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樊城区学生.家长眼中的好老师标准
樊城区学生、家长眼中的好教师标准
1、把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放在第一位,不以分数至上。
2、爱生如子,能允许孩子在犯错中成长。
3、善于理解、激励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
4、不当众批评学生、不训斥家长,理性从教。
5、有“童心”,会和学生交朋友,做学生的“知心姐姐”。
6、把课堂还给学生,能让学生轻松愉快学习。
7、衣着得体,朴实、端庄。
8、面带微笑、语言幽默。乐观开朗、积极向上。
9、多才多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全面贯彻执行,做到秩序井然,风气正。认真贯彻落实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三项规定”的决定,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师德规范,为人师表,要求教师专心教育教学工作,自觉做到“六认真”。无有偿家教行为。组织教师学习师德标兵,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和良好的教育形象。
㈡寄宿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寄宿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15至20分钟的早操、25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或45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8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早操: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每天早上起床后,开展15至20分钟的早操活动;
2、大课间:学校应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25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3、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
4、课外体育活动:《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学校每天安排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即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2次课外体育活动;高中除确保体育
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3次课外体育活动;
5、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