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念刘和珍君2
备课资料
《记念刘和珍君》一处疑难之我见
《记念刘和珍君》中有这样一句话:“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这一句中的“惊心动魄的伟大”一语,历来众说纷纭,争论的焦点是它陈述的对象,也顺带牵连出一个“伟大”是否是反语的问题。
有人认为“伟大”是正语,当指刘和珍等人的从容、勇毅;有人认为是反语,应该是指军阀政府的残暴和血腥;有人认为是“正反语”,既指刘和珍等,又指反动政府;还有人莫衷一是,干脆下个结论:说不清。其中,较典型的看法是第一种。例如许振兴在《试析〈记念刘和珍君〉中两个疑点》中认为:“‘惊心动魄的伟大’是赞颂刘和珍等的勇毅行为和不怕牺牲的精神。‘惊心动魄’指她们的行为、精神震撼人心,用以修饰‘伟大’的程度;‘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这个介宾短语作‘转辗’的补语,补充、突出了刘和珍等的勇毅和无畏,又揭露了反动派镇压革命青年的罪行,同时还给予帝国主义顺手一击。总观这个主谓短语,赞颂是主要的,因此,‘惊心动魄的伟大’当是‘正语’。”再如黄忠顺《〈记念刘和珍君〉一处疑难问题之我见》中认为:“叹号以上的长句言‘三一八’惨案中的被害者,叹号以下的句子说‘三一八’惨案中的刽子手,它们构成一个具体场面中的正反对比内容 ,一方面赞扬了被害者临危不惧、互相救助的伟大,一方面痛斥了刽子手屠杀赤手女子的卑鄙渺小。”现行的教师教学用书也持以上的看法。
笔者认为,将“惊心动魄的伟大”的陈述对象确定为“三个女子”,并由此将其认定为正语,将导致该句和下文无法衔接。下文的“伟绩”和“武功”是不是反语呢?如果不是反语,鲁迅怎么会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反动派的“屠戮妇婴”和“惩创学生”呢?用这样的词语是什么用意呢?难道“中国军人”和“八国联军”的“伟绩”和“武功”是被三个女子的伟大“抹杀了”?如果没有这次事件中刘和珍等人的从容和勇毅的话,他们的功绩就真的很大吗?如果是反语,指反动派的暴行,怎么能说“中国军人”和“八国联军”的暴行被三个女子的“几缕血痕抹杀了”呢?这样表述是什么意思呢?是对比吗?是反衬吗?那只能说反动派更残忍了,更无耻了,怎么能说他们的暴行被三个女子的“这几缕血痕抹杀了”呢?可见,无论如何理解“伟绩”和“武功”,都无法和上文衔接起来。
那么,怎么办呢?循其流而溯其源,还是一个如何理解“惊心动魄的伟大”的陈述对象的问题。看来,这一短语应该不是指刘和珍等人的从容和勇毅,而是指北洋军阀政府的暴行,说以前“中国军人”和“八国联军”的本已十分凶残的暴行都被今次暴行抹杀了,掩盖了,借以突出今次暴行之残暴,就顺理成章了。
理解某句话的意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句不离段,段不离篇。以上仅仅是从跟下文衔接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当然还欠缺说服力。以下从这句话和全段以及第五部分的关系,以至第五部分在全文中的作用等不同层面上,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首先,从全文来看:第一、二部分介绍写作此文的缘起,第三、四、五部分回忆和刘和珍的交往以及叙述刘和珍等人的遇难经过,第六、七部分分析今次惨案的意义。就三、四、五部分来说:第三部分是回忆和刘和珍的交往,着重从正面表现刘和珍的为人:微笑、温和、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第四部分则叙述听说请愿的群众被执政府开枪镇压,后又被证实为是残暴地虐杀,着重从反面揭露反动派的残暴和流言家的卑鄙。在这部分的末尾,作者对反动派的卑鄙和无耻表现出极大的愤慨,他说:“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循着这个思路,第五部分应该写什么呢?显然,不应以赞美和歌颂刘和珍等人为主,而应以更加深入地揭露反动派的凶残和卑劣为主。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题为“记念刘和珍君”,但目的不仅仅是纪念,而是借纪念死者来唤醒生者,也就是作者自己在《〈呐喊〉自序》中所说的“改变他们的精神”。因此,作者把写作的重点放在揭露上。从第一部分的“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已经出离愤怒了”,到第四部分的“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到第七部分的“呜呼,我说不出话”,深刻的议论,强烈的抒情,细节的渲染,对反动派的愤怒的控诉和揭露贯彻始终。对刘和珍等人的人格美,作者当然是怀着无限的深情来赞美和歌颂的,但在本文中,这种赞美和歌颂往往是与控诉和揭露相互衬托,而以后者为主的。 其次,从第五部分看,这部分的确有相当的内容在写三个女子。如写三个女子“欣然前往”,互相救助;写刘和珍是“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写杨德群和张静淑是“沉勇而友爱的”;还写到三个女子转辗于枪弹的从容。但是,如果细细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作者实际上是着眼于揭露的。本部分表现反动军阀残暴的文字占绝大部分。如第二段中“自然,请愿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执政府前中弹了,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创伤”。