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承担问题
咨询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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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回复日期:2014年4月17日
就贵司咨询出售商品房(二手房转让),作为卖方(企业)应承担的税费及相关的法律依据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现对卖方涉及承担的主要税费整理回复如下:
一、营业税
1、内容简介:税率为5%,单位销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
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内容简介: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
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三)转让财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
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三、土地增值税
1、内容简介:能提供评估价格或购房发票的,按增值额以30%、40%、5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征;不能提供评估价格或购房发票的,按交易价格以不低于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
2、法律规定:《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其他税费项目
综上,作为出让方(卖方),按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税费及金额,以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局的规定为准。以上回复仅供贵司参考,如有疑问请与经办人联系。
顺祝商祺!
附件:二手房交易转让单位或个人(卖方)缴纳税费一览表(供参考)
二手房交易转让单
位或个人(卖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