,或在24小时前得到批准(或按供电合同要求的时间)并通知主要客户的停电。
3.7 设备检修时间
指自设备退出运行或失去备用开始,至设备具备恢复运行或正常备用的时间。
3.8 计划停复电时间
指自设备从系统解列开始,至并入系统运行或转入备用时为止的时间。包括停电时间、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和复电时间。
停电时间含调度下令时间、设备停电操作时间和办理工作票许可的时间。
复电时间含调度下令时间、设备复电操作时间和办理工作票终结的时间。
设备停电、复电操作时间包括运行单位操作时间和运行单位装、拆安全措施的时间。 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包括施工单位自行装、拆安全措施时间和检修工作的时间。
3.9 客户管辖单位:包括客户服务中心、东川分局、营配分局、县级供电有限公司。
3.10 运行单位:昆明电网内参与设备运行维护的所有单位。
3.11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
是指昆明供电局内部指定的负责具体项目(设备检修、技改、试验、客户接入、配合停电等项目)实施或归口管理的部门、基层。特殊情况的检修申请填报部门由调度机构指定。具体如下:
3.11.1 基建项目:工程建设部或由工程建设部指定的我局项目管理单位填报。
3.11.2 大修、技改项目:生产技术部或由生产技术部指定的我局项目管理单位填报。
3.11.3 客户管辖设备检修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东川地区的为东川分局填报,其它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含10kV趸售客户)为客户服务中心填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客户为各营配分局。
3.11.4 县级供电有限公司管辖设备检修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县级供电有限公司填报。
3.11.5 客户(含县级供电有限公司)接入工程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经客户服务中心(或东川分局)书面同意后,由客户管辖单位填报。
3.11.6 地调直调电厂(含共同调度电厂):电厂填报。
3.11.7 局内各基层自行实施完成的项目:局内负责实施的基层填报。
3.11.8 影响电网调度业务的通信设备检修项目:由负责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的单位填报。
3.12 停复电联系人
在设备停电或复电过程中负责与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联系停电或复电具体事项的人员。
3.12.1 电厂(站)检修申请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当值值长。
3.12.2 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等配电设备)检修申请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当值负责人。
3.12.3 调度许可的县级供电有限公司管辖设备上的工作,停复电联系人为县级供电有限公司县调调度员。
3.12.4 调度许可的调度协议用户管辖设备上的工作,停复电联系人为该调度协议用户具有“可接令人”资格的人员。
3.12.5 计划或非计划检修工作涉及非调度协议客户管辖设备上的操作,停复电联系人为该客户委托的施工单位具有“可接令人”资格的人员。用电检查人员负责落实检修申请中施工单位资质及所填停复电联系人是否具备“可接令人”资格。
3.12.6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时,非调度协议客户管辖设备上的操作,停复电联系人为
凡预先已作出安排,或在24小时前得到批准(或按供电合同要求的时间)并通知主要客户的停电。
3.7 设备检修时间
指自设备退出运行或失去备用开始,至设备具备恢复运行或正常备用的时间。
3.8 计划停复电时间
指自设备从系统解列开始,至并入系统运行或转入备用时为止的时间。包括停电时间、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和复电时间。
停电时间含调度下令时间、设备停电操作时间和办理工作票许可的时间。
复电时间含调度下令时间、设备复电操作时间和办理工作票终结的时间。
设备停电、复电操作时间包括运行单位操作时间和运行单位装、拆安全措施的时间。 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包括施工单位自行装、拆安全措施时间和检修工作的时间。
3.9 客户管辖单位:包括客户服务中心、东川分局、营配分局、县级供电有限公司。
3.10 运行单位:昆明电网内参与设备运行维护的所有单位。
3.11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
是指昆明供电局内部指定的负责具体项目(设备检修、技改、试验、客户接入、配合停电等项目)实施或归口管理的部门、基层。特殊情况的检修申请填报部门由调度机构指定。具体如下:
3.11.1 基建项目:工程建设部或由工程建设部指定的我局项目管理单位填报。
3.11.2 大修、技改项目:生产技术部或由生产技术部指定的我局项目管理单位填报。
3.11.3 客户管辖设备检修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东川地区的为东川分局填报,其它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含10kV趸售客户)为客户服务中心填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客户为各营配分局。
3.11.4 县级供电有限公司管辖设备检修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县级供电有限公司填报。
3.11.5 客户(含县级供电有限公司)接入工程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经客户服务中心(或东川分局)书面同意后,由客户管辖单位填报。
3.11.6 地调直调电厂(含共同调度电厂):电厂填报。
3.11.7 局内各基层自行实施完成的项目:局内负责实施的基层填报。
3.11.8 影响电网调度业务的通信设备检修项目:由负责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的单位填报。
3.12 停复电联系人
在设备停电或复电过程中负责与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联系停电或复电具体事项的人员。
3.12.1 电厂(站)检修申请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当值值长。
3.12.2 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等配电设备)检修申请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当值负责人。
3.12.3 调度许可的县级供电有限公司管辖设备上的工作,停复电联系人为县级供电有限公司县调调度员。
3.12.4 调度许可的调度协议用户管辖设备上的工作,停复电联系人为该调度协议用户具有“可接令人”资格的人员。
3.12.5 计划或非计划检修工作涉及非调度协议客户管辖设备上的操作,停复电联系人为该客户委托的施工单位具有“可接令人”资格的人员。用电检查人员负责落实检修申请中施工单位资质及所填停复电联系人是否具备“可接令人”资格。
3.12.6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时,非调度协议客户管辖设备上的操作,停复电联系人为
负责该客户的用电检查人员。
3.12.7 线路检修申请(影响通信业务)的停复电联系人为线路工作负责人。
3.12.8 通信设备检修申请(影响保护通道、安全自动装置通道、自动化通道、调度电话、营销业务、MIS网络等业务)的停复电联系人为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以上停复电联系人须具备“可接令人”资格,停复电联系人负责落实检修申请单上所有工作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3.13 新设备投产联系人
由工程的启动验收委员会或大修及技改项目管理部门指定的,作为启动验收委员会或大修及技改项目管理部门与调度机构联系的人员。新设备投运联系人须具备“可接令人”资格。
3.14 延时送电
指超出批准的复电时间将设备恢复运行或转入备用。
4 各部门、单位职责
4.1 生产技术部
4.1.1 设备停电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4.1.2 协调、指导、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单位按本规定开展设备停电管理工作。
4.1.3 组织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4.1.4 组织审核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1.5 审核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综合审核检修设备的重复性停电。
4.1.6 按规定上报职责范围内项目的月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申请。
4.2 安全监察部
监督、检查全局设备停电安全管理工作。
4.3 工程建设部
4.3.1 按规定上报职责范围内项目的月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申请。
4.3.2 配合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4.3.3 组织所管项目各施工单位申报月度设备检修计划。
4.3.4 不定期检查所管项目的设备停电管理工作。
4.4 电力营销部
4.4.1 审核设备检修停电涉及影响增供扩销的项目,对是否同意提出意见。
