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5企业破产法
贵州大学教案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课程类型 授课对象 授课内容
企业破产法
经济法 所在单位 课堂理论教学 授课时间 管理学院
教学内容提要
一、破产和破产法 1·破产的概念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财产、偿还债务,免除其不能偿还部分,最终取消其主 体资格的过程。 2·破产的功能 3·破产法 破产法是确定破产条件、调整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破产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构成企业破产法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适 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 章所规定的“企 第 业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4·企业破产的法律特征 (1)企业破产发生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之时; (2)企业破产使用于企业法人; (3)企业破产必须有多数债权人存在; (4)企业破产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5)企业破产要公平地清偿债务,即按法律程序和比例公平地清偿。
时间分配及备注
20 分钟
10 分钟
20 分钟
二、破产的条件 1·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的。 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注意:破产障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一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 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二是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不能清偿:就是企业因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而对于全部到期并受债权 人请求债务的清偿,在一定期间内一般且持续不能清偿的客观状态。包括 下列四项要素:1 缺乏清偿能力;2 存在应即时清偿的债务;3 一般且持续 不能清偿应即时清偿的;债务;4 不能清偿是企业的客观经济状况。 三、企业破产的程序 注意几个概念: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 清算组 破产费用 1·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1)提出: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 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破产。 (2)受理: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人是否达到了破产 界限以及破产申请是否提供了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 并在 7 日内决定是 否立案。 2·债权人会议:由全体债权人组成、依法行使破产参与权、决议权,以 维护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的组织机构。 职权:审查有关的债权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讨 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3·和解和整顿:是我国破产制定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属于非必要程序。 4·破产宣告 5·破产清算 破产财产 四 企业
破产的法律责任 1·破产的违法责任(破产欺诈行为) 破产法禁止行为的时间 2·企业破产责任
20 分钟
25 分钟
5 分钟
案例讨论
50 分钟
1、了解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内容
教学目的 及 要 求
2、掌握企业破产的条件和程序
企业破产的条件和程序
教学重点 与 难 点 板书讲授、课堂讨论
教学手段
参考资料
在掌握破产的概念即是指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 致使无法清偿到 期债务,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财产、偿还债务,免除其不能偿还部分,最终 取消其主体资格的过程的基础上, 学习企业破产的条件即经营管理不善造
课后小结
成严重亏损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以及企业破产的程序。
作业
1、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2、企业破产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