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问题的历史真相
日本侵华 非法窃取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早在隋朝时期,中国就发现了钓鱼岛;最晚至明代,中国人就开始利用钓鱼岛。明清两朝都有大量记载表明钓鱼岛属于中国,包括1403年的《顺风相送》、1556年的《日本一鉴》、1561年的《筹海图编》、1605年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1621年《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1719年的《中山传信录》、1767年的《坤舆全图》、1808年的《浮生六记》、1871年的《重纂福建通志》以及两代留存的大量《使琉球录》等。不仅如此,一些官方文献还详细记载了对钓鱼岛的管辖情况;而在18、19世纪,日本、英国等国所绘制的一系列地图,也都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尽管如此,日本仍然一直对钓鱼岛觊觎垂涎。1884年,日本那霸居民古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并向日本内务省申请划入日本国界。1885年~1893年,冲绳县当局先后三次上书日本政府,申请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划归冲绳县管辖并建立国家标桩。但由于顾忌中国的反应,同时清楚岛屿属于中国,日本政府未有贸然举动。 1895年1月,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败局已定,日本内阁秘密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日本地图,归冲绳县所辖,但当时日本政府既未在钓鱼岛等岛屿上建立任何国标,也未在日本天皇关于冲绳地理范围的敕令中载明钓鱼岛等岛屿。这次秘密会议的内容直到1952年才在《日本外交文书》中予以公开,这种通过内部会议窃取他国领土的做法是丝毫不具有国际法效力的。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战败,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包括钓鱼岛。此后日本一直占据着钓鱼岛,直至其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投降。 战败归还 有理有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同属同盟国阵营的中、美、英三国于1943年12月1日发表《开罗宣言》,其中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而在取得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前夕的1945年7月,中、美、英又发布《波茨坦公告》(同年8月苏联加入),其第8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两大公约再三明确了日本的领土范围,并明确务必将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其中钓鱼岛是理所应当的一部分。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 ,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及第六条中均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据此,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与台湾一并归还中国。1946年1月29日 ,《联合国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67号》再次明确规定了日本版图的范围,即“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不包括钓鱼岛。 二战后,根据包括《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内的各种国际法律文件,钓鱼岛在国际法上回归中国。这一结果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之一,是中国人民努力抗争保卫领土的胜利成果,是国际新秩序下的正当成果。 从地理上看,钓鱼岛实为台湾大屯山之延伸;中国和日本是相向而不共架的大陆架,由冲绳海槽分隔,而钓鱼岛就位于冲绳海槽的西侧上沿。依据1960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钓鱼岛理应为台湾岛的一部分。另外,日本国内法对领土范围的界定,同样不包括钓鱼岛,甚至不包括作为联合国托管地的琉球群岛。 就连日本学者也曾承认钓鱼岛属于中国 日本所称最早发现钓鱼岛,是日本吞并琉球后的1884年。其时,相距1534年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已晚了350多年。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即为中国领土,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得出的结论。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他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 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当算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然而,他也是以中国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依据的,该图也是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颜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并照引徐葆光的话称,久米岛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1971年日本左翼报纸《长周新闻》就指责日本不应该非法占有钓鱼岛;2004年6月,日本学者、横滨国立大学教授村田忠禧在查证了大量历史资料后,出版了《尖阁列岛(钓鱼岛)争议》一书,对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的争议进行了简明扼要的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明代以来各种各样的中国地图和文献都把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标注在中国的版图内。 美国介入 加剧复杂 即便证据如此确凿,但美国的介入却使钓鱼岛问题复杂化,给了日本政府非法侵犯中国主权的口实。 战败后,日本政府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附属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私自交给了当时托管冲绳的美国,使钓鱼岛成为了美军的“靶场”。1951年9月8日,将同属战胜国的中国和苏联排除在外,美国及一些国家与日本私下缔结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规定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交由联合国托管,而美国为唯一的施政当局。1953年12月25日,美国施政当局发布《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第27号布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地擅自扩大美国的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裹挟其中。 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又签署了《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又称“归还冲绳协定”,公然把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归还区域”。迫于舆论压力,美国公开表示,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而直到1996年9月11日 ,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近年来,美国国务院一再重申其在钓鱼岛最终主权归属问题上的“没有立场”、“中立立场”。但是果真如此吗?今年7月9日,美国国务院一名高级官员,还宣称“钓鱼岛是《日美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对象”。 无论是早前非法无理的私相授受,还是如今无视中国领土主权的回避态度,美国都在利用钓鱼岛问题妄图遏制中国。“明哲保身”的背后是对日本一系列挑衅行为的默许甚至保护。美国渴望回归亚太、力争霸权的野心一步步纵容了日本的“玩火”,让本来就不应该存在的钓鱼岛争端不断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