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住建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目标是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查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宣传安全用气常识,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努力实现燃气行业“大幅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二、整治对象
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的餐饮场所(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据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燃气行为进行整治。
三、检查内容
见附件3。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任组长,市住建委燃气处处长,市燃气局党总支书记、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燃气局其他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县市)住(规)建局(**县能源服务局)燃气分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燃气局安全法规培训科(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
五、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市)燃气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狠抓宣传、检查、落实三个环节,组织工作力量,督促、协调、指导所辖街道、社区及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入户安检摸底调查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燃气用户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二)各区(县市)所辖街道主要负责督促社区全面摸底、排查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和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辖区餐饮场所目录,会同辖区有关单位、燃气经营企业片区专管员联合检查餐饮场所,跟踪、督促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对餐饮场所用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片区专管员,原则上按所供应的餐饮场所每300户设1名片区专管员,主要负责熟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