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样本
预付款保函(样本)
致 公司(下称“发展商”):
鉴于: 公司(法定地址: )(下称“承包商”)已与发展商签订 合同(该合同及附件下称“主合同”)。
银行(法定地址:(下称“本银行”)同意为承包商出具本不可撤销的保函,本保函的受益人为发展商。
本银行同意作为承包商的担保人,就承包商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发展商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银行承担的保证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元(RMB¥ )(等额于主合同预付款金额与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的差额)。
本银行向发展商承诺如下:
1. 保证在收到发展商于保函有效期内送达的依本保函约定的索款函(该索款函格式见本保函第8条),在14个工作日内无条件
和不可改变地向发展商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保证责任限额的履
约保证金。发展商的索款函应符合下述条件:
a)发展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本银行;
c)明确的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第一条所列之限额);
d)附有发展商出具的承包商违约事项说明及相关证据。
2. 本银行在收到索款函时将毫不迟疑地履行前述承诺,并保证:
a) 不主张发展商先向承包商索赔;
b) 不主张承包商有权对发展商主张的任何抗辩;
c) 不主张对发展商的任何抵销权。
3. 主合同项下的工程项目或合同文件发生的任何变化、补充或修
改,或发展商对承包商合同义务、责任的任何忍让及豁免,或发
展商和承包商及任何其他第三人之间的争议或纠纷,经本银行同
意后,均不影响本银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4. 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支付的款项应是支付发展商的净款,包括但不
限于税款在内的无论基于任何原因被要求扣除、扣缴或抵消的金
额,均不能从中扣除、扣缴或抵消。本保函的担保责任将随本银
行按约付款金额而递减.
5. 如遇发展商合并、分立或重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通知本银
行并经本银行同意后,则本保函的发展商权益由其主合同权利的
继受人继承。
6. 本保函有效期限自本保函开具之日起,至承包商供应并运送至发
展商指定送货地点的合格货物加上承包商已完成合格工程的总
值达到预付款金额之日止,本保函自动失效。
7. 发展商的付款要求送达至本保函中写明的本银行通讯地址即视
为送达本银行,如本银行通讯地址变更,本银行有义务及时将变
更后的地址书面告知发展商。
8. 索款函的格式如下
索款函
致【 】:
根据【 】年【 】月【 】日贵行向本公司出具的《预付
款保函》,贵行承诺为【 】公司(下称“承包商”)履行其与本公司
签订的《【 】工程合同》承担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现承包商未履
行合同约定,本公司要求贵行履行该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请贵
行在收到本索赔函后拾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 】元 (RMB【 】)之款项,请贵行立即将该款项付入我公司的
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银行同意,任何由于本保函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应最终由合
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有效的该会仲裁规则解决。
本保函一式三份,发展商、承包商及本银行各执一份。
本保函加盖本银行公章后生效。
担保银行授权代表签名:
担保银行盖章:
担保银行通讯地址: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出具保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