写张静淑“中了四弹”,“其一是手枪”。写杨德群“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但她还能坐起来,一个兵在她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死掉了”。作者为什么要不惜笔墨地描述这些细节呢?看来,只有一个答案,就是他在刻意渲染北洋军阀政府的凶残,以便让人们认清他们的本质。第三段前半部分的那组排比句固然一再强调了三个女子的勇毅和互助,但其语意的中心还是应落到其谓语部分的“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上,因此,仍是以揭露反动派的暴行为主。对三个女子的赞扬,主要也是为了反衬反动派的凶残。而这部分的最后一段:“但是中外的杀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就更是直接地反面揭露了。该段作为第五部分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内容跟整个部分也是和谐统一的。因此,我们说,第五部分,包括第三段,都是以反面揭露为主的。从这个语言环境来看,认为“惊心动魄的伟大”是指反动政府的镇压和屠杀是适当的。
最后,我们来看看引起争议的这个句子。这个句子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它的主语“这”指代不明,而“这”之所以指代不明,是因为它前边的一句是一个介宾短语,而介宾短语是不可以做主语的。因此,甚至有人提出,这个介宾短语是不恰当的,应该把这个短语的介词和时间短语给删去。这种削足适履的办法,不仅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且大大削弱了原句的表现力。实际上,作者这样遣词造句是别出心裁的。他是有意把三个女子的从容转辗、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对学生进行攒射的反动政府这三种对比鲜明的事物和现象排列在一个短语里,而且以三个女子做短语的主动者,陈述的内容也是三个女子的“从容转辗”,而反动派的“枪弹的攒射”仅仅作为一个补语出现。这种安排,通过善良和凶残的反衬、文明和野蛮的对比,通过强烈的视觉形象,造成了一种特别的氛围和效果,在无情揭露反动派凶残本质的同时,对他们的野蛮、愚昧和麻木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他们是用“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野蛮地“攒射”为了国家“从容地转辗”的“三个女子”,天理何在?良知何在?文明何在?善良何在?而在他们看来,他们可能认为他们又完成了一个壮举,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的壮举。一位作家在一篇纪念“三一八”惨案的文章中写道:“在领袖们的谈笑风生中,年轻的生命们灰飞烟灭;他们的勋章挂满胸膛。”这就是“惊心动魄的伟大”的真正含义!这是怎样的一种讽刺啊!这样表述,既和本文突出使用的反衬手法相一致,又和鲁迅杂文“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风格相吻合,表现出语言运用技巧的高超和娴熟,实乃不刊之言。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惊心动魄的伟大”应是一个反语,指的是“三一八”惨案中军阀政府对爱国学生的血腥屠杀。
我想《记念刘和珍君》在艺术上有以下三点颇值得深究。
一、在创作原动力上,他善于摄取“现代社会的魂灵”,他深感世态炎凉,窥熟于“世人的真面目”,尤其对那“宁蜷伏堕落而恶进攻”的国民精神深感愤怒(人教社教参)。他的写作就是以所谓世态
人情为着眼点来看取社会与人生,摄取其“魂灵”给人以惊心动魄的警示。他除了用笔于“始终微笑着”“从容转辗”“干练坚决”的刘和珍与杨德群们,展示中国女性的勇毅和温和,“虽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的形象;还着眼于罪恶的段政府、下劣的无耻文人,以及那些庸人与“闲人”。文中虽没有勾画他们的“尊容”,但强烈的比照与暗示使那些在阴暗潮湿里的阴暗物们显得多么的丑陋!这种比照与暗示极具有战斗性与鼓动性,可以说这是该文不同于一般悼文的地方。
二、在创作的立场与原则上,有一点通常被人忽视了,就是那个在《故乡》中就已经显露的人道主义思想和现实主义的怀抱与民族之爱。在意识的层面上,“我”更多的是传达出一种“叹息肠内热”的文化政治情绪,因而读来颇能撼动人心。作者为何对“三一八”惨案如此地表示出自己极大的愤慨呢?这不外于戮杀烈士或青年使他感到极点的悲愤。“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他仍然是从进化论的角度,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而青年代表未来,知识就是文明与未来的标记。他将议论提高到民族存亡的高度,足以见出他的制高的峻拔与浑厚,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对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强烈的期待,而这些都厚寄于传承文明与进步知识的人们身上。他对知识分子的责任感与道义感的苛求程度是如此的强烈!
