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桩碎石合同书
12-09
打桩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友好互惠原则,甲方将 新建挤密碎石桩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研究,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方式及价款
1、甲方将碎石挤密桩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承包方式为清包工,(甲方提供场地、材料、施工用电、场地达到三通一平,乙方负责机械、人工、技术、资料)。
2、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3、本桩基工程的单价为每延米元,在有负桩超出时,二折一算工程延米数。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 50%时支付总工程款的 ,完工后付至总工程款的。
5、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余款全部付清。
6、施工期限为天,开工日期,完工日期 ,如遇工程变更,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场地达到施工要求,地下障碍物损坏由甲方负责。
7、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进度给予监督,对乙方放线记录,完成工作量,打桩记录,桩位偏移尺寸记录及时进行审核、签证。
8、甲方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外的一切关系。
9、乙方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场内、场外)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10、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技术人员证件,所有进场人员要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
11、如遇到无法施工到设计部位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以上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至工程竣工并付清价款时自行废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