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恐怖小说之王
斯蒂芬・金是当今读者最多、名气最大的美国小说家,被奉为“恐怖小说之王”。在美国及欧洲,他的名字几乎妇孺皆知。他也是最有钱的作家之一,在《福布斯》2008年10月公布的全球作家收入榜单上,他排名第三。他的每部小说发行量都在100万册以上,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最畅销的25本书中,他一人便独占7本。他的作品不断被拍摄成电影,他是目前在世的作品被改编成电影数目最多的作家。1994年,他凭短篇小说《穿黑制服的人》赢得欧・亨利奖,2003年被授予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奖。
斯蒂芬・金1947年9月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父亲是商船水手,1950年在与家人说了句“出去买烟”后,便一去不归,从此杳无音讯。斯蒂芬与大他两岁的哥哥是靠母亲打零工抚养大的。上中学时,斯蒂芬开始写短篇小说。13岁时,他在姑妈家发现了父亲的一箱子旧书,多是恐怖和科幻小说。看了几本后,他便迷上了这类小说。他曾担任中学校报的主编,常为当地报纸写稿。
从1966年至1970年,金在缅因大学的奥罗诺分校学习英语,并在这里认识了塔比瑟・斯普拉丝。两人在金毕业的次年结婚。金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住在缅因州的班戈,他作品中的故事大多发生于缅因州的“卡斯尔・洛克镇”,一个他虚构的城镇,在他的小说《必要之物》中,这个镇因为人的贪婪而彻底毁灭。
大学毕业后的1971-1974年,金在哈姆登学院担任教师,6400美元的年薪显然难以养家糊口。和童年时期一样,这也是他生活中最艰难的一段日子,他和家人住在一间活动板房中,靠给一些杂志写短篇小说来补充家用。也就是在这期间,他染上了酗酒的毛病,并且直到十多年后才将这一恶习戒掉。在第一部长篇小说《嘉莉》的创作之初,金曾经把写好的数页手稿扔进废纸篓,但他的妻子又捡了回来,并鼓励他写下去。令他没想到的是,小说获得了巨大成功,仅平装本版权就卖了40万美元,正是《嘉莉》的成功为他奠定了著名恐怖小说作家的地位,他也从此衣食无忧。于是他辞掉了教师工作,全身心投入到了创作之中。
金的成名作中的主角嘉莉是一个晚熟、孤僻的女孩,母亲的宗教狂热使她备受邻居与同学的歧视和嘲笑,然而她却是一个有着特异功能或魔力的孩子。初潮使她受到严重惊吓,而母亲认定她是邪恶附身,强迫她认罪。在学校的舞会上,同学与老师为了捉弄她,让她站到了舞会皇后的位置上,结果她被一盆猪血当头泼下。嘉莉忍无可忍,胸中积郁的压抑与悲愤彻底爆发,于是她魔性大发,将舞会化作火海,开始向那些嘲弄过她的人实施无情的报复。这是一个能在绝大多数读者中引起同感、理解、怜悯、愤怒等各种感情的故事,因为许多人都对自己的中学时代记忆深刻。
《闪灵》是金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父母和儿子为生活所迫在冰雪封路的冬天为度假区看管一家酒店的故事。主人公的儿子拥有可以洞察别人思想的能力,同时也可以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酒店中无处不在的不散冤魂。闹鬼的题材在美国通俗小说中是家常便饭,读者之所以喜爱这个老套的故事,是因为他们能够身临其境地体会小说主人公的心理,能够理解他在努力戒除酒瘾时遇到的重重困难。酗酒给他的事业以致命的打击,他对家庭的责任和与妻儿的疏远又让他愧疚自责、不堪重负。事实上,主人公所经历的这些艰难正是金本人所经历过的,也是很多美国人经历过或正在面临的问题。主人公在工作上无助,在心理上压抑愤懑,愧对家人却又无能为力,这种情感能很容易引起读者共鸣。
《宠物公墓》是斯蒂芬・金本人认为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作品,写的是一个邪恶的墓地对主人公的思想加以控制,对他的行动加以影响,进而使罪恶蔓延的故事。之所以被作者本人认为最恐怖,不仅仅因为小说结尾出现的血腥和残暴的场面令人毛骨悚然,更因为作品所揭露的是在社会文化中人们讳莫如深、人人都要经受却不愿坦然正视的问题,即如何接受家人的死亡。主人公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从不迷信的医生,最后却采取行动想让丧命于车轮下的儿子起死回生。这一情节似乎有违逻辑,却又在情理之中。通过金对主人公细致心理的描写,读者不但对他的经历能感同身受,同时也能理解他因心灵受创而做出的有违常规的举动。
金认为《尸骨袋》是他写的“最肮脏、最恐怖的”的小说。小说以一种强硬的方式描述了一个不幸事件。主人公迈克是一个生性敏感的中年作家,在创作巅峰期过后,陷入了灵魂枯竭的状态。更不幸的是他深爱的妻子乔又因一场车祸的牵连意外死亡,痛苦的迈克从验尸官处得知乔对他隐瞒了已怀孕的事实,这使他疑虑重重,尤其当他了解到乔曾多次悄悄去了他们远在海边的别墅后,他决定前往别墅探究妻子在临去世前的奇怪行为。但是看房人比尔――这个向来对他友善的老人竟然一反常态,对他表现了毫不掩饰的敌意,并多次生硬地暗示他快点离开。附近的居民也明显地表示不欢迎他,有一次他甚至遭遇伤害,险些危及性命。迈克敏锐地觉察到在当地的历史中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终于在乔的笔记本里寻到了蛛丝马迹。
