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台搭建合同
展台搭建合同
甲方: 苏州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XX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秉承友好合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 2012 年 10 月 19 日在 苏州体育中心2012苏州秋季房交会XXXX展台搭建),服务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进行展台的修复、搭建、安装、拆卸、运输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方案图进行施工。展位结束后,乙方负责展台的拆卸。
2、乙方负责按时向展馆交付特装管理费、接驳电费等展馆所需收取之费用。
3、乙方在施工时所造成的物料损坏及人员安全、劳资等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服务时间:
1、在 2012 年 10 月 18 日前展台搭建完毕。
2、在 2012 年 10 月 21 日下午5时拆展。
三、验收标准与方式:
a) 乙方按甲方确认过的设计稿进行施工,乙方提供给甲方合格安全的产品,最终经甲方确认。
b) 甲方在 2012 年 10 月 18 日按设计稿进行验收。
四、合同总额RMB: 105000 元整;大写:壹拾万零伍仟 元整。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房交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RMB: 105000元;大写:壹拾万零伍仟元整 元整。
2、乙方提供正规的发票。
六、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遵守合同及方案确认稿,乙方必须按确认稿施工。
2、如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搭建和未按甲方要求搭建展位及提供相关设施、设备。甲方有权不再支付剩余搭建费,并保留向乙方追加所涉全部损失。
3、因乙方搭建上述展位所涉及的和引发的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为确保展位的正常展示,乙方申请的电容必须≥30A,不得停电。展示期间,乙方须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同时也包括安全和卫生工作。
5、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制作安装。
6、甲方必须在遵守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
7、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任何一方不守约,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毁约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或合同期限内双方发生争执,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和签约地仲裁机构解决。
八、如果甲方下次展会需重复,按这次合同价的60%收费。
甲 方:苏州XX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苏州XX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营业部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