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语言学
交际语言学
(三)
5. 言语行为。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最大的交际单位不是句子,而是完成一系列诸如命令、证实、解释、致歉、祝贺等的行为。后来,在此思想基础之上产生了言语行为理论。
人们一直认为塞尔、(З. Вендлер)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奠基人,事实上最早提出该理论的是牛津学派的学者奥斯汀。20世纪60年代奥斯汀开始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系统的研究,其实他的著作《论言有所为》一书在此之前早已出版。在该书中,奥斯汀首次提到了单数第一人称形式表示行为的动词,如发誓、请求、指责、相信、恳求、怀疑、强调、认为、原谅、建议、打算、否认等,并把该类动词统称为言语行为动词。当前,该类动词无论在欧洲语法,还是俄语语法中都尚未得到充分的研究。此外,奥斯汀还指出了言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形,即话语本身即为一种行为,如我警告你;命令离开;我发誓要干完所有的事等,并把该类行为称为施为句。奥斯汀的这一发现证实,语言不仅可以对现实进行描写,而且语言本身也可以创造一个现实,并成为该现实的一部分。这一观点同后来提出的虚拟现实概念相对应,即现实世界仅是所有可能世界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现实也只是所有可能现实中的一个。
借助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进一步证实,传统上对于“雪是白色的”这一类型句子所进行的研究基本上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要研究该类句子的意义,必须把它看作是在一定情景中完成某种行为,如禁止、许诺、请求等。
言语行为可以是能够传递一定信息的信息性行为,也可以是非信息性的,如为满足交际需要所讲的合乎礼节的话语,以及有关天气和健康状况的询问等都属于非信息性的言语行为。言语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如在“您能不能再明天之前把这本书给我?”一句中,就是以间接的方式来表达请求的。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说话人的交际目的(意图)对言语行为进行划分。然而,人们最为熟知的是由塞尔提出的分类方法。根据所谓的意向功能和语势,塞尔把言语行为分为:
1)陈述,即告知事情发展状况的言语行为。如,学校关门了。
2)承诺,即说话人答应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我会给你幸福的。
3)祈使,即促使别人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请关上门!。
4)表态,即说话人旨在表示感谢、歉意、同情和祝贺的言语行为,如对不起,打扰了。
5)宣告,即说话人具备一定的社会地位后,所进行的能够改变某人地位的言语行为(如任命某人、宣告某项活动开始或结束等)。如,我宣布你们结为夫妻。
6)疑问,即询问某种信息的行为。如,吉尔吉斯语属于哪个语系?。
除此之外,言语行为还包括意向功能(非言语功能,即隐藏在言语中或言语之外的信息)、动机、目的、影响受话人的策略、取效效果、命题、言语和行为方式、交际方法以及交际参与者的感情状态等因素。
显然,要想对言语行为作出统一的、互不矛盾的划分是十分困难的。 首先,因为言语行为是各式各样的;其次,它们的结构也各不相同(言语行为可以由整个篇章构成,如布道稿;同样,一个简单的语气词“啊呀”也可以构成言语行为)。 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关注促使许多研究者开始着手研究一系列同说话人、受话人以及两者之间相互关系等相关的问题。因此,从说话人(言语主体)角度讲,研究的问题包括话语的目的是否清晰、语势、言语策略和言语行为问题、从属于合作原则的谈话规则、预设等。接下来,我们将对预设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为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交际参与者需要具备共同的知识背景。国内一些心理语言学家称之为共同的社会经验(塔拉索夫)。言语行为理论中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 “预设”。
人作为独立个体和社会语言集团成员,其本身所具备的知识和概念的总和称之为预设。从广义上讲,预设是指任何一个说话人所掌握的语言知识。但对于“预设”这一术语也有狭义的理解,即预设指的是交际参与者共同的知识储备,以及双方个人认知的交叉领域。
可见,为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必须具备统一的符号手段(语言是词汇和语规则的总和)和共同的社会经验。但是只具备这些共同性是不够的,还需要了解一些其他方面的知识,如该语言民族的礼节规则、历史、文化和文学等。
格莱斯提出的交际行为理论在欧洲语言学界广为流行,同时他也确立了交际所需的一般合作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交际中每个参与者的言行都应符合当前的交际任务。此外,交际参与者还应遵循一系列准确性原则,格莱斯称之为准则,也
就是说无论是言语的质、量、内容,还是言语方式都不应该违背听话人的期待。例如,量的准则要求人们说的话要能满足交际的需要,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关系准则要求人们要讲对于交际目的来说有重要意义的话。这里使用的是交际能力概念,也就是说需要了解当前情景中哪些话是相关的,哪些话是多余的,甚至说是不合伦理的。质的准则要求说话人不要说一些自认为虚假或者没有说服力的话;方式准则要求说话人明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这些准则被认为是社会行为规范,而合作原则则适用于所有民族文化。
