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学论文~~~·
中文摘要
目 录
1、引言
2、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
2.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2.2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
2.3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需要合作农村生产力
2.4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
2.5政府建设新农村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4、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突出问题
4.1.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仓U新缓慢
4.2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协调机制欠缺
4.3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运行机制失范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育成长的对策
5.1 "三位一体"的组织形式
5.2 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5.3 加强指导,用好扶持政策。
5.4 加强监督
5.5 加快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发育机制:
6、总结
7、参考文献
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新模式
一、中文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伴随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问题也日益显现。如何化解"农业落后、农村贫穷、农民辛苦" 的困局,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研究的热点。"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农业经营主体多、生产规模小、农民思想观念陈旧、组织化程度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解决 三农难题,提供了一个目前最为有效的途径。建设新农村,既要借助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提高广大农民组织化程度解决生产和生活中一系列困难,使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也要借用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提高广大农民的管理民主能力,同时也可以从合作社的成长过程中学习一整套民主管理制度,从 而确保新农村建设圆满成功。
Abstract: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with reforming and opening and market economic system, society of our country economy rapid development,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lag problems also are shown increasingly. How to resolve the" agriculture, rural poverty backward, farmer hard" predicament, already became current economy society research hotspot. "3 farming" the problem is caused by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main body is much, scale of production is minor, farmer idea idea stale, the low level of organization.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to solve 3 farming problem, provides one of the most effective ways.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ural areas, should not only by means of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improving the degree of organization of farmers solve the production and life in a series of difficulties, make broad farmer get rich as soon as possible, also wants to borrow the cooperative form of this kind of organization, the majority of farmers to improve the democratic management ability, but also from the cooperatives in the growth process of learning a whole new set of democratic management from the system, and ensure that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success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农村建设 政府
二、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 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 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要长期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坚持 “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 措施。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通过国家政策扶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的稳步健康发展,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现代化国家需要农民组织起来,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农民组织起来, 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更加迫切需要农民组织起来,农民组织起来的最佳选择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 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民在改革开放、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又一创造,其实质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农业现代化的形势而对农业生产关系的适当调整,是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实验。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需要合作农村生产力
农业要建设现代化,必然要经历一个农业现代化和集约化的过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最新的尝试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大市 场的矛盾日益显现。面对规模较大的工商资本,农民要提高竞争力,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必须走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的道路。 要提高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其必然的途径就是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农业生产,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从而使农业生产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实现生产发展。
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会化大生产的突出特点就是专业化和协作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业的市场化趋势日益加剧。由于农业本身属于弱质性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往往 处于不利地位,市场的局限性很容易在农业上体现出来,从而涉及到千万户农民身上。在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基本经营制度上,要实现农业组织与制度的创新,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就必须加强农民的联合,发展合作经济,形成合作组织 通过合作组织,能够实现分散独立的个人劳动向紧密协作的联合劳动转化,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批量采购生产资料,联合引进、使用先进技术。实现农村生产资金、各种技术、多方面信息、
农村人才、土地资源等要素向合作社成员合作占有使用转化,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竞争要求,打破农户内部配置生产要素的约束,整合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提高农村生产设施的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
