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02-23
天然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一、不得添装、拆卸、改装燃气管道,不得变动、损害供气设施。
二、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不得将燃气管道、气表装修时进行包裹。
三、用气场所必须确保宽敞和通风良好,不得在同一空间使用第二火源。
四、用方停止使用燃气或改变燃气用途,扩大用气范围,应向供方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五、发生天然气泄漏,应关闭室内所有阀门,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速报天然气公司(电话: 4025222)。此时不得使用任何燃气器具,不得开关电源,不得带入任何火星,并防止物体撞击产生火花等。
六、出现天然气中毒,:轻者(流鼻涕、流眼泪、头昏、脑胀等),只需将患者移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一会儿即能恢复。 重者(四肢麻木、呕吐、昏迷、不省人事、口吐白沫等)应速送医院抢救,且必须向医生说明是天然气中毒。
七、出现天然气火灾应关闭所有阀门,并速报天然气公司及“119”。要说明火灾系天然气引起,并说明发生火灾的详细地点、联系电话等。
八、使用燃气器具时不离人,使用过程中出现停气(多为设施故障),应关闭所使用燃气器具的阀门,再打电话到天然气公司。
九、天然气公司通知停气时应在停气前关闭阀门。恢复通气前严禁开启阀门,如恢复供气时间到了尚无气,应电话与天然气公司联系。
十、燃气灶、热水器等产品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有明显警示标志。燃具须经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受当地指定的安全监督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销售使用。防范伪劣产品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