4.4.2 按规定组织上报职责范围内项目的设备月度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申请。
4.4.3 配合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4.4.4 督促客户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申报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4.5 不定期检查所管项目的设备停电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客户管辖单位设备停电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4.5 电力调度中心
4.5.1 分析、控制设备检修引起的电网风险,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
4.5.2 协调、指导、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和单位是否按本规定开展设备停电管理工作。
4.5.3 组织编制、审核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5.4 审核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
4.5.5 按照要求履行设备停电信息的发布、告知职责。
4.5.6 组织执行全局设备停电工作。
4.6 各运行单位
4.6.1 编制、审核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6.2 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
4.6.3 根据自己的职责,对检修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根据对其设备所属影响,决定是否同意开展工作,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并签署意见。对不合格的检修申请予以退回,并及时通知相应的检修申请填报部门。
4.6.4 设备检修工作对其它单位设备状态有要求或影响时,按规定流转至相关单位填写意见。同意的,应按申请要求做好配合工作;不同意的,应说明原因。
4.6.6 负责大修、技改项目新设备验收,对新设备是否具备投产条件进行确认。
4.6.7 严格执行本规定,向管辖范围内的外来单位宣贯本规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7 客户管辖单位
4.7.1 编制、审核客户检修、接入工程涉及我局设备检修、操作的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7.2 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
4.7.3 履行设备停电信息的发布、告知职责。
4.7.4 严格执行本规定,向管辖范围内的客户、外来单位宣贯本规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8 修试所和继电保护所
4.8.1 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
4.9 县(区)调调度机构
4.9.1 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
4.9.2 履行设备停电信息的发布、告知。
5 设备停电管理的原则
5.1 做好供电服务的原则
5.1.1 设备检修应统一管理,合理安排,尽量减少设备停电时间,尽量降低对电网安全及客户的影响,提高供电可靠性。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停电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每个客户预安排停电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次,预安排总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每次停电时间安排原则上城镇客户不超过8小时,其他客户不超过14小时。
5.1.2 各单位应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制定合理的检修时间、操作时间,严禁宽打窄用。
5.1.3 预安排停电检修项目,均按照《昆明供电局客户停复电管理标准》提前进行停电信息的通知。
5.1.4 原则上节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不安排影响客户正常用电的检修工作。
5.1.5 影响客户正常用电的计划检修,应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客户服务中心、东川分局、各营配分局、各县级供电有限公司应通知到重要客户、大客户、专变客户和大型居民住宅区。
5.1.6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涉及客户停电的,一般要求停电时间不超过12小时,若不能在12小时内恢复供电的,要尽可能通过发电车、临时转供、代供等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客户的用电。客户服务中心、东川分局、各营配分局、各县级供电有限公司应尽快确定停电所影
响的客户范围,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
5.1.7 在计划检修和事故处理情况下,能采用转供电继续对客户进行供电的必须安排转供电。
5.2 统筹计划的原则
5.2.1 计划检修实行统一管理,检修、基建、技改、用电工程等应配合进行,统筹合理安排、申报、审查检修计划,尽量避免设备重复停电。
5.2.2 日常运行维护、预试定检、大修技改、基建工程、客户工程等涉及设备停电的工作必须纳入计划检修管理。
5.2.3 延时送电
若不能在批准的时间内完工的,停复电联系人必须按相关调度管理规程规定的期限提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延长检修期限申请。
5.2.4 客户接入工程的保护定值更改、试验等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由客户管辖单位牵头协调,统一安排时间,严禁出现同一工程多次重复停电。
5.3 安全供电的原则
为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当发生事故、出现紧急缺陷和需要紧急避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危险源隔离。
5.3.1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
5.3.1.1 地调调度管辖范围内昆明供电局资产设备的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
a)变电设备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变电站当值值班长向当值调度员口头申请。 b)10kV及以下配网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营配分局及时组织处理,并由生产调度电话向值班调度员汇报以下内容:
分局指定的唯一一名工作现场具有受令资格人员的姓名和电话,现场信息反馈和操作时,由此人与配网调度员电话联系。如果营配分局生产调度未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员时,营配分局生产调度为唯一能与当值调度员电话申请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的人员。
c)35kV及以上的线路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输电分局(东川分局)及时组织处理,并由值班人员向值班调度员汇报以下内容:
分局指定的唯一一名工作现场具有受令资格人员的姓名和电话,现场信息反馈和操作时,由此人与主网调度员电话联系。输电分局值班人员未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员时,输电分局值班人员为唯一能与当值调度员电话申请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的人员。
5.3.1.2 地调调度管辖范围内非昆明供电局资产设备的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
调度许可、县级供电有限公司设备所属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县级供电有限公司有受令资格的调度员与当值调度员电话申请。
调度许可、调度协议用户管辖专线设备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调度协议客户具有受令资格的人员与当值调度员电话申请。
非调度协议用户设备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管辖该客户的具有受令资格的用电检查人员与当值调度员电话申请。
5.3.1.3 超过8小时的紧急缺陷处理、事故抢修停电的检修申请补办和恢复要求
因紧急缺陷处理和事故抢修,将设备停电隔离超过8小时的,先根据5.3.1.1条及
5.3.1.2 条规定进行处理,是否补办检修申请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及现场处理的实际情况决定。
紧急缺陷处理、事故抢修完毕,验收合格后需恢复接入系统运行时,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必须按照非计划检修流程提交恢复接入系统的检修申请:
a)需要终止其他用户供电配合的;
b)对电网有影响的;
c)需要调整系统运行方式配合的。
除上述3条以外的情况,由各运行单位停复电联系人电话与当值调度员申请投入运行。
5.3.2 紧急避险停电
