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旧厂房改造的共赢模式分析
基于旧厂房改造的共赢模式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州市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这种增长是建立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基础上。粗放的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约束日益加剧,传统发展的老路已经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经济发展亟须转型,广州市适时推出“三旧”改造正是破解这一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本文通过总结推进旧厂房“三旧”改造工作的做法,探讨企业、政府、社会共赢模式,为加快“三旧”改造的实施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经验。
[关键词]“三旧”改造;土地价值;整体改造;共赢模式
随着城市进程化的加快,一些曾经位于城市边缘化地区的旧厂房逐步被围合在了城市的中心地带,这不仅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便,而且也影响了整个城市的规划发展[1]。许多工业企业由于环保、安全等要求,逐渐停产,并将原生产企业搬迁到二三线城市的郊区,而原旧厂房用地则腾空出来,或临时租赁,或通过“退二进三”政策改造成创意园。旧厂房的改造成为城市再生及企业增长的一个契机。然而,面对旧厂房改造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如何通过旧厂房改造,实现企业、政府、社会的共赢,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1影响旧厂房改造的因素
城市中的旧厂房是产业结构调整与城市建设互动发展而遗留下来的[2],丧失了原有的生产功能,如何最大效度的挖掘旧厂房用地潜能,促进城市功能空间的多样性,进而推动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有三方面因素的配合:政府政策支持、旧厂房用地权属清晰、土地规划合理。
1.1政府政策支持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广东省在总结佛山“三旧”改造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8月出台《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标志着”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在广东正式推开。作为试点区广州市同年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响应省政府号召,对改造模式进行细化,全面启动了广州市的“三旧”改造工作。为统筹协调广州市全市的“三旧”改造工作,2010年2月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紧接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关于广州市“三旧”改造管理简政放权的意见》(穗府办〔2011〕17号)、《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指引》(穗旧改办〔2011〕70号)《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号)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三旧”改造审批效率,调动各级单位的积极性,并强化政府主导,有计划的安排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至此,旧厂房改造所需政策支持已经成熟。
1.2旧厂房用地权属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