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09-04
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1、制定自我发展的目标和计划,力争尽快把自己培养成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积极开发、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按规定进行教学活动,课后适时进行教学反思,写好反思小结。
2、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要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开发课程资源,每学期均须开设一节以上的教学观摩课、示范课或教学理论讲座。
3、在教学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语言要规范,板书要工整,教态要自然。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每周至少要听课一节,并写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要反映教学过程,分析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促进自我反思和成长。
5、选编适量的课外作业,要做到符合实际、形式多样、切实有效。
6、重视个体差异,体现因材施教原则。积极提倡教师在课后对本教学班学生进行培优扶困。
7、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教学研究活动,每年订阅一份以上有关教学研究的专业杂志。期末对教研、教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一篇教学心得或论文,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教研教改活动和经验交流。鼓励教师建立个人教学网站,充分发挥资源共享的作用,提高教学信息的沟通与交流的效率。
8、通过教学记录、作业批改、下班辅导、师生座谈等途径,经常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建立多元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
9、通过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展学生兴趣活动,丰富学生学习生活。鼓励和指导学生参加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举办的科技创新和竞赛活动,
培养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