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责任书(班主任)
10-20
大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班级的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本班学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甲方:大洋学校 乙方: 班班主任 甲方:
一、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二、 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健全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三、 指导、检查、考核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 认真及时地贯彻落实上级及本镇政府、教委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制订本班级的《安全公约》,用好《班主任手册》和班级点名册。
二、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公益活动,工作深入到每位学生,随时注意学生的动态,以消灭不安全因素于萌芽之中。
三、严禁体罚学生,对学生加强法制、自卫和自救等教育。
四、 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交通、用电、用火、游泳、斗殴、中毒、自杀等事故发生,以及霉雨期、台风期和大雪期、文体活动、课外活动时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 组织贯彻好本班学生学习《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六、 严格执行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并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抢险、抢修、抢救工作,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七、 教育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乘坐拖拉机或三轮车回家或回校。
八、 切实遵守“班级集体性活动,要经校长批准”的规定,并认真计划,严密组织,仔细分析防范,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甲方:大洋学校 乙方: 班主任
签字人: 签字人:
2014年 9 月 1 日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