三、在本文中,鲁迅的思想情感是深刻而复杂的,我们看到的是一颗被各种外力作用而已破碎的心灵!
1.作者没有把自己摆在为师的位置上,他严剖自己,而对逝者表示出了极大的尊重。对于纪念,他没有浮泛,更没有旁观,而是用他的心与情、悲愤与炽爱去深味惨案前前后后的以及更多的、更深广的东西。他的思想与情感渗入其中,他用他所能感受到的形诸笔墨,让人看到一个真正思想者的心灵的苦痛与挣扎的具体情状。“他直抒胸臆,将自己的满腔的悲痛与义愤,用烈火般的言辞喷射出来,形成诗意汹涌的感情波涛,并结情为理,化为深刻的哲理韵味和汪洋恣肆的风格,他指着反动派的鼻子怒斥:‘中外的杀人者居然昂起头来,不知个个脸上有血污„„’”(王献永《鲁迅杂文艺术论》)此其一。
2.“欲吐还吞,欲吞不得,吞而复吐”的具体的痛苦的情状与深情叙说。行文说:“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而接下来的却是“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在于无话可说处,作者说:“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但后面又出现了:“我还有什么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而接下来的又是“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而却以“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刘和珍君”作结。对此,目前教学参考书不能给予满意的解释,而只能就事论事,一个一个地,显得很支离破碎。如果我们对鲁迅研究魏晋时代的情况多一些了解,那么,便比较容易理解了。
3.《离骚》式的表述结构。古人评论《离骚》时认为它没有章节,思之所至,悲戚啼苦,时断时续,天上地下,旷怨求索,一唱三叹,这正是作者内在深情在行文情节上的本质反映。在本文中,作者发情于死,但念在生前,“于死者寄生者之情,求生者之道”。作者屏弃了那些虚而不实的冥间想象式的虚无安慰,他始终把死者与性命相联于残酷、恶劣的历史与现实,并与中国的未来紧紧相系(王献永《鲁迅杂文艺术论》)。他要“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最大的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这种深味与哀痛真是难以言状,所以作者很难完整地叙述完有关刘和珍的详细的情节,而只能忍含深痛的,时断时续的。有时他只能说“我说不出话来”而显出秋雨般的夜哭;有时他甚至太激动,而作枯蕉似的悲哀与残荷式的愤怒了。
《记念刘和珍君》的背景资料
1.陶潜的四句诗(许振兴)
文中所引的四句诗是陶潜《挽歌》三首中第三首的最后四句。兹录第三首如下: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崔峣。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2.当年,执政府门前的那阵阵枪响,把所有的知识分子的灵魂都震撼了。鲁迅停止了正在进行的写作,愤然写道:“实弹打出的却是青年的血。”“笔写的,有甚么相干?”他把这一日称作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并且预言:“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果,是一件事的开头”“拖欠得愈久,就要付出更大的利息”。而亲历了这场大屠杀,从死尸堆里爬出来的朱自清,则感到这是一个“可怕的日子”,他奋笔写下了《段政府大屠杀记》,要国人“看看这阴惨惨的二十世纪二十六年三月十八日的中国”,他说那滴在身上的死者鲜血的“红色我永远不忘记”,近在耳旁的伤者的“呻吟我也永远不忘记”,“这真是永久的战稾啊”。时为北师大教务长的林语堂,在悼念他的学生刘和珍、杨德群的文章中,说自己经过了“有生以来最哀恸的一种经验”,“觉得二女士之死不尽像单纯的本校的损失,而像是个人的损失”。刚在医院动了手术的梁启超也特地接见记者,对府卫开枪“轰击群众”表示“极为愤慨”,认为“无论在任何国家,均非依法从严惩办不可”,不如此,“是政府自弃于人民矣”。“呜呼三月一十八,北京杀人乱如麻”,刘半农的诗句,经赵元任谱曲传遍全城;全国上下整个社会舆论尽是一片抗议之声,即使有人要为政府辩护,也不得不先承认开枪之违反民意。
3.墨写的谎说,掩不住的事实
