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感染制度
院内感染制度
一、口腔科清洗消毒间管理
1、口腔科备有清洗消毒室,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2、清洗消毒间应布局合理。
(1)环境宽敞、通风良好,建筑材料防水。
(2)清洗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区相对独立。
3、清洗消毒间应配备相应清洗消毒设备。
(1)去污区:专用流动水清洗槽,应满足洁污清洗分开的需要,超声清洗机、计时器、净水机等设备。相应清洗用品有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
(2)检查包装区:器械检查包装台、器械柜、带光源放大镜、注油机、纸塑包装袋、医用热封机。
(3)灭菌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灭菌蒸汽用品应为软水或纯化水。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μs/㎝(25℃)。
(4)其他耗材:
1)清洗剂:多酶洗液。
2)消毒剂:适用于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剂、95%乙醇、75%乙醇等。
3)润滑剂:专用水溶性润滑剂。
4)除锈剂:专门用于医疗器械锈迹去除。
4、清洗用具、清洗池等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5、清洗、消毒或者灭菌人员操作时应根据《消毒供应中心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标准操作规程》选用口罩、帽子、手套、防水罩袍、专用鞋、防护眼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6、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工艺、化学、生物监测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要求。
二、牙科综合治疗椅消毒管理
1、应将控制开关、灯柄、治疗台拉手、三用枪手柄等医生手触摸的地方覆盖一次性护套或薄膜,一人一用一更换。
2、医务人员每次进行口腔诊疗操作前、后均应严格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手部有污染或戴手套时应避免接触治疗台物品表面。
3、治疗过程中用过的物品应放在指定容器内,不应随意放臵在治疗台面。
4、每次治疗前和结束后应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有条件的医院应使用防回吸牙科手机或配备管腔防回吸装臵(逆止阀)。
5、综合治疗椅的表面应一人一用一消毒,遇血液污染时,应立即消毒。
6、每日诊疗结束后,每张综合治疗床应用含有效氯0.05%的消毒剂抽吸消毒手机导管系统。
7、每日诊疗结束后应清洗吸唾过滤和沉渣过滤装臵。
8、痰盂随时保持清洁,上、下午诊疗结束后用含有效氯0.05%的消毒剂消毒痰盂30分钟。
三、口腔手机清洗消毒灭菌操作规程
1、预处理:
1)医生每次治疗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
2)使用者及时卸下污染手机,用湿棉球及时擦除手机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放入诊室污染器械回收容器中暂存。
3)清洗人员清点收取使用过的手机,将污染器械回收容器送至清洗间。
2、清洗
1)冲洗:将手机臵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表面污染物。
2)洗涤:冲洗后,用酶清洁剂浸泡2~5min后刷洗、擦洗。部分手机冲洗后可超声清洗器内加酶清洗3~5min。
3)漂洗:洗涤后,在流动水下冲洗或刷洗。管腔用高压水枪或注射器冲洗。
4)终未漂洗:漂洗后,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冲洗。管腔内用高压水枪或注射器冲洗。
5)清洗后手机放入网筐中准备干燥。
3、干燥:将手机逐个从网筐或清洗机中取出,使用高压气枪或注射器吹干管道、风轮轴承表面水分,也可注入75%乙醇干燥。
4、消毒:用75%乙醇消毒手机内外表面。
5、内部保养:使用全自动注油设备向手机内部注入专用的手机清洁润滑油,若使用手工式注油,宜选用喷雾型清洁润滑油。
6、干燥:注油后器械外表应及时擦干,管腔内应用机械烘干、压力气枪吹干,不得自然晾干。
7、检查:用目测或带光源放大镜检查干燥后的手机、器械的洁净度和性能。
8、包装:宜使用纸塑单包装,用医用热封机封口。
9、灭菌: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可不封装裸露灭菌
10、贮存:
1)有包装的应在包外注明物品名称、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及操作人签名或代码,放入无菌物品存放柜。
2)裸露灭菌的应存放于灭菌盒内或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期不超过4h。
11、发放:发放时应保证包装完好。如发现油包、包装破损等应视为污染不得使用,需重新清洗灭菌。
12、注意事项
1)不能将手机浸入消毒液内浸泡,以免腐蚀手机内零件。
2)纸塑复合包装纸面应避免被润滑油浸湿,以免影响灭菌过程中蒸汽穿透。 四、消毒和灭菌原则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6、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7、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8、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
五、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1、医疗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灭菌物品放臵灭菌器的方法合格;灭菌器的仪表运行正常;灭菌器的运行程序
正常。
2、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发生改变时,应当进行灭菌效果确认性生物监测。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3、采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应当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采用裸露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应当对每次灭菌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按要求定期进行生物学监测。
4、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应当定期进行浓度和微生物污染监测。
#浓度监测:对于含氯消毒剂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当每日监测浓度。
#微生物污染监测:使用中的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前言: 洗手!是防止医院感染 最有效、最简单、最经济的方法!
适用对象: 所有的医务人员、护工、卫生员、陪护。
1. 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 洗 手:指医务人员用肥皂或者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
致病菌
的过程。
3. 卫生手消毒:指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达到减少手部暂居菌和抑制微
生物生
长的目的。卫生手消毒不需其他洗手设施如水、干手纸巾等。
洗手设施:1. 水龙头:采用感应式或肘式水龙头;
2. 皂 液:使用小包装皂液
3. 干手设备:普通病房、门诊使用干手机或避污纸
4. 快速手消毒剂:治疗车、检验科、预检必须按要求配备。
洗手的指征:1. 无菌操作前后;
2. 接触不同病人前后;
3. 同一病人接触不同部位之间;
4. 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有破损的皮肤;
5. 接触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后;
6. 脱去手套后;
7. 离开病房、医院或诊室前;
手消毒指征: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
品后;
洗手的方法:1. 普通洗手:六部洗手法: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
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具体揉搓步骤为:
1. 掌心对掌心搓揉
2. 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
3.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
4.双手互握搓揉手指
5.拇指在掌中搓揉
6.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 手消毒方法:
1. 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 严格按照洗手揉搓的六个步骤进行揉搓;
3. 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4. 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洗手、擦干,然后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5. 医务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应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 监测
• 监测频率: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重点部门进行手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
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 监测的重点部门:注射室、治疗室等。
• 手消毒效果的监测方法:棉拭子洗脱法
采样:被检者手消毒后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浸湿的棉拭子在手指曲面从指跟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涂擦过程中同时转动棉拭子;将棉拭子接触操作者的部分用酒精灯灭菌,接触被检者部分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
• 检测:将试管振打80次,取1.0ml待检样品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
平皿,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臵36℃±1℃温箱培养48小时,计数菌落数。
• 手卫生合格的判断标准:执行《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判断标准:
• Ⅱ类:供应室无菌区≦5cfu/m2
• Ⅲ类:普通病房、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清洁区,≤10cfu/m2
• 戴手套的指征:
• 清洁手套的应用指征:
1.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泌物、呕吐物时;
2. 接触污染物品时;
• 无菌手套的应用指征:
1. 无菌操作时;
2. 接触破损皮肤粘膜时;
3. 接触免疫力低下病人时;
• 禁止使用手套指征:
1. 书写病史时;
2. 接触门把手、电话、电脑键盘、电梯按钮、楼梯扶手、手推车手柄、办公用品、医
疗仪器设施时;
3. 取用治疗室内清洁物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