需立即进行紧急避险的停电,运行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操作,或按照5.3.1.1和
5.3.1.2条规定,向当值值班调度员申请,但事后应将停电的设备名称、范围及时间以书面报告上报局办公室并抄送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及电力营销部。
6 设备停电信息的通报、查询及告知
6.1 设备停电信息的通报、告知及解释工作按昆明供电局《95598电力呼叫中心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昆明供电局客户停复电管理标准》、《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检修工作引起重要客户停电时,根据《昆明供电局发电车应急供电管理制度》要求,采取发电车应急供电措施。
6.2 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调度机构提前48小时在检修管理系统中发布;不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提前1天12:00前在检修管理系统中发布。
申请填报单位及相关部门、基层自行登录检修管理系统查询批准执行或取消的检修申请,并及时组织开展工作准备、通知外来检修单位、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客户等工作。
6.3 若节假日期间安排检修,不满足通知发布时间(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提前48小时,不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提前1天12:00前在检修管理系统中发布)的检修申请审批完毕后,由调度机构电话、短信或当面通知检修申请填报人,由申请填报人负责通知施工单位、检修设备所属单位及客户管辖单位。
6.4 不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调度机构在前1天12:00后完成审批或取消,由调度机构电话、短信或当面通知检修申请填报人,由检修申请填报人负责通知施工单位、检修设备所属单位。
接到调度关于批准执行或取消检修申请的通知后,各单位必须及时组织开展安排工作准备、通知外来施工单位、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客户等工作。
6.5 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停电调电及紧急避险工作,由值班调度员及时告知95598、相关客户管辖单位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客户管辖单位根据调度通报情况及时告知影响客户。
6.6 有关通信设备的检修申请审批后,由检修申请填报人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和通信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同时,检修申请填报人还需及时通知受通信业务影响的单位查询有关申请内容,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7 检修计划的编制、申报和批准
7.1 年度计划
依据相互关联、相互配合、统一安排、减少设备重复停电的原则,由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分层次组织有关基建、营销、运行工作单位进行编制,经分管生产的副局长批准后
下发执行。
7.1.1 在每年11月下旬组织编制完成次年度主网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7.1.2 在每年12月上旬根据主网设备年度计划检修,组织编制完成次年度配网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7.2 月度检修计划
7.2.1 基本规定
7.2.1.1 按有利于生产管理、减少非计划检修的目的,月度检修计划分为《上半月检修计划》和《下半月检修计划》。
《上半月检修计划》包括地调执行的起始停电时间为1日至15日的检修项目和南网总调、省调执行的全月项目。《下半月检修计划》包括起始停电时间为16日至最后一日的项目。
7.2.1.2 为保证检修计划的严肃性,各运行单位申报月度检修计划前,必须检查完成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各单位审批过程中发现未实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或预估上报的,将不予受理。
7.2.1.3 备用设备的检修纳入计划检修管理;当35kV、10kV母线停电影响客户用电,需当日恢复送电时,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7点。
7.2.1.4 经检修计划会讨论确定的《上半月检修计划》、《下半月检修计划》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及调整。
7.2.1.5 整个申报环节紧凑,未按照规定时限报送,或者停电设备、设备停电范围仍有原则性错误的检修计划,将不予安排。
7.2.1.6 每月9日和24日(逢节假日会议召开日期另行明确)分别召开《上半月检修计划》、《下半月检修计划》会,会议由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运行单位、客户管辖单位、检修单位等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参会。
7.2.1.7《上半月检修计划》和《下半月检修计划》由电力调度中心组织编制,经电力调度中心相关领导校核、生产技术部审核、局生产副总工审定、分管生产副局长批准后执行。
7.2.1.8 经局领导批准的月度检修计划,每月22日、次月8日在昆明供电局主页公布执行,影响客户停电通告按供电服务承诺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
7.2.2 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7.2.2.1 外来检修单位在申报检修计划前,必须先由有关建设管理单位或局职能部室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方可报送各分局、客户服务中心。
7.2.2.2 客户(含县级供电有限公司)新装工程检修计划,必须经过客户服务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送各分局。当客户新装工程涉及我局资产改造的,设备管辖分局负责综合协调参与该工程的各单位,完成检修计划的相互配合。
7.2.2.3 影响保护通道、安全自动装置通道、自动化通道、调度电话、营销业务、MIS网络等业务的通信设备检修工作,需要申报月度检修计划的,按照附录B时限流转要求报电力调度中心。
OPGW光缆检修计划需要含在线路检修计划中的,由线路运行单位上报。
ADSS光缆、普通光缆、通信设备检修计划,由设备运行单位单独上报。
7.2.2.4 按照规定完成施工方案的审批。
7.2.2.5 各营配分局在安排10kV配网停电涉及转供电时,同时提供现场转供电方案的建议,对变电设备类工作(如变电站断路器停电)提出初步调电方案并在备注栏注明。
7.2.2.6 基建、改造、客户接入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设备订货及到货确认。
7.2.2.7 认真落实工作需要的停电设备、工期、需要陪停的线路等。
7.2.2.8 由电力营销部门核准的客户工程、由工程建设部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月度检修计划由电力营销部、工程建设部汇总、审核后,按照附录B时限流转要求报送设备所属运行单位。
7.2.2.9 客户的检修工作需要我局设备配合操作时,其检修计划统一由客户服务中心、各营配分局收集、整理、审核后形成下月检修计划,按照附录B时限流转要求报送设备所属运行单位。
7.2.3 月度检修计划(格式见附录A)填报要求
7.2.3.1 月度检修计划需填写序号、始停日、星期、厂站名、停电设备、工作内容、停电期限、工作单位、设备停电范围、线路是否需要转检修、转供电方案(配网)、停电影响区域、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停电次数、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总停电时间、停电影响时户数。
7.2.3.2 月度检修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含工作地段或地点。
7.2.3.3 停电期限即计划停复电时间。
调度下令时间综合考虑为60分钟,即停电调度下令时间为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具备操作条件与调度联系,调度从公布的设备停电起点至下令完毕之间的时间,复电调度下令时间指停复电联系人汇报工作终结后,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具备操作条件与调度联系至下令完毕之间的时间。
设备停复电操作时间按《昆明供电局变电站倒闸操作时间控制原则(试行)》的要求控制。
7.2.3.4 检修单位填报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设备停电范围、线路是否需要转检修。
由涉及的运行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填报停复电时间、转供电方案(配网)、停电影响区域、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停电次数、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总停电时间,停电影响时户数。
7.2.3.5 检修单位填报属基建、改造、客户接入工程项目月度检修计划时,须同时向设备所属运行单位报送批准后的施工方案。
7.2.4 运行单位审核和完善要求
7.2.4.1 各分局在审查配网检修计划时,必须对是否具备带电作业条件进行审查,不具备带电作业条件的方可报送检修计划会进行审查。
