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的相似,等价,合同
矩阵的相 似,等价,合同本文首先讨论了矩阵这三种关 系各自的本质意义;然后分 析这三种关系之间的区别和 联系。 矩阵相似,等价,合同的本 质意义及充要条件 设 是两个矩阵,那么: 1.矩阵等价 与等价 矩阵能够经过初等 变换变成矩阵; 是同型矩阵且秩相等; 存在可逆矩阵,使得 注意,等价与初等变换有 关。秩是矩阵等价关系的不 变量,两个同型矩阵等价的 本质是秩相等。 2.矩阵合同 (1)与合同 矩阵能够经过合 同变换变成矩阵 存在可逆矩阵,使得; 注意,秩相等是矩阵合同的 必要条件,两个同级对称矩 阵合同的本质是秩相等且正 惯性指数也相等。 (2)矩阵合同,则它们的秩相 等,正惯性指数相等,反之 则不一定成立。 (3)合同与二次型有关,同一 数域上的二次型与对称矩阵 之间一一对应,因此矩阵合 同一般针对的是对称矩阵。 二次型的标准形和有定性 (相应对称矩阵的合同对角 阵和有定性)与矩阵合同有 密切关系。从有定性角度 看,矩阵合同则有定性不 变。 3.矩阵相似 (1)与相似 矩阵能够经过相 似变换变成矩阵 是同级方阵且它们有相同 的不变因子[1]; 存在可逆矩阵,使得 注意:秩相等是矩阵相似的 必要条件,两个同级方阵相 似的本质是它们有相同的不 变因子。 (2)矩阵相似,则它们的秩相 等,迹相等,行列式相等, 特征值相等,当然特征多项 式也相等;它们还有相同的 可逆性,可逆时,它们的逆 矩阵也相似。 (3)特别需要注意,两个同级 方阵如果它们可以对角化 (例如实对称矩阵),则它 们相似就等价于它们有完全 相同的特征值(或特征多项 式相等);否则,同级方阵 的特征值完全相同是它们相 似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例:,,尽管有相同的特征值 (相同的特征多项式),但 由于的线性无关的特征向量 只有一个,所以不与对角形 矩阵相似。 (4)学习相似的主要目的是研 究矩阵的相似对角化问题。 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与矩阵的 相似对角化密切相关,可对 角化矩阵相似的本质是有相 同的特征值。级方阵可对角 化的充要条件是有 个线性无 关的特征向量。 矩阵等价,合同与相似之间 的联系和差别 (1)等价关系最弱。合同与相 似是特殊的等价关系,若两 个矩阵相似或合同,则这两 个矩阵一定等价,反之不成 立。相似与合同不能互相推 导,但是如果两个实对称矩 阵是相似的,那肯定是合同 的。 (2)等价,合同与相似都具 有:反身性,对称性,传递 性,因此都是等价关系。 (3)秩是矩阵等价的不变量; 不变因子是相似的不变量; 特征值是可对角化矩阵相似 的不变量;正负惯性指数是 对称矩阵合同的不变量。 (4)对于实对称矩阵,特征值 是相似的不变量,秩和正惯 性指数(秩等于非零特征值 的数目,正惯性指数等于正 特征值的数目)是合同的不 变量,因此实对称矩阵相似 则一定合同。注意,一般情 况下,相似不一定合同,合 同也不一定相似,两者不能 互推。下面是实对称阵相似 则合同的另外一种证明。 证:设都是级实对称矩阵, 若相似,则易知有相同的特 征值,不妨设为:。由于都 是实对称矩阵,因此分别存 在正交阵使得:() = ,即 与同一个对角矩阵既相似又 合同,由相似与合同的传递 性可知与合同。综上实对称 矩阵相似则一定合同。 (5)相似不一定都与对角阵相 似,因此不能与对角矩阵相 似时,并不意味着不能与某 一矩阵相似[2]。 (6)等价是经过有限次初等变 换 可变为 ;相似矩阵可看作 同一线性变化在不同基下的 矩阵;合同可通过二次型的 非退化线性替换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