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及副主席职责
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和分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 会的工作。
(二)根据学院、系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三)带领学生会成员,模范遵守学院和系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四)检查、督促学生会副主席、各部部长完成分管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研究布置学生会工作。
(五)强化学生会内部管理,搞好团结,协调内外关系,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勇于开拓创新。
(七)负责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及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八)协助系完成下届学生会干部的推荐、考察及选拔工作。
(九)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三)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四)向主席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团总支和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文体部职责
(一)发动全系学生开展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业余文艺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发动同学的参与积极性,活跃校园的文化生活,陶冶情操;
(二)紧扣时代主旋律,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实力,注意挖掘和培训文艺骨干;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比赛活动。
(四)勇于革新,开拓进取,广泛地开展的各项文娱活动,努力做到文艺活动经常化,文艺形式多样化。
(五)积极调动各班文艺委员,团结与带动同学投身本部各项文艺活动,并协助本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注意选拔人才,充实文艺力量。
(六)根据活动主题,结合我院特点,承办与组织各类大型晚会、文艺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创新,积累经验。
(七)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文艺演出。
(八)负责系各项文艺活动的训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