五、政府建设新农村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战略产业,但是农业生产率低,农产品经营风险大,农业效益低,是弱质产业,国家迫切需要对“三农”在财政、税收、金融、科技和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但因农民个体弱小,这些扶持政策不能起到很好的效益,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急需找到一个有效载体,承接国家各方的扶持,集中各种资源优势,提高效益,加快发展。各级政 府依托合作社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强植保、防疫,依托合作社实施农业重点项目。 国家通过合作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 合作社具有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实 力和动力,为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新品种的引进、科学管理等提 3 供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科技推广、提高农产品质量、品种改良都十分有效。合作社解决了国家技术部门包揽不了、 农民单独又干不成的问题, 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 系。合作社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并组织农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 展,国家通过合作社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扶持,也是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农村新型合作社是指我国农村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在中国农村大地上的农民自愿联合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共同分享收益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合作基金会、社区合作组织等合作经济组织,不包括传统的信用社和供销合作社。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现阶段,其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① 数量增长较快。截至2011年3月底,“我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作社已达40多万家,实有人社农户3000万左右,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2% 。② 服务范围较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民间传统手工编织等各个产业,其中种植业占2/5以上,畜牧业占1/3% 。服务范围已拓展到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土肥植保,农机作业,产品加工、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从事产加销综合服务的占3/5,以运销仓储服务为主的占1/10 。③ 经营能力较强。据2010年初的资料显示,“全国已有4万多家合作社执行了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有1.8万多家合作社取得了„三品‟认证,约I.5万多家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22个省区市的68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了„农超对接‟,直接进入二、三产业经营,赚到距市场最近的钱,为农户获得了更多的增值利润。” 。④ 规范化程度较高。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较为规范的章程,各项管理分配制度较为健全,合作社成员能较好地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⑤ 政府扶持较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财政扶持政策等。以中央财政扶持为例,2003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l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⑥ 带动农民增明显。根据对苏北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样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收入普遍比当地未入社农户收入高20% 以, 有的甚至高出一倍以上。⑦ 合作形式多样。过去农民专业合作社很多是单一产品的生或销售,现在有劳动合作,有土地合作,有资本合作等,形成了多种生产要素的合作。从以上情况可看出,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巨大,其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同时还经营了农村新社区,成为构建
农村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仓U新缓慢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较为普遍的有以下几种:① “合作社+农户”,这种组织形式短期来看对入社农民有一定吸引力,因为人社后在一定条件下由于规模经济,即增强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又可以减少单个农民进入市场时的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从而实现双赢。长期来看,契约与履约之间的时滞性、外部交易关系的多变性以及经纪人假设引发的机会主义行为导致这种组织形式极不稳定。② “公司+合作社+农户”,这种组织形式合作社的功能和角色定位等与第一种形式相比发生根本变化,合作社既是农户与公司发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又是维护农户权益的直接代表。③股份合作型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具有中介功能、服务功能和实体功能,它通过实施不完全的纵向一体化战略,降低交易双方机会主义行为风险,这种组织形式的稳定性、市场竞争力和生命力均较强,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方向。如果从合作社组织力、联合力、协调力和竞争力的角度分析,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创新刻不容缓。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协调机制欠缺
从收入分配机制来看,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的过程中,并没有从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制定有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成长的收入分配机制。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注意保护核心层成员的利益,而忽视外围成员的利益;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互助合作与联合关系不紧密,只是简单的商品买卖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与社员分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果“两张皮”;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遏制农户的议价能力,使其在与合作社进行契约谈判时处于不利地位,农户的生产与交易往往受到“挤压”,农户基本分享不到农产品加工、流通中的增值部分。从风险补偿机制来看,目前,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创利多的市场繁荣时期,没有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和风险保证基金,当市场风险或自然灾害风险发生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对社员进行风险补偿。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运行机制失范
我国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是国有和乡镇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还是农民或其他组织兴办的,普遍存在以下问题:① 组织制度不健全。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有的章程不规范,有的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如议事制度、监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还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设立财务管理机构和监事机构。② 民主管理未能落实。据农业部统计,目前我国农村“能人”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占总数的60% 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普遍形成了“一股独大”或“几股独大”局面,其运转主要依靠个人权威来维系,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会员、成员很少能参与决策和管理。③ 地方政府干预过多。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不仅直接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决策,而且可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作为维持地方政府或村委会支出的主要财源,使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名义上的法人地位,但没有必须拥有的法人财产权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育成长的对策
第一、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国际经验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阶段发展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创新的方向是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和产业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控股公司“三位一体”的组织形式。①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巩固壮大是“三位一体”的组织形式创新的基础。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一定发展的基础上,为了发展和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价值和原则,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互利关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互助和民主的基础上发展,由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的社团法人。。③ 产业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控股公司。所谓产业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控股公司,是指处于农业产业链条中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控股的龙头骨干企业群。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没有与之建立长期稳定协作关系的龙头骨干企业群作支撑,根本不可能夺取市场的竞争优势,农民也就不可能通过这个组织获取更多的利益。
