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代会代表选举推荐工作通知
(通知)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
鄂前团字„201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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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关于做好旗第七次
团代会代表选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团委、中小学团委、少先大队、旗直机关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并报经旗委和市团委批准,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将于2011年11月下旬在敖镇举行。为了更好地完成旗第七次团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保证团代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做好旗第七团代会代表选举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构成意向、产生办法和代表条件 (一)代表名额:出席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共112名。
(二)代表构成意向:代表的名额分配既要根据团员青年数量的多少,也要照顾到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中,团的专职工作者占到15%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占60%左右。妇女代表不低于40%、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40%,党员不超过60%,代表平均年龄在28周岁左右。
(三)代表产生办法:各基层团组织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反复酝酿协商,经广大团员推荐或党团组织协商提名,并广泛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意见,按照多于团旗委分配的代表名额(见附件1)的20%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审查后报送团旗委。团旗委原则同意后,各选举单位于10月31日前分别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并将正式代表个人登记表及汇总表报团旗委(附件2、3)。
(四)代表的条件: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中国共产党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带头完成团内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能够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团员青年为全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旗第七次团代会代表的选举、推荐工作。代表的选举推荐要严格坚持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协商产生,确保质量。
(二)各级团组织于11月1日前将代表登记表(一式两份)、代表汇总统计表和代表1寸蓝底免冠彩照1张报送到团旗委办公室,同时将所有表格、汇总表和照片电子版发送到团旗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乔鹏,联系电话:7622279,[1**********])。
附件:
1.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 2011年10月21日
主题词:共青团 代表大会 通知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 2011年10月21印发
(共印130份)
附件1: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
代表登记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
附件3:
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地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