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租车合同
05-04
出租车租车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同意,甲方将银河出租公司鲁 车租给乙方,租期一直租到更新车为止,达成以下协议:
1、租车时间为 年 月 日起每天傍晚18点起至早晨7点,期间一切事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付给甲方租车押金壹万元整(¥10000.00)。
3、乙方租车期间每天向甲方交租金壹佰贰拾元整。
4、乙方在租车运营期间,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如交通事故,违章,举报扣车等一切人为所造成的车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运营期间不得将车转租或交他人运营,乙方必须依法运营,如发生违法行为(车辆曝光,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喝酒开车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月按规定处理交通违章一次。
6、乙方在运营时间内如不能按时交车,耽误甲方正常运行,每天向甲方赔偿叁百元整(正常保养,维修除外)。甲方负责正常保养维修车辆,在运行时间内,甲方如不能按时交车给乙方,免除乙方当日租金壹佰贰拾元整(¥120.00)。
7、乙方承包到公司更换新车时,一切油汽正常使用由公司验收为止,一切证件齐全。
8、本合同有效期至换车为止。一式两份,双方必须按以上协议规定执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