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物业工程部工作职责
01-25
住宅小区工程部部门职责
1.0 职责范围
住宅区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内工程技术方面的控制、管理工作, 包括公(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和保养,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2.0管理职责
2.1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公(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及工程改造的计划和统计工作,总结当月工作,安排次月计划。
2.2 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房屋本体公(共)用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2.3汇同其它部门编制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及工程预算。
2.4负责设备(设施)维修及工程改造的实施,外包维修改造工程的协助招标、施工监督、配合和验收工作。
2.5负责设备(设施)登录、建立设备档案,编制设备、材料采购计划。
2.6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7负责业主装修方案和图纸的常规审查和审批,有特殊要求的监督其到相关部门报批;业主装修施工的常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有特殊要求的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2.8负责对用户有偿服务中的工程维修的方案策划和实施。
2.9负责业主有关设备设施的诉求处理。
2.10负责部门员工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2.11负责责任范围的工作规程的起草及修改草案的提出。
2.12 协助服务中心起草和修改公共制度中的有关工程、设备(设施)方面的规定。
2.13负责责任范围的相关质量的控制和记录,记录的保存,过期记录清理及销毁申报。
2.14负责责任范围的相关质量问题的解决,质量统计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提出涉及责任范围的部分的质量体系改进方案,并就相关事宜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
2.1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