7.2.4.2 由运行单位审核停电设备、设备停电范围与工作内容要求是否正确,并组织填报停电影响主要区域。涉及其他运行单位和客户服务中心的,由设备所属运行单位负责联系落实,其他运行单位应积极配合。
7.2.4.3 由涉及运行单位填报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停电次数、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总停电时间,停电影响时户数。由客户服务中心填报35kV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停电次数、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总停电时间。
7.2.4.4 由设备所属运行单位审核停电工作时间。设备所属运行单位依据设备年度计划检修和月度检修项目初步计划,结合《昆明供电局可靠性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要求组织进行审查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申报。
7.2.4.5 计划项目的提报工作量是否与现有运行配合操作人员实际情况相符。不相符时,对计划项目提出调整或修改意见。
7.2.4.6 检查申报的计划项目涉及7.2.2条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时,各单位审批过程中发现未实际完成或预估上报的,将不予受理。
7.2.5 月度检修计划申报流转
月度检修计划报送及流转时限和要求见附录B。
8 检修和新设备投产申请的审批
8.1 申请审批的一般规定
8.1.1 申请上报的时间规定
8.1.1.1 总调、省调执行的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需在计划时间前4个工作日12:00前提交调度机构审批。
8.1.1.2 带电作业需在计划时间前2个工作日12:00前提交调度机构审批。
8.1.1.3 除了上述两项以外的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需在计划时间4个自然日12:00前提交调度机构审批。
8.1.1.4 由调度机构回退后的申请重新上报时,新设备投产申请和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至少在计划工作前3天09:00前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后提交调度机构审批,不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至少在计划工作前2天09:00前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后提交调度机构审批。
8.1.2 属总调、省调管辖(许可)范围的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申请填报部门在完成相关流程审批后提交地调审批,地调审批完成后提交总调或省调,申请单位及停电设备所属单位根据总调、省调批复意见安排相关工作。
8.1.3 与检修工作相关的新设备投产,新设备投产申请必须与检修申请配合上报。
8.2 检修申请的审批
8.2.1检修申请填报规定
8.2.1.1 检修申请填报人只能由经调度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调度中心负责昆明电网检修申请填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2.1.2 检修申请中“申请停电时间”和“申请复电时间”的内容,必须为实际需要的工作日期和时间,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环节审核人员如果有时间变更的要求,可将申请退回重新填报。
8.2.1.3 检修申请的填报及流转由申请填报部门负责,同时检修申请填报人应动态关注申请批复及回退情况,及时配合修改并督促流转。
8.2.1.4 检修申请填报内容应按调度机构要求填报规范的设备名称,概括说明需开展的检修、技改、试验和配合停电等工作安排及工期,以及工作实施的相关要求及影响范围,明确对调度机构设备所属状态要求(含一、二次设备等),以及对电网运行的其他要求。
对检修申请单中的设备状态所提出的要求应满足工作需要,由申请方负责把关。不得随意扩大停电范围。
检修申请单的内容应与实际相符合,不得随意变更、扩大工作内容。
8.2.1.5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负责落实该项工作是否影响客户(若影响客户的在“是否影响客户”一栏选“是”,否则选“否”),并对检修申请执行级别进行判断(中调执行、地调执行、东川区调执行)。
8.2.1.6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负责落实该项工作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若影响的在“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一栏选“是”,否则选“否”)。
8.2.1.7 对于涉及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业务时,
应在申请填报时明确提出影响范围和配合要求,并提出相关处理措施。
8.2.1.8 外来检修单位(客户工程除外)在我局所属设备上的工作,由外来检修单位向局项目管理部门或设备所属运行单位提供纸质申请,由项目管理部门或设备所属运行单位负责填报申请。
8.2.1.9 客户(县级供电有限公司除外)计划检修及非计划检修工作,客户按《昆明供电局客户停复电管理标准》相关规定提供纸质申请到客户管辖单位,由客户管辖单位负责填报申请。
8.2.1.10 县级供电有限公司计划检修及非计划检修工作,在完成公司内部相关流程审批后,由县级供电有限公司按照调度上、下级关系负责填报申请。
8.2.1.11 属总调、省调管辖(许可)范围设备的检修申请,检修申请填报部门除在本局提交检修申请外,还须按照总调、省调检修申请管理相关规定提交总调、省调审批,检修单位及检修设备所属单位根据总调、省调批复意见安排相关工作(含因停电影响客户的通知工作)。
8.2.2 影响客户的非计划检修申请未在计划停电时间前48小时完成审批流程,不影响客户的非计划检修申请未在计划停电时间前1天12:00前完成审批流程的,统一纳入“过期检修申请”管理。“过期检修申请”将不会在各审批人的“待审批”环节出现,但可以在系统中进行查询。
8.2.3 局内相关部门和涉及的基层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责,对检修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分析对其所属设备的影响,决定是否同意开展工作,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并签署意见。
8.3 计划检修、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检修申请的审批
8.3.1 计划检修申请的审批,由检修申请填报部门按照批准的《上半月检修计划》、《下半月检修计划》填写后,报调度机构审批后执行。
8.3.2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检修申请的审批按5.3条规定向值班调度员口头申请审批。
8.4 非计划检修施工方案的审批
施工单位在申报非计划检修申请前(缺陷处理除外),须将施工方案报设备所属运行单位审核。
8.4.1 涉及客户停电的施工方案批准
8.4.1.1 停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客户当年停电累计未超过2次、总停电时间未超过16小时的,需经设备所属运行单位批准。
8.4.1.2 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6小时,客户当年停电累计超过2次、未超过3次,总停电时间超过16小时、未超过24小时的,需经生产技术部批准。
8.4.1.3 停电时间超过16小时、不超过24小时,客户当年停电累计超过3次、未超过4次,总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未超过32小时的,需经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
8.4.1.4 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客户当年停电累计超过4次,总停电时间超过32小时,需经分管生产副局长批准。
8.4.2 不涉及客户停电的施工方案批准
停电时间在3天及以下的,需经设备所属运行单位批准;4至7天的需经生产技术部批准;8至14天的需经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超过15天的需经分管生产副局长批准。
8.5 非计划检修申请的审批
8.5.1 基本要求
8.5.1.1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应按照要求填报申请,并负责将非计划检修申请提交相关部门
(影响客户正常用电的检修工作必须经客户管辖单位同意并通知客户)审核,完成审核后提交调度机构进行审批,并在分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执行。
8.5.1.2 10kV配网非计划检修申请涉及转供电的,各营配分局必须同时提供转供电方案(在检修申请附件栏内提交,提交前须完成编、审、批流程)。
8.5.1.3 若停电涉及其它相关分局设备所属非计划检修申请,检修设备所属分局生计室必须将检修申请发送至其它相关分局生计室审查,若影响客户的停电工作须按客户性质转相关营配分局、东川分局或客户服务中心用电检查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若10kV配网线路停电影响客户涉及多家营配分局的,由停电设备所属分局生计室负责流转相关营配分局进行审批,其他运行单位应积极配合。
8.5.1.4 所有非计划检修申请须经检修设备所属分局生计室(用电室)审查。
8.5.1.5 所有非计划检修申请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查。
