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高速公路监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该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费用进度的监理以及合同外其他事项、信息以及廉政建设的管理并全面主持监理工作;
二、 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和各种监理用表并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建立适合本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领导、帮助、督促、检查和协调各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及时解决和处理驻地办提出的问题;
四、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审查并批复、检查、控制各合同的总体开工报告、总体进度计划、主体工程首次开工项目的开工报告及批准重要部位原材料、大宗原材料的采购进场;
五、审查与处理各驻地办的报告文件(包括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延期、索赔、重大技术问题与各种报表),按照有关规定将需报业主审批的文件及时报批;
六、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参与设计文件会审;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等中的含糊、有异议的条款提出解释或纠正意见,协助业主解决合同争端;;
七、抽检各驻地办及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和试验记录;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处理意外事件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业主报告;
八、组织工程交工的初验、参与工程的交(竣)工验收,签发单位工程交工证书;
九、负责全线监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委托实验室评价等工作。建立本项目负责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台帐及人员资质台帐。审查与任命各级监理人员;
十、主持召开驻地工程师例会,编写例会纪要,检查督促决议的实施。参加各驻地办组织的监理工地会议和有关活动;
十一、掌握工程动态,汇总各驻地监理业务报表,及时上报、归档;
十二、对各驻地办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设施及监理服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实行奖罚制度;
十三、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项目的检验、试验设备的使
用和管理,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十四、签发支付证书;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十五、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十六、其它。
工程试验部 (包括中心试验室) 职责
一、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
二、监督、检查与指导全线的工程施工情况(包括工程进度);
三、对建设单位提供图纸进行验证、登记、保管并解释、修正;
四、参加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
五、审核施工中重大施工方案,负责施工中重大及特殊技术方案、工艺等事宜,参与工程事故的处理;
六、负责对外委试验室资质进行监督,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对承包人试验室进行检查,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标准和规程;批准主要及大宗材料进场;
七、做到事前监理与主动监理,严把“开工审批权”、掌握整个项目的质量动态。参加重要工艺和试验段(路基和构造物)的施工;
八、在施工开展过程中,检查驻地监理上岗及旁站情况、抽查监理日志、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九、定期组织工程检查,收集、检查工程质量记录,并进行汇总、统计、编目、整理、反馈;建立质量控制统计表,对全线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向总监汇报;
十、协助合同文秘部审查有关计量支付、分包、变更、索赔及延期等事宜; 十一、组织全线有关工程方面的观摩与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等;
十二、业务上领导中心试验室的工作;
十三、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查及移交;
十四、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
中心试验室职责
一、业务上接受工程部的领导,对工程试验部负责;
二、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试验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试验标准、规章、有关的制度、规定和方法,编制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提供各种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
三、指导、帮助驻地办与承包人的试验室取得临时资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驻地办与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的资质、上岗情况,督促驻地办与承包人及时标定仪器;
四、检查、指导各驻地办及承包人的试验工作,审查驻地办和承包人的试验方法、检测频率、测试结果和试验资料。对有争议的检测方法和试验结果进行裁决;
五、对承包人及驻地办所做的控制指标试验进行审核及复核性试验,配合工程部检查、抽检及批准各承包人重要部位、大宗原材料的采购。承包人及总监办均无条件开展某项较为特殊的试验,可由中心试验室批准共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
六、承担各驻地办试验室没有条件进行的试验项目的试验工作或工程部提出的抽样试验。
七、对全线的试验项目进行抽检,对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
八、负责本项目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学习和交流;。
九、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的试验工作。
十、配合工程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十一、审核及妥善保管驻地办报送的试验报告、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十二、参加单位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十三、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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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秘部职责
一、 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制定有关合同管理的制度和
工作程序并监督、检查及指导各驻地办的上述工作; 二、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和补充,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错误,组织对合
同纠纷的调查与分析,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建议;
三、主要负责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情况,即其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试验室及合同管理;
四、检查各驻地办人员配置、职责和驻地机构工作情况即履约质量;建立全线监理人员的档案,负责其登记、考核、复查及考勤等;负责对各驻地办及其监理人员的考评工作;
五、督促业主及时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
六、主要负责总监办(或参与)进行的全线定期综合考评中进度方面的工作;
七、组织全线有关合同管理方面人员的培训、业务学习和交流并建立服务台帐;
八、对各驻地办及其它职能部门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处理;
九、负责本项目总监办各部门标识、印章、上岗证的使用、监督、管理;
十、建立回访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建设单位进行访问,征询意见. 十一、负责与业主、承包人、各驻地办及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二、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一、主持总监办的各项监理工作,批复各种文件、证书;
二、确定总监办的职能部门,任免总监办各部室及驻地办负责人,明确各部
室和驻地办的职责和权限;
三、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计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四、负责实施“五监一管”以及文明施工与廉政、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工作,
确保监理服务满足规范要求;
五、解释和修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协调或处理重大合同争端;
六、审查与处理驻地办的报告和函件(如分包及确定特殊分包人,工程重要变更,工程延误,重要索赔,单价变更,重要技术措施及重要试验报告
等);
七、在监理合同授权的范围内,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监理情况报告;
八、下达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九、主持审议工程项目的重大技术措施及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十、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十一、签发各合同段的工程移交证书;
十二、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必要的现场会、协调会、研讨会等。
十三、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及调换;
十四、对总监办各部门负责人和驻地办负责人的监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
定及处置.
