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bec中级考试真题
湘科院团字〔2012〕3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2011年,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进取,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提升品牌,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创新能力,与时俱进,科学发展,不断开创共青团事业的新局面。今年是建团九十周年,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 1、评选对象:全校各分团委。 2、评选名额:5个
3、评选标准:(1)认真扎实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2)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4)有开展团的活动阵地,并能充分利用阵地开展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团活动;(5)积极组织参加或承办各级团委组织的科技文化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6)重视理论研究,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通过开展立项及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作相应专题研究并有成果;
4、评选办法:校团委组织评委根据《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分团委考核办法》对各分团委2011年各项工作考评成绩进行评议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5名为“校五四红旗分团委”。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对象:全校基层团支部. 2、评选标准:
参照五四红旗分团委有关评选标准。且2011年度团支部内部没有团员受过行政处分,无通报批评。
三、十佳社团
1、评选对象:全校各学生社团。 2、评选标准:
(1) 团队成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协作、朝气蓬勃; (2) 团队具有一个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领导核心,团队自身的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
(3) 团队能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相关社团活动,有富有创造性的、一定影响和成果的品牌活动;
(4) 团队财务管理透明、公开。
3、评选办法:(1)各学生社团上交申报材料至校学生社团联合会;(2)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评委根据《湖南科技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例》进行评议打分。
四、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对象:全校共青团员。 2、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四项
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无违纪现象; (3)没受过学校行政处分或批评; (4)积极参加团内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5)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对象:全校各级共青团干部。
2、评选标准:参照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同时热心工作、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严于律己;组织观念强、群众基础好;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在连续任职达一年的院、系、班团干部中评选。
六、十佳团支部书记
1、评选对象:全校团支部书记
2、评选标准:参照优秀团干评选标准。同时,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本人曾获校级或其以上奖励,其所在团支部成绩突出,曾获校级或其以上奖励。
3、评选名额:各分团委限报限报1个候选名额。申报“优秀团支部书记”者须同时申报“优秀团干”,名额占“优秀团干”指标。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对象:全校青年志愿者。 2、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能为集体多做好事; (3)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影响、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团内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4)全年服务时间累计60小时以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受到社会的好评。
推荐名额:以各青年志愿服务团为单位推荐,经系部审核,报湖南科技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审批。不超过新注册志愿者总数的15%。
八、优秀社团干部
1、评选对象:全校各学生社团干部。 2、评选标准:参照优秀团干评选标准。
3、推荐名额:以社团为单位推荐,经挂靠系部审核,报校学生社团
联合会审批。每社团限报2名,年终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不能申报。
九、优秀通讯员
1、评选对象:校系团学网站、团学刊物记者、通讯员。
2、评选标准:热爱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全年在校团委网站、团学快讯用稿10篇以上,或在校级以外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媒体发表团学新闻5篇以上。
3、评选办法:由校团委网站、团学快讯按分配的名额考核,推荐候选人,由校团委宣传部审核。各分团委不另行申报。 十、 “大学生自强之星” 1、评选对象:全校同学。 2、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3、评选办法:各分团委推荐一名同学。 十一、团建工作创新奖 1、评选对象:各分团委。 2、评选标准:
(1)工作与活动紧扣党政工作大局和青年需求,富有积极的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经过积极实施效果显著,有相关的媒体报道; (2)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在增强团员意识、健全基层组织、活跃团的工作三个方面进行认真探索、加强新型组织团建、推进团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取得有效突破;
(3)有一定的现实工作基础,有一定的理论支撑,有系统的工作计划,能基本达到预想效果,对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4)创新涵盖体制机制创新、思路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组织创新,有明确的突破点和切入点,其创新具有普适性的推广和借鉴意义。
3、评选要求:各申报单位上交详细的申报材料。
十二、评选要求
1、“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社团、优秀团支部书记、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等按名额由各分团委推荐,上交申请书和3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书面材料规格:打印稿,A4纸)并填写相关推优表格,报校团委审批。不用附其它材料。
2、其他奖项推荐人员均须填写推优表格。 十三、注意事项
1、为了维护评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各分团委要按照条件严格把关,逐一审查,并进行公示。 2、“十佳社团”、“优秀社团干部”评选由各分团委指导所挂靠社团完成评优推荐,各社团将评优名单直接报送至社团联。
3、各分团委于4月6日前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稿)报校团委刘佳老师处。
附件:
1、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2、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3、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部书记”推荐表 4、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5、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社团干部”推荐表
6、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通讯员”推荐表 7、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8、上交电子稿样稿 9、推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共青团 评优 通知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40份)
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部书记”推荐表
附件4
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附件5
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社团干部”推荐表
附件6
湖南科技学院2011年“优秀通讯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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