8.5.1.6 在电网特殊情况或有保供电任务情况下,调度机构有权调整检修申请的停复电时间。除此以外,调度机构安排的“批准停电时间”和“批准复电时间”必须与“申请停电时间”和“申请复电时间”保持一致。
8.5.1.7 分管局领导对非计划检修申请进行批准。经批准的非计划检修申请在检修管理系统中发布。检修申请填报部门、检修单位(外来施工单位、客户)及检修设备所属单位可进行查询,并根据检修申请的批复时间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各客户管辖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停电时间及时通知客户。
8.5.1.8 属总调、省调管辖(许可)设备检修申请在完成局内审批后提交省调、总调进行审批,上报检修申请时间须满足总调、省调有关报送时间要求。
8.5.1.9 备自投装置带负荷试验及大负荷试验按照非计划检修上报检修申请,申请流转及要求与非计划检修申请一致。同时申请填报部门组织编制试验方案,试验方案需经分管局领导签字批准,并在提交的“申请附件”中上传。
8.5.2 其它非计划检修申请的审批
8.5.2.1 局内工程需要客户线路停电配合时,由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牵头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客户管辖单位将与客户协商的结果通报给工程项目管理单位。
8.6 新设备投产申请的审批
8.6.1 新设备投产申请填报单位需对新设备投产申请执行级别进行判断(中调执行、地调执行、东川区调执行)。
8.6.2 新设备投产申请的附图,必须满足我局《电网一次接线图纸图实相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8.6.3 新设备投产申请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设备所属分局审核。
8.6.4 设备所属分局生计室及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局生产技术部审批。
8.6. 5 局生产技术部签署审批意见,提交调度机构审批,经调度机构主(配)网方式、继电、自动化(或通信专业)人员批复后完成审批流程。
8.7 需退出重合闸的带电作业申请的审批
8.7.1 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需带电作业配合隔离故障设备的,相关单位按5.3条与当值调度员电话申请。除此以外所有需要退出重合闸的带电作业须提交带电作业申请。
8.7.2 若带电作业涉及其它相关分局设备所属,带电作业单位必须与相关分局协商确定工作日期后,由带电作业单位提交带电作业申请。
8.7.3 带电作业单位生计室必须将带电作业申请发送至其它相关分局生计室审查,审查合格的申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调度机构进行审批。 9 检修申请的执行 9.1 基本要求
9.1.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修计划的严肃性,如因故需要调整或取消时,工作单位应提前办理。
9.1.2 调度机构有权追回未执行的检修申请、带电作业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 9.1.3 检修申请各环节人员有权将填报错误的申请回退到“填报人”,并注明回退原因,回退后的申请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填报部门的“填报人”应动态关注申请批复及回退情况,及时配合修改,保证检修申请的流转及执行。 9.2 检修计划的取消流程
9.2.1 若因电网特殊情况或保供电任务,调度部门有权取消、推迟已批准的设备检修计划或终止已开工的工作。因被取消或未完成的工作,在当月电网运行方式允许及可安排工作的前提下,由调度部门、生产技术部商施工单位,另行安排并确定调整计划时间,调整计划经生产技术部、调度部门及设备所属运行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若调整计划影响客户的正常供电,客户管辖单位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告知。
总调、省调管辖设备检修计划的变更或取消由电力调度中心负责通知相关分局、客户服务中心及施工单位(总调、省调直接通知的除外)。
9.2.2 已批准的设备检修计划,因工作单位提出取消的或因工作单位填写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不完整而无法开工的,以及因工作单位原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无法按时开工而被调度部门值班调度员取消的,重新按规定办理申请。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取消或变更检修计划时,施工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对应的建设、生产或客户管辖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备案;由电力调度中心负责通知相关分局、客户服务中心,并在周缺陷分析及生产会、月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生产技术部根据情况进行考核。 9.3 设备检修延期
若不能在批准的时间内完工的,停复电联系人必须按《昆明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规定的期限提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延长检修期限申请,值班调度员负责将延期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由该部门告知影响的客户。省调管辖(许可)设备检修延期按《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相关条款执行。
为减少延期对电网安全和客户供电的影响,停复电联系人应督促工作人员抓紧时间工作。
如果办理了一次延期后,仍不能在调度批准延长的时间内完工,停复电联系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再次延长检修期限的申请,并重新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凡是办理两次及以上延期手续的工作,在工作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停复电联系人必须将第二次延期的原因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电力调度中心和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情况在周缺陷分析及生产会、月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视情况进行考核。
9.4 工作单位在检修计划时间内提前完工的,应及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提前恢复设备送电。
9.5 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工作电话申请的执行
9.5.1 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工作,相关单位按5.3条与当值调度员电话申请时,停复电联系人必须将以下内容清楚、准确的告知调度员:
a)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的范围。
b)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的设备停电范围,包括停电范围内是否有同杆架设的高、低压设备,同杆架设的其他设备是否带电;同杆架设的其他设备带电是否影响事故或缺陷处理工作。
c)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相关设备需要转到何种状态(热备用、冷备用、检修)。 d)按局相关规定需要调度配合完成的安全措施。 e)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工作内容。 f)预计工作完成的时间。
9.5.2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抢修或紧急缺陷处理工作的电话申请时,要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a)核实停复电联系人是否符合5.3条的规定。
b)核实停复电联系人是否按9.5.1条规定将相关内容汇报清楚。
c)及时通知调度管辖的相关发电厂、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环网、箱变)、调度协议客户配合,尽快将事故或紧急缺陷处理的相关设备转到停复电联系人要求的热备用、冷备用或检修状态。
d)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的相关设备转到停复电联系人要求的热备用、冷备用或检修状态后,及时告知停复电联系人。
e)及时将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情况告知95598和客户管辖单位,由95598和客户管辖单位按规定通知影响客户。
f)及时将事故抢修和紧急缺陷处理申请情况汇报调度机构方式人员、相关专责及领导。 9.6 检修申请的执行
9.6.1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按批复申请时间要求组织有受令资格的操作人员按时到达操作现场后,及时与当值调度员联系。
9.6.2 当值调度员根据申请要求下令给现场有受令资格的操作人员将设备转到相应状态。 9.6.3 停复电联系人根据申请工作时间与调度核实设备停电情况,得到当值调度员通知后,才能按规定开展工作。
9.6.4 工作结束,由停复电联系人负责将相应设备恢复至值班调度员通知工作前的状态,再将工作完成情况、遗留问题、现场安全措施拆除情况等汇报当值调度员。