因此,根据交际(言语)行为理论我们可以断定,所有的言语行为都具备一定的连贯性,正是在这种连贯性条件之下实现了说话人和受话人之间行为的交换。 目前,人的言语组织可以划分为五个方面:1)语言天赋— 这是掌握一门语言的前提条件(每个人生来就具备学习说话的可能性,包括人的心理和躯体特征);
2)交际需求,即交际的倾向性;3)交际能力,指的是进行各种形式交际的技能;人可以通过学习具备一定的能力,而天赋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现象;4)语言意识— 一种抽象现象,是由感情、意志、思维和记忆组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5)言语行为— 揭示人的各种行为的系统。
在俄语语言学传统中(Л.Р. 津德尔,Н.Д. 安德烈耶夫,В.Б. 卡谢维奇),对于上述谈到的问题还存在别的理解方式。首先,他们把言语和言语活动区分开来。言语是话语、篇章等的总和,而言语活动则是言语行为的交换。只有在强调现象的动态性和过程性时,才使用“言语行为”这一术语。如果不可以强调过程的话,更常用的术语是“话语”。
言语行为,一方面讲是产生话语以及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传达话语的统一体;另一方面又是接受和理解话语行为的统一体。
俄语语法中,特别关注的是具有一系列变体和变化形式的言语动词:1)表示说话方式的动词:大声叫嚷、低声细语、低语;2)表示交际进行方式的动词:争吵、讨论、同意、解释、要求等;3)表示对说话人的言语进行评价的动词:吹牛、开玩笑、奉承、致歉等;4)表示对受话人产生的感染效果的动词:使相信、请求、命令等。
谢梅宁卡在继承发展言语行为理论的同时,还对独白式的言语进行了研究。他坚信,独白不是一种对话形式,而是一种特殊的交际类型。如果该理论成立的话,
那么就需要创建一种新的交际模式。为此,作者开始研究言语行为的独白特点,并对合作原则进行了全新的阐释,即在每一个交际阶段交际参与者的所有言行都应符合共同的交际任务和总的交际方向。按照这种理解,格莱斯之前所提出的合作原则只是一种具体的对话原则。在进行独白交际时,交际参与者中的一方掌握交际的主动权,而另一方在交际中则是被动的,他需要受制于对方的交际主动权。在谢梅宁卡看来,只有祈使和宣告才适合于进行独白分析。
交际语用特点和一系列操作手段,即影响受话人(读者)的方式紧密相关。此时,对于同一种行为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解方式:表面上说的是这件事,而言外之意则是另一回事,比如说纯个人私利问题。政治、广告中使用的招数,以及谎话、阿谀奉承、谄媚、讽刺、愚弄、取笑等也都包含在内。所谓操作手段指的是话语中使用的各种各样、旨在欺骗受话人的巧妙办法,这是一种蓄意影响受话人的方式。
可以说,调节人们言语行为的准则适用于一般意义上所有合理的行为,同时格莱斯提出的行为准则也可以不断地扩充完善,但是为保证交际取得良好的效果还需要了解一些别的方面的知识。
6. 交际中的个性。现代交际中集中关注的是语言个性,也就是存在于语言空间,即交际以及固定在语言和篇章中的行为原型中的人。个体和交际个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同一个个体中可以同时存在多种个性。至今,心理学中仍然流行着多重个性理念,其极端表现是临床上的个性双重性(心理紊乱)。事实上,一个健康的人总是在不同的领域、使用不同的语言手段来表现自己。
个性是最为复杂的现象,可以存在于不同的实体中:生活在物理世界中的我、社会中的我、理性的我、感性的我和善于进行言语思维的我。所有这些所谓的“我”的实体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如说“感性的我”可以在扮演不同的社会心理角色时表现出来。例如,“今天阳光明媚”这句话包含以下思想:作为生活在“物理世界中的我”可以体会到阳光照耀给我带来的美好心情;说出这句话就意味着“我是一个理性的人”,试图把这个信息传递给交谈者(“社会中的我”),以表示我对他的关心(“感性的我”);告诉他这一消息的同时,“善于进行言语思维的我”也在起作用。
当个性中的任何一个实体受到影响时,受话人个性的所有其他方面也会受到影
响。因此,参与到交际中的语言个性是多方面的,这同言语交际的策略和战略、交际参与者的社会和心理角色以及交际信息的文化意义形成鲜明对比。人在认知周围世界的同时,把自己从这个世界里区分出来,就像是同所有“不是我”的人对立。不难看出,思维和语言的结构就是这样的:任何一个言语思维活动总是能先验式地预知整个世界的存在,同时告知有关主体反应世界活动的存在。
语言个性既是交际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也是语言文化学、政治语言学等的研究对象,只不过它们的研究角度不同。例如,认知语言学不仅研究具体个体语言的民族特点(语言文化学的研究对象),还研究其社会群体特点和个人特点。
随着语言个性概念的发展,出现了一门以此命名的新兴学科,即语言个性学。涅拉兹纳克划分出两种类型的语言个性,即程式化的语言个性和非程式化的语言个性。前者能够反映严格的标准语语言规范;后者指的则是语言修养的“上层”和“底层”。 涅拉兹纳克把作家和文学大师归为语言修养的“上层”,也就是所谓的杰出语言个性(相关内容请参见研究杰出语言个性的萨拉托夫学派的著作)。所谓“底层”是指边缘语言文化(对立文化)的载体或创造者。
因此可以说,语言个性是一个多维构造,既被语言学研究,同时也被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所研究。但是对于具有社会意义的人的外在(物理)属性和内在(心理、精神)属性的总和,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的理解。此外,语言个性还应包括人把语言当作交际手段的各种言语行为的总和,以及语言载体的基本民族文化原型。
根据研究语言个性的方法,可以对语言个性进行进一步的划分。从纯个性角度来讲,可以把个性划分为民族文化型、社会型和心理型;从语言角度,可以划分出言语修养型和语言规范型的语言个性。
交际条件下的语言个性,即交际个性,从总体上来说是个性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因为,人一生中80%的生命是用来进行交际的(听— 45%,说— 30%,读— 16%,写—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