十五、行使对监理工作的最终认可与否决权;
十六、负责监理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补充和解释;
十七、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监代表履行和行使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招标文件范本第2.3款委托给他的职责与职权(即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总监代表履行和行使合同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职权)。
工程试验部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和领导工程部的工作。
二、解释、修正、补充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遗漏。
三、明确质量标准, 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
四、定期组织全线工程质量联检和抽检, 负责日督月检。
五、组织对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参加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总体工程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并对本工
程的质量作出评价。
七、组织对工程变更报告的审查与处理并提出审查意见,指导与帮助驻地办
处理好一般工程变更。
八、审查计量支付报表、单价变更、索赔、罚金与违约赔偿。
九、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管理等情况。
十、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
合同文秘部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和领导合同文秘部的工作。
二、监督、检查与评价各单位的合同履约、工程变更等;
三、组织全线有关合同管理方面人员的培训、业务学习和交流并建立服务台
帐;
四、检查并指导各驻地办的合同管理、计划统计、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和廉
政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五、汇总编写监理月报,及时向总监报告施工进度、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费用等合同问题情况;
六、建立回访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建设单位进行访问,征询意见.
七、负责总监办行政事务方面的保障及管理;
八、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
工程部道路、结构、隧道,测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和质量检查工作,履行工程部职责中本专业的相关职责;
二、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专业特点,负责编制、修改及发放各种质检表格;
三、巡视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进行质量抽检,在施工过程中主要负责质量控制;
四、检查、指导驻地办相应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及其上岗服务情况;检查驻地办的质量体系和运行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预防与纠正措施;
五、对变更设计申请进行技术性审查并提出报告;
六、协助驻地办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七、对不符合合同、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指令承包人进行纠正或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及时报告总监并得到总监的批准后可暂中止工程,
八、检查导线点、水准点联测成果,负责协调各标段的衔接,检查驻地办的测量工作;
九、协同合同部审查驻地办报送的计量工程量及相应的原始凭证,确认支付工程量的质量合格; 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工程质量和技术性变更部分;
十、及时向工程部主任报告各标段工程质量及工程管理等具体情况;
十一、承办总监理工程师及代表交付的其它工作。
试验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工作,履行工程部本专业的相关职责;
二、参加总监办中心实验室检测和试验设备的标定、采购、使用及管理,建立相关台帐;
三、建立健全试验检测标准、试验规程和规章制度,提供有效试验规程清单,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试验标准与规程;
四、提供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组织申请中心实验室临时试验资质。
五、对承包人及驻地办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和设备、人员的检查验收,组织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监督、检查和指导驻地办的试验工作,审查承包人及驻地办的试验频率和测试结果,对其试验结果行使最终认证与否决;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
七、按照相关规定与频率完成各种抽检试验。
八、及时向中心试验室主任报告各标段工程质量及试验等情况。
九、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
十、初审外委试验室的资质,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十一、参加工程质量联检和交工、竣工验收;
十二、承办总监办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合同部合同、计划与计量支付工程师职责
一、履行合同文秘部职责中本专业的相关职责;
二、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补充,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等问题,办理合同纠纷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三、监督、检查承包人与驻地办的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总监及代表;
四、监督、检查和指导驻地办的合同管理、计划统计和计量支付工作,控制不确定量的现
场认定工作;
五、制订有关合同、计划、计量支付、变更、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规定及表格;
六、审查承包人在施工前提交的施工总体计划、现金流动计划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检查和督促各项计划的实施;
七、审查计量支付报表及原始凭证等,审核和修正中期计量、竣工支付及最终支付相应的报表;
八、审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索赔、延期等事宜并提出建议;
九、及时向合同文秘部主任报告计划统计、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十、承办总监办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青兰高速公路邯郸至涉县段监理计划 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