9.6.5 当值调度员确认所有设备工作结束,施工单位现场自行完成的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设备具备运行条件后,方可下令拆除按照调度指令完成的安全措施,恢复设备供电。 9.7 新设备投产申请的执行
9.7.1 新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现场验收负责人及时汇报当值调度员(没有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时)或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确认投产设备验收合格,具备投产条件。当工程具备投产条件时,启动验收委员会通知当值调度员进行下一步的安排。
9.7.2 新设备具备投产条件后,由投产联系人与当值调度员联系,按新设备投产申请要求安排设备投产。
9.8 带电作业申请的执行
9.8.1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按批复的申请组织有受令资格的操作人员按时到达操作现场后,
及时与当值调度员联系。
9.8.2 当值调度员根据申请按时下令给变电站有受令资格的操作人员将带电作业设备的重合闸退出运行。
9.8.3 工作负责人根据申请工作时间与调度核实带电作业设备重合闸退出情况,得到当值调度员重合闸已退出运行的通知后,方可按规定开展带电工作。 9.8.4 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当值调度员。
9.8.5 当值调度员确认设备带电工作结束,可以恢复重合闸后,方可下令投入重合闸。 10 设备操作规定
10.1 地调管辖昆明供电局资产的设备操作按以下规定执行:
10.1.1 变电设备的操作,调度直接下令到当值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10.1.2 配电设备的操作
a)如果操作涉及两个及以上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或一个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两个及以上班组,由各营配分局确定最多两名操作负责人。
b)各营配分局的生产调度在操作前一天,电话通知配网值班调度员具有受令资格的操作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如果营配分局生产调度未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员时,营配分局生产调度即为分局指定的操作负责人。操作时当值调度员统一下令给各营配分局指定的操作负责人,上述人员接受调度命令后,负责协调、安排本单位各班组的相关操作,全部操作完毕后,由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统一汇报调度。调度员下令时要求单独汇报的内容除外。
c)操作时,如果当值调度员无法联系上各营配分局确定的操作负责人时,由当值调度员通知各营配分局的生产调度,上述人员应负责及时联系、通知操作负责人与当值调度员联系操作。 11 考核
11.1 对于不按本规定所要求的时限及格式报送检修计划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11.2 若由于本单位原因未将停电计划列入月度检修计划,而据实际情况切实需要设备临时停电时,停电申请单位须出具书面说明,报送生产技术部、分管生产副总师或副局长、电力调度中心审查,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考核。
11.2.1 各单位涉及生产性项目的(大修、技改、迁改、一般缺陷处理等)临时停电次数超过本单位月度总停电次数的5%时,对每次临时停电的项目责任单位考核500元。 11.2.2 各单位涉及基建性项目的临时停电次数超过本单位月度总停电次数的5%时,对每次临时停电的项目建设单位考核500元。
11.2.3 各单位涉及营销性项目的临时停电次数超过本单位月度总停电次数的5%时,对每次临时停电的客户管理单位考核500元。
11.3 对于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已安排的停电工作,检修申请填报单位或调度机构由于非正常原因而未执行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11.3 对检修申请中的“填报人”的考核
11.3.1 电力调度中心负责对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填报检修申请资质的人员进行考核,年度每个填报人都有100分的积分。年度考核被扣分后低于80分的“填报人”将被取消填报资格。
11.3.2 “填报人”在填报申请时发生一般性错误被调度机构回退时,每回退一次申请,扣1分。如设备停电范围表述不清晰、工作内容填写不规范、停复电联系人填写错误等。 11.3.3 “填报人”在填报申请时发生严重错误被调度机构回退时,每回退一次申请,扣3分。如厂站名称、线路名称或断路器编号错误。 12 附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修计划申报表格式 附录B 上、下半月检修计划流转时限和要求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单格式 附录I (规范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流程图 附录J (规范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单格式
附录K (规范性附录) 昆明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要求、示范及释义
QB/YWKM206-24-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修计划申报表格式
说明:(1)7、10、11、12列由检修单位填写;9、14列由变运(营配)分局填写;8、13、15列由调度中心填写汇总;
(2)7、8、9、10、11、12、13、14列在最终的停电计划中隐藏;
1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上、下半月检修计划流转时限和要求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规范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系统)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系统)
(规范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规范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昆明供电局非计划检修申请
(规范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规范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格式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规范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流程图
(规范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单格式
附录K
(规范性附录)
昆明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要求、示范及释义
为规范昆明电网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行为,特制定设备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要求。
填报要求及示范依据《设备检修申请调度管理标准(修订)》、《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办法(修订)》、《昆明供电局设备停电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一、设备检修申请填报要求 (一)设备检修申请单格式 1.计划类检修申请格式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2.非计划类检修申请格式
昆明供电局非计划检修申请
(二)检修申请填写要求
1. “检修类别”一栏的填写要求:
为便于申请类别的统计,分为大修、技改、缺陷处理、基建施工、线路迁改、客户接入、客户停电影响、配合停电、其它。 2 “执行级别”一栏的规定:
分为“省调执行”、“地调执行”、检修申请填报人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划分进行判断并选择。
3 “填报部门”一栏的规定
是指昆明供电局内部指定的具体负责项目(设备检修、技改、试验、客户接入、配合停电等项目)实施或归口管理的部门、基层。特殊情况的检修申请填报部门由调度机构指定。具体如下:
3.1 基建项目:工程建设部或由工程建设部指定的我局项目管理单位填报。 3.2 大修、技改项目:生产技术部或由生产技术部指定的我局项目管理单位填报。 3.3 客户管辖设备检修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东川地区的为东川分局,其它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含10kV趸售客户)为客户服务中心,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客户为营配分局填报。
3.4 县级供电公司管辖设备检修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县级供电公司填报。 3.5 客户(含县级供电公司)接入工程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经客户服务中心(或东川分局)书面同意后,由客户管辖单位填报。 3.6 地调直调电厂:由电厂填报。
