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检验管理制度
04-25
一、目的
规范采购原材料检验工作,以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需的各种原辅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及服务的采购检验管理。
三、职责
1、采购部负责采购工作;并负责制定采购订单(除技术要求);
2、采购部负责组织对供方实施评价工作;
3、合格供方的供货,由技术部提供采购技术要求;
4、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对供方的评价。
5、采购货品的质量检验由品管部负责,合格货品的入库由原材料仓库负责。来料不合格品的处理、特采放行由采购部负责。
四、工作流程
1、采购部凭采购申请单和技术部提供的原材物料有关技术要求向合格供方采购所需物料。
2、供货方把采购物品送到后,仓库通知原材料品管员检验材料质量。
3、原材料检验员凭原材料检验标准对供货方送来的物料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对不合格原材料填写退货单。
4、对合格的原材料仓管员凭采购申请单和检验员填写的进货检验记录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退回供货商。
5、当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被检验员判定为不合格但又不影响产品功能时,而我方生产又急需此原材料时,采购部可填写特采审批单,对不合格原材料作让步接收,仓库凭特采审批单予以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