在《尸骨袋》中,金又回到了失去家人这一主题,还在其中加入了经典的鬼屋以及他早期小说中常出现的元素:一个小镇。那里的人们知道的远比他们说出来的多。主人公面对的是超乎想象的邪恶势力和集体犯罪。老式犯罪、罪过、秘密、深邃的思想等,就像坐在弗洛伊德的沙发上一样,从有意识或无意识之中一点点暴露出来。金深入到了迈克的意识中,因为他和迈克一样有过同样的困境。玛蒂是小说中最活跃、描述最生动的角色,她的突然死亡,也是让人感到“肮脏与恐怖”的一个看点。就连小说的主人公迈克(金)都在小说的结尾说:“一想到我曾经在一本书中可能写出这样一种可怕便捷的死亡,我就会感到恶心。”
金的系列小说《黑暗塔》始于1982年的《枪侠》,小说沿袭了当代幻想小说创始人英国作家托尔金的神奇与恐怖,而小说的部分情节是根据罗伯特・白朗宁的叙事诗“罗兰少爷来到黑暗塔下”展开的。罗兰的世界与金的其他著作和他的想象有许多互文关系。书中的人物常常会从一种类型转变成另一种类型,从幻象转变到现实。
金说他的工作习惯非常简单,一天用4个小时读书,4个小时写作。他说,如果你没时间做这些,那你就别指望成为一个优秀作家。他阅读广泛,对欧洲和美国的文学传统了如指掌。如《尸骨袋》中有对赫尔曼・麦尔维尔的《巴特比》的精彩分析,还有对一些书与作者的评论,其中包括对托马斯・哈代的评价。据说哈代说过这样的话:“小说中最有吸引力的角色不过是一个尸骨袋”。说不定金的“尸骨袋”的灵感正是来自哈代。
1999年6月,金被一辆货车严重撞伤。事故后不久的7月,他开始在他的网站stephenking.com连载他的长篇系列小说《植物》。小说说的是在一家平装书出版社长出了一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葡萄树,它给出版社带来了成功和财富,而它所要求的回报只是一小滴血和一小块肉。金宣布,如果小说的下载量下降,他就停止写作。结果当然是他还得继续写下去。
在他的《论创作》一书中,金详尽而深刻地谈论了自己的写作风格。他认为,好的故事不是想写就能写出来的,也不是事先构思的,而是像“种子”一样精心培育出来的,你要让故事的种子自己生根发芽。金开始写一篇小说时常常并不知道小说的故事将如何结尾。他说他所有写的好一些的小说都是通过这种自由发展的方式完成的。金的叙述方式往往不拘规则,一反常规,这也正是他用来化解充斥于小说中的血腥与恐怖的手段。金向有抱负的作家诚恳建议道:“写你喜欢的东西,然后把它置于生活之中,融入你的生活阅历、友谊、人际关系,使它成为独一无二的。”在形容他遭遇车祸险些丧生后醒来的感觉时,他说好像觉得那个几乎把他撞死的司机就是他自己创造的一个小说角色。即使在生死关头,他的大脑也没有离开他的小说。
金的小说常以受到社会与家庭不公对待的孩子为主人公,这和他本人童年的经历不无关系。从他的作品中常常能看到他凄惨童年的影子。可以想见,惊恐不但是他作品的表现形式,也是他少年时代对生活与社会的一种心态。他作品的主人公多为不起眼的平凡人,是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出身,但在他们普通生活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某种巨大的秘密,主人公通常会处在越来越可怕的情形中。
金的作品注重细节的连续性和内部关联,许多看似没有联系的小说常常通过次要的角色、虚构的城镇或对以前小说事件的不经意的关联而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金的小说创造了一段从现在一直能追溯到时间的起点的非凡历史。小说中充满了对美国历史和文化的描写,特别是其中黑暗和恐怖一面。这些描写常常与小说人物息息相关,并成为用以解释他们恐惧的原因。这方面的描写通常包括犯罪、战争(特别是越南战争)和种族主义。
他的小说结构繁杂,大量参考了电影、电视、摇滚乐、文学、通俗文化以及他自己书中的内容。他的早期小说主题多为探索童年的苦恼、父母的忽视和辱骂责打,如《嘉莉》和《凶火》;20世纪80年代,他的视角转向了成年人的种种痛苦和老年人的孤独,如《它》和《失眠》。他还在一些小说中刻画了一些女性角色,如《致命游戏》、《热泪伤痕》和《玫瑰狂人》等。
20世纪70年代以来,正是斯蒂芬・金的小说的流行,才激发了读者对恐怖小说的兴趣。与狄更斯或巴尔扎克一样,金的小说表现的是当代最受人关注的东西,只不过他运用的艺术表现形式是恐怖小说。他曾经强调,即使是在玩世不恭、绝望和残酷的世界里,我们依然都有可能找到爱,发现自身的潜能。他笔下的人物常常都能战胜自我,战胜那些欺辱、控制或毁灭他们的邪恶力量。
从2006年出版的《丽赛的故事》开始,金的小说似乎有了新的转向,小说中的恐怖不再仅仅是一种表现形式,而是焦虑的感情,并且恐怖害怕成了对人类整个存在状况的一种定义。在这部作品中,金似乎有淡化他赖以成名的“恐怖”元素并向纯文学靠拢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