3.7 局内各基层自行实施完成的项目:为局内负责实施的基层填报。
3.8 影响电网调度业务的通信设备检修项目:由负责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的单位填报。 4. “填报人”一栏的填写规定:
4.1 检修申请中的“填报人”必须是检修申请填报部门指定的,经相应调度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填报检修申请资质的人员。
4.2 有项目管理部门的检修工作,申请填报人为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的具体人员。如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客户服务中心、输电分局、变运分局、营配分局、修试所、继电保护所等部门的具体某人。
4.3 无项目管理部门的检修工作,申请填报人为运行维护部门(单位)的具体人员,如输电分局、变运分局、营配分局等部门(单位)的具体某人。
4.4 客户工作(县供电公司除外)的检修工作,申请填报人为客户管辖部门(单位)的具体人员,如客户服务中心、营配分局等单位的具体某人。
4.5 县级供电公司管辖设备的检修工作,申请填报人为县级供电公司的具体某人。 4.6 地调直调电厂设备的检修工作,申请填报人为直调电厂的具体某人。 4.7 填报人的手机号码一定要填写,便于检修管理系统短信通知。 5 “是否影响客户”一栏的规定:
申请填报部门负责落实是否影响客户,若影响客户的在申请“是否影响客户”一栏中选“是”, 反之选“否”。
6 “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一栏的规定:
申请填报部门负责落实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若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的在申请“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一栏中选“是”,反之选“否”。 7 “停复电联系人”一栏的规定: 7.1 停复电联系人须具备调度受令资格。
7.2 变电类检修申请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当值班长(配运人员)。为便于联系,申请联系的固定电话及手机应认真填写。
7.3 线路类检修申请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具体某人。为便于联系,申请联系的固定电话及手机应认真填写。
8 “设备名称”一栏的填写要求:
8.1 凡直馈线路检修,只需填写厂、站名、该线的电压等级和线路名称即可,不填写该线的断路器编号。如:110kV富民变35kV纸浆厂线。
8.2 在线路检修工作中若属部分杆段的检修,则在填写检修申请时予以明确。如:110kV柳坝变10kV环南线#××杆前段。
8.3 凡两个变电站之间的联络线或多个厂、站间的联络线,不论其电压等级如何,也不论正常是单端电源供电还是双端电源联络供电,一律不注明其厂、站名称,只需写明该线的电压等级和线路名称即可。如:35kV普柳Ⅱ回。
8.4 对于既有联络线又有站内设备需要同时停电的工作,则应该分项列出。如:要求110kV宜良变35kV宜路线和旁路母线停电时,则写成:35kV宜路线、110kV宜良变35kV旁路母线。 8.5 对于站内的设备,首先要注明其所属变电站,然后写清设备的电压等级、双重名称及编号。如:110kV宜良变35kV宜路线353断路器。
8.6 在变电站(或开闭所、配电室、环网柜、箱变等)内的工作,需要在相应断路器出线侧或对侧做安全措施,需全线停电的,应填写为:××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需部分线路停电的,应填写为:××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杆前段(或后段)。
9 “工作内容”一栏的规定:
9.1 概括性地说明检修申请中各个检修、试验项目,步骤、检修过程及其逻辑顺序,须明确各过程需要电网给予的配合要求等。工作内容的填写不能是工作票内容的简单罗列,重点应根据检修项目说明一、二次设备状态要求对电网运行的影响。
9.2 填写此栏时应写明:(1)在何处(具体的地段、线路名称等)。(2)进行什么工作。所填内容要反映出它与停电设备或停电线路之间的关系,如果不是直接在停电设备上工作,则应写明申请停电的理由。如:交叉跨越影响,安全距离不够等。 9.3 线路工作应注明工作地段的线路杆号、杆段。
9.4 线路上的PT、避雷器、YDR、阻波器等设备的装、拆及试验工作,应注明是在哪个厂、站的工作。如在双楣变110kV温牵嘉双线进行耦合电容器试验工作时,填写检修申请“工作内容”时应写成:“110kV温牵嘉双线双楣变侧耦合电容器试验”。如果线路两侧同时有工作,则应填写两份检修申请。
10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一栏的规定:
10.1 填写检修、试验、技改及配合停电等工作项目,对相关一次设备状态要求调度机构安排操作致哪一种状态(运行、热备用、冷备用和检修)。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的“检修状态”特指能够由调度下令操作到的检修状态,非调度下令操作的“检修状态”无需在申请上体现(在现场工作票上体现,由现场工作负责人或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实施)。
10.2 变电工作需要靠线路侧做安全措施的情况,“一次设备状态要求”应定义为“冷备用”,需要调度机构下令操作实施的安全措施,应逐项填写在“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示例:××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转冷备用,在××kV×××(线路名称)XX侧合上接地开关(或挂接地线)。
10.3 10kV及以下配电网线路部分杆段工作的情况,仅有部分安全措施能够由调度下令实施时,“一次设备状态要求”应定义为“冷备用”。需要调度机构下令操作实施的安全措施,应逐项填写在“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示例1:××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1环网01C开关及出线转冷备用,合上××kV×××(线路名称)#1环网01C7接地开关;示例2:××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058开关至××kV×××(线路名称)#2杆段转冷备用,在××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出线侧做安全措施(合上××××接地开关或挂接地线)。 11 “二次设备状态要求”一栏的规定:
填写检修、试验、技改及配合停电项目中对相关二次设备的状态要求停处哪一种状态(运行、退出、停用等)。
12 “其它要求”一栏的规定:
12.1 填写检修、试验、技改及配合停电项目中除一、二次设备的状态要求外的其它对电网运行的附加要求。例如:110kV线路进行参数测试时,根据测试进度在此处填写线路状态的改变。
12.2 线路停电需要采取拆除电气连接的方式对工作地段进行隔离的工作,在“其它要求”栏填写:××kV×××(线路名称)××号杆由×××(单位名称)×××(班组或带电工作负责人名称)配合带电拆、搭头。
12.3 若为代其它客户(施工单位)填写申请的情况,可在此处进行说明。 13 “申请停电时间”和“申请复电时间”一栏的规定:
所填的停电工作时间必须是连续的时间,如果工作中断,必须另上检修申请。 14 “批准停电时间”和“批准复电时间”一栏的规定:
调度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最终明确、批准的申请停、复电时间。
(三)典型检修申请填报示范
1.主网类
1)典型线路检修申请 ①线路改造类:
例如:110kV马安线线路停电,#12塔改造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要点: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根据现场进行填写。同时“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的“检修状态”特指能够由调度下令操作到的检修状态,非调度下令操作的“检修状态”无需在申请上体现(在
现场工作票上体现,由现场工作负责人或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实施)。
应注意落实线路检修过程中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如有影响,必须注明。
②基建类:
例如:110kV普马线线路停电,新建线路“T“接#25塔停电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要点: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根据现场进行填写。同时“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的“检修状态”特指能够由调度下令操作到的检修状态,非调度下令操作的“检修状态”无需在申请上体现(在现场工作票上体现,由现场工作负责人或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实施)。
应注意落实线路检修过程中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如有影响,必须注明。 若完工后进行线路参数测试,必须注明对测试线路的状态要求。
③常规检修类:
例如:110kV温安线线路停电,#21~#25塔进行线路大修停电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32
要点: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根据现场进行填写。同时“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的“检修状态”特指能够由调度下令操作到的检修状态,非调度下令操作的“检修状态”无需在申请上体现(在现场工作票上体现,由现场工作负责人或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实施)。