当时的报纸曾有过一个关于惨案发生后当局内幕的报道。据说在内阁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时,“五人阁员之中,对此次事件,又分硬软二派”,但“大家均觉此事倘非有一卸责方法,则死伤如是之多,责任所在,无以自明。遂决定将历次在天安门以‘群众领袖’自命之徐谦、李大钊、李煜瀛、易培基、顾兆熊等明令通缉,加以‘共产党’尊号,此事便算有了归结”。于是就有了所谓“说明真相”的《通电》与《通缉令》,把青年学生的和平请愿说成是“暴徒数百名”在徐谦等“共产党”的率领下,“闯袭国务院,泼灌火油,抛掷炸弹,手持木棍,丛击军警”;自己的蓄意残杀也变成了“各军警因正当防纟晃,以致互有死伤”;最后还要将受害者横加“聚众扰乱、危害国家”的罪名,并故意危言耸听:“国家秩序,岌岌可危”,要求各地军警“严重查究,以杜乱源”。本来就是要推卸罪责,自然是颠倒黑白,不但漏洞百出,而且杀机毕露。因此,《通电》《通缉令》一出,全国舆论哗然,一时成为众矢之的。后来在京师地方检察厅的公函里,根据当日在场的巡警与警官及受伤府卫兵的证词,也完全否定了“暴徒”以手枪等凶器“丛击军警”的谎言,证明政府送去验伤的卫兵系被他们自己所杀伤。真相大白后,作为“罪证”的“洋铁水壶”也成了笑柄。而“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1926年4月1日,《晨报》公布了“三一八”惨案伤亡者的名单:死者46人,伤者154人。人们揭露,在通缉徐谦等六人之外,还有一个五十人的通缉名单,鲁迅、周作人、林语堂等都赫然在内,无非是要借此剪除异己。这自然吓不倒任何人,只是使执政府自身更加陷入重围之中。连本已成为摆设的国会也召集非常会议,通过了屠杀学生的“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决议。于是又有了国务院“阁员总辞职”与段祺瑞颁布对死难者家属的“抚恤令”。对各校举行各种悼念活动,1926年3月30日全市召开“国民追悼大会”,以及各报刊的广泛而详尽的报道,当局也未敢加以阻拦。
4.发人深思的知识者的分化
据报道,惨案发生当晚召开的北京专门以上学校校务讨论与九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上,就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从公开发表的言论看,大体上有三种倾向。一部分基本上站在政府的立场上说话,如时为执政府秘书长的章士钊所主持的《甲寅》月刊发表的关于“三一八”惨案的“时评”,
就几乎照抄了当局《通电》上的文字。研究系的机关报《晨报》上刊登的署名文章虽也轻描淡写地表示要“纠正政府之错误”,重心却在呼吁“制止共产党之暴动”,完全与政府同一腔调地诬陷青年学生“啸聚男女,挟持枪械”,“殴击警卫队”,“铤而走险”;并攻击群众领袖“欲置千百珍贵青年于死地”,以与《通缉令》相呼应:大概任何时候都有这样的自愿充当“帮忙”与“帮凶”的知识分子吧。引起争论的是陈源在《现代评论》上发表的《闲话》。他一方面批驳政府称和平请愿的青年学生为“暴徒”的谎言,强调对杀人的凶手、谋士“一个都不能放过”;而又暗示群众领袖有“欺骗”群众之嫌,并具体指明“三一八”惨案的牺牲者杨德群是被人“勉强”而去请愿的。他的这一指责遭到了杨德群的同学的据实反驳,后来陈源在编《西滢闲话》时也未将此文收入。鲁迅、周作人、林语堂等都对陈源与前述《晨报》的文章提出了尖锐批评。他们认为,群众领袖的失误与政府蓄意谋杀是不同性质的,将二者相提并论,本身即有为当局开脱罪责之嫌。而“倘要锻炼群众领袖的错处,只有两点:一是还以请愿为有用,二是将对手看得太好了”。说他们“欺骗”群众,进而断言(或暗示)死难者“受人操纵利用”,不仅是不符合事实的,而且会曲解这次学生运动的性质。
5.鲁迅在有关“三一八”惨案的文章里,反复讲一个道理,或者说一个常识:人的生命是应该珍惜的,“战士的生命是宝贵的。在战士不多的地方,这生命就愈宝贵”。他忠告致力于中国的改革的人们:“改革自然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非即等于改革”,“以血的洪流淹死一个敌人,以同胞的尸体填满一个缺陷,已经是陈腐的话了。从最新的战术的眼光看起来,这是多么大的损失”。直到多年以后。鲁迅还在讲:“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每一个生命(特别是年轻的生命)的丧失,都给那一代人带来深切的痛苦,因为失去了生命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的;任何以死去的生命为儿戏、做买卖的行径都会引起巨大的愤怒。鲁迅因此向我们每一个人,向我们民族,提出了一个不能、也不容回避的问题:你感到了、并且记得“死尸的沉重”吗?他说:“会觉得死尸的沉重,不愿抱持的民族里,先烈的‘死’是后人的‘生’的唯一的灵药,但倘在不再觉得沉重的民族里,却不过是压得一同沦灭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