第二,认真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确保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活动依法、规范、 有序运行。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 关规定,让广大农民了解成立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掌握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使 广大农民积极组建和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参与合作社的运行、管理、监督的自觉性。 要增强管理人员“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 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加强指导,用好扶持政策。一要建立辅导员制度,要在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内部组 建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构,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工 作;二要搞好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增强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并 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定期进行知识更新;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 履行职责,按照“发展、规范、整合、提质”的总体要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绿色食品等有机结合起来,指导相同类别的合作经济组织搞好整合,指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提质;四是借助中央“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 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的要求,用好用活扶持资金,把扶持资金真正用到发挥农民专业 合作社的作用上来, 并做好使用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五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信贷、 土地、 税收等有关方面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倾斜,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增强合 作社的示范带动能力。
第四,加强监督。首先,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的要求,加强内部监督。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要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按照章程规定 实行民主管理, 利用服务, 分享盈余, 查阅本社章程、 成员名册、 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记录、 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按程序召开会议和行使表决 权,对违法违规行为加以制止或举报。其次,搞好外部监督。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建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审计监督制度, 要制定监督管理办法, 要做好对合作社依法规范运行的检 查和财务审计,要保证内部监督得以实现,要对损害合作社的利益、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的 行为给予纠正,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罚,要对违法行为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加快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发育机制:
① 积极营造有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舆论氛围。通过舆论宣传,使他们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业服务化体系,
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效迎接国际强势农业挑战的主要途径,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农业“第二次飞跃”、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手段。② 加快形成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是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的条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③ 加快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育成长是市场化过程之后,各级地方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在推动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应通过营造有利于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发展的政策氛围,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需要的包括产权在内的所有要素市场,改善和优化本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环境,以此来吸引和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兴办农。
六、总结
在未来发展上.应进一步优化政府的支持政策,措施.并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在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机制欠缺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尤其要加大对规模大、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从大面上的“撤 芝麻盐”支持向对重点合作社进行支持转变.同时. 应鼓励合作社内涵式的发展。从对合作杜发展数量 的支持向对合作社发展内在质量的支持转变.鼓励 合作社做大做强.除了资金扶持、税收减免等“硬 性”支持外.应加大技术指导、知识指导、营销指导等 “软性”支持的力度.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真正解决其发展缓慢、机制欠缺等问题.推动我国农民专业 合作社快速健康地发展民专业合作社。
[参考文献]
[1] 李亚新.我国12% 的农户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N].农民日报,2011—07—04.
[2] 孙建.首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将举办[N].农民日报,2010—05—18.
[3] 回良玉.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组织[N].农民13报,2009—07—13.
[4] 徐旭初.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J].江苏农村经济,2010,(12).
[5] 赵泉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困境分析— — 以机制问题为中心[J].贵州社会科学,2010,(10).
[6] 刘明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认识[N].人民13报,2007—07—02.
[7]胡卓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9
[8]张岩.王 琦.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法律 问题研究〔J〕.西部金融.2009.
[9]郑有贵.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特路径与政策研究 〔J〕.农村经营管理.2008
[10]王文献.董思杰.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责难问题的形成 及原因分析〔j〕.衣村经济.2008
[11]田祥宇.我因农民专业合作社责金短坟的原因及对 策研究〔J〕.会计之友.
[12]马彦丽,孟彩英.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J].农业经济问题,2008(5):55—60.
[13]韩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
[14]廖祖君,赵璐,凌渝智.公司领办型合作社发展研究[J].农村经济.2008(10):119—121.
[15]孙浩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成与运行机制研究[D].陕西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
[16]李昆,傅新红.政府行政介入农民专业合作中所引致的不稳定制度制衡[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3):38—41.
[17郝小宝,陈合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研究[J].调研世界,2007(5):73—76.
[18]周文根.基于企业框架的专业合作社激励机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7):47—51.
[19]黄胜忠,徐旭初.成员异质性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