应注意落实线路检修过程中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如有影响,必须注明。
④交叉跨越检修类:
例如:110kV温安线线路停电,220kV新建线路交叉跨越施工影响停电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要点: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根据现场进行填写。
应注意落实线路检修过程中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如有影响,必须注明。
2)典型主变检修申请
例如:110kV昆阳变#1主变停电,进行主变小修等工作。
33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3)典型母线检修申请 例如:220kV普吉变电站110kVⅠ段母线停电,进行母联112断路器检修及1121隔离开关更换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34
要点:
母线检修时间应尽量短。
4)典型断路器检修申请 ①常规检修类:
例如:220kV普吉变电站110kV普岗黄线146断路器停电,进行断路器小修、试验等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②综自改造类:
例如:220kV普吉变电站110kV普岗黄线146断路器停电,进行断路器综自改造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35
要点:
涉及综自改造的申请必须将相关保护型号填写正确。
5)典型保护检修申请
例如:220kV普吉变电站#1主变A套保护退出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要点:
此类申请请判断明确一次设备是否运行。 请采用保护的标准命名。
2.配网类
1)典型线路检修申请
例如:10kV金刀营线#5~#15杆段进行线路迁改入地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36
要点:
1.虽然#15杆有断路器,但停电范围须到#10环网444开关。(#15杆一侧带电,只停到#15杆则属于停电范围不够)。
2.金刀营线属于两端供电线路:
1)故“设备名称”栏内无变电站名称。
2)因环网柜编号与杆号混编,且顺序不一,故“设备名称”栏不可填为“XX杆前段或XX环网***开关后段”等。
2)典型同杆架设线路检修申请
例如:110kV 太家地变10kV李家湾线与10kV新二线#1至#16杆段同时停电,10kV 太家地线#13~#14杆段入地迁改工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要点:
1、同杆架设影响施工的检修申请必须填报在同一份检修申请内。 2、“设备名称”栏内须括号注明同杆段和陪停段。
37
3)典型电缆接入检修申请
例如:110kV 太家地变10kV李家湾线#0环网备用01C开关电缆接入。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编号:
要点:
设备名称填写“110kV 太家地变10kV李家湾线#0环网备用01C开关”。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根据现场进行填写。10kV及以下配电网线路部分杆段工作的情况,仅有部分安全措施能够由调度下令实施时,“一次设备状态要求”应定义为“冷备用”。需要调度机构下令操作实施的安全措施,应逐项填写在“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示例1:××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1环网01C开关及出线转冷备用,合上××kV×××(线路名称)#1环网01C7接地开关;示例2:××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058开关至××kV×××(线路名称)#2杆段转冷备用,在××kV××(变电站)××kV×××(线路名称)出线侧做安全措施(合上××××接地开关或挂接地线)。
4)典型环网更换检修申请
例如1: 10kV太家地线#5环网更换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编号:
检修类
计划
检修类别 计划 38
要点:
设备名称填写“10kV太家地线#4环网010开关至10kV太家地线#6环网01D开关段”。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根据现场进行填写。同时“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的“检修状态”特指能够由调度下令操作到的检修状态,非调度下令操作的“检修状态”无需在申请上体现(在现场工作票上体现,由现场工作负责人或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实施)。
例如2: 110kV雨龙变10kV官渡园区I回#5箱式环网迁移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编号:
检修类别 计划
39
要点: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根据现场进行填写。同时“一次设备状态要求”栏的“检修状态”特指能够由调度下令操作到的检修状态,非调度下令操作的“检修状态”无需在申请上体现(在现场工作票上体现,由现场工作负责人或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实施)。
5)典型配电室检修申请
例如1:10kV端仕巷配电室6#环网柜412开关更换。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编号:
检修类别 计划
例如2:10kV局大院配电室0.4kV 备用551空气开关接入咸阳新村18号、22号院新放出线电缆及电缆试验,0.4kV Ⅱ段母线陪停。
昆明供电局计划检修申请
编号:
检修类别 计划
40
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写要求 (一)新设备投运申请格式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写要求
(1)与设备检修申请的填报相同之处,不再赘述。 (2)“新设备投产联系人”
为该项投产过程中与调度联系的总负责人(或变运人员的当值负责人)。“新设备投产联系人” 须由具备“可接令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3)“投产设备或线路名称”
填写本新设备投运申请中申请投运的设备名称。
41
(4)“申请事由”
填写为什么按新设备投运的理由,及对新设备投运工程项目的概要性说明,并提出新设备投运对电网提出的要求和影响。对于工程分阶段投运的情况应在申请中明确哪些设备投运,哪些不投运。 (5)“投运相关资料”
新设备相关资料严格按《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标准》要求的资料提供,需要注意作为附件的相关资料名称应简明扼要,可以用常规办公软件浏览,对于使用最新版本的软件编辑的文件(office、autocad等)应考虑转化为普遍能浏览的版本。申请单位对所提供的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属地(区)调管辖设备的投产,须同时满足《电网一次接线图纸图实相符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后方可同意投产。 (6)“申请单位主管审核意见”
申请方单位主管审核后提出的意见。
(三)典型新设备投产申请填报示范 1.主网类
1)典型变电站新设备投产申请 例如:110kV吴家营变投产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要点:
投运相关资料附件栏目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工程项目投产启动试运方案。 b.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c.新设备调度编号和线路间隔命名现场核对确认书,内容见云南电网《厂站、线路命名及新设备调度编号工作管理标准》。
d.新设备电气主接线图。
e.随新设备投运申请提交调度机构的工程项目投产启动试运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42
工程概况;
新设备投运启动范围。
新设备投运启动时间安排。
2)典型线路新设备投产申请 例如:110kV昆长太线路投产。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要点:
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10kV及以上线路实测参数已测试完毕。
2.配网类
1)变压器及熔断器更换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43
2)双电源客户接入 申请一: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申请二: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44
申请三: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3)线路迁改投产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45
要点:1、迁改中新立杆塔、新建电缆井、新敷设电缆管、新装高压熔断器等无须在投产申请中体现。
2、新装开关类设备必须体现装设的位置。 3、新设备名称栏内建议以:“XX kV XXXXXX工程(#**杆至#**杆段):”。
4)隐患治理(线路绝缘化及老旧杆头断路器更换)
昆明供电局新设备投产申请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