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聘任制实施方案
彰坑小学教师聘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启动内部活力,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细则,实施我校的《教师聘任制》。
一、聘任原则:
在定编、定员、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实行聘任,遵循的原
则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3、执行《办法》中的“聘用聘任的基本原则”。
4、德才兼备、择优聘任、任人唯贤、公开平等、双向选择、
优化组合、注重实效。
5、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强的教改意识,虚心好学,
钻研业务。
6、有教研成果的优先聘任。
二、聘任方法:
1、聘任
本次聘任结合学校实际,采用直接聘任与分级聘任相结合的
方法进行聘任。
教师根据《聘任制方案》和《聘任制实施细则》,结合自己的
实际情况向学校提出岗位申请,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根据教师德才表现,决定聘任与否和岗位安排。被聘任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约。
2、试聘
在工作中,工作态度不够好,工作能力欠缺,为鼓励本人改
正不足,学校对其实行试聘,聘期为一至五个月,试聘期内改正不足,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后,转为正式聘任,试聘期内发给当月聘任工资的50%。
3、待聘
1)执行《办法》中的“待聘人员管理”规定。
2)凡由于本人身体有病、有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个月
以上),解除聘任合同,待聘。
3)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特级教师和中学高级教
师除外),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执行档案工资,不影响工资的正常晋升,达到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
待聘人员安排方法:
(一)经本人同意可在教育系统内流动;可转岗安排;可应
聘工勤服务岗位;可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进入人才市场;可辞去现职到民办学校任教或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
(二)可继续留校待聘,待聘期最长为六个月,待聘期内只
发档案工资(不执行聘任工资),自费进修,待下次聘任。待聘期已过,还不能胜任工作,调离学校,交文教局统一安排。
4、落聘
落聘人员调离学校,交教办统一安排。
5、拒聘
拒不接受学校聘任的教师,限一个月内调离学校,只发当月
档案工资,一个月后还未调出,交教办统一安排。
6、解聘
在聘任期间,不能履行职责的或实践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的或工作态度较差,师德较差的教师,经教育帮助无效者,终止聘任。解聘人员交教办统一安排。
三、结构工资:
结构工资由工资和聘任工资(个人提取部分和预算外收入)构成。
1、工资
指扣除一百元后剩余部分。
2、聘任工资(共分六部分组成)
1)课时工资;2)附加工资;3)兼职工资;4)干部岗
位津贴;5)效益工资;6)奖励工资。
以上方案已提交教代会讨论,原则通过,请教办批准。
彰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