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太原市教师资格证试讲通知
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中专(技工)学校:
根据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
将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学能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包括已经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另一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
教师资格(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今年暂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
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融,无需重复申请。申请人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确定一个学科。
三、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
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
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
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
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
及其以上学历,其他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
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
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
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
学历;
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要求申请人将其学历证书送交相关学
历认定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三)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
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
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不作要求);申请语文学科教师
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取得山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
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
案、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规律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
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
能力等。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各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要求
见各县(市、区)网上报名需知。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太
原市教育局规定的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具体操作要求见《网上报
名须知》(附件2)。
太原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联系单位
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申请人由本人所在单位
填写,非在职申请人由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
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教学实习鉴定表;
8.申请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携
带以上材料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到太原市财政金融职
业中专学校西院(西羊市街19号)进行确认。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携带以上
材料按县(市、区)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
行现场确认。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人员范围: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和在学期间缺少教育
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已具备一种教师资格、现要申
请其他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
2.测试方式:采取讲课的方式。
3.测试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11日
4.测试地点:太原幼儿师范学校(地址:兴华街67号)
5.领取测试证时间:2012年6月7日-6月8日
地点: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西院(西
羊市街19号)。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携
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领取;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教师资格人员的测试证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
领取。
(四)体检
2012年6月12日至6月13日每天上午(空腹)到太原市
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府西街262号,漪汾桥东路南)进行体检。
体检收费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五)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
教师资格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
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公开信息,耐心咨询,尽可能为申请人
提供便利。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公正。
3.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必于2012年6月3日
前将本区域内的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的花名表报市
教育局人事处。
附件:
1.太原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认定机构及联系电话
2.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3.2012年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使用教材
附件1: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太原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 指定认定机构及联系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人事处 2020341
迎泽区教育局人事科 4159432
杏花岭区教育局人事科 2359605
万柏林区教育局人事科 6186482
小店区教育局人事科 7174823
尖草坪区教育局人事科 5640584
晋源区教育局人事科 6592554
清徐县教育局人事科 5722505
阳曲县教育局人事科 5521263
古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5214663
娄烦县教育局人事科 5321099
附件2:
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流程
时间:2012年5月26日—2012年5月31日
1、登陆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进入“网上申报”,点击“注册”,认真阅读“申请人必读”和
“网上申报协议”。
2、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
机构”。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
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县(市、区)
级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是指本人户籍所在地或本人所在单位所在地的教
育行政部门。
3、选择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根据确认范围选定认定机构设立的现场确认点。
4、阅读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5、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
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再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上传
照片。
填写信息应注意:
(1)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2)出生日期、个人简历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格式为:
yyyy-mm-dd(如:1988年3月17日为1988-03-17)。
(3)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派出所(如:太原市***区***
派出所)。
(4)所学专业名称可以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
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5)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
(6)电子邮箱请填写个人常用E-mail地址。
(7)照片须严格符合上传要求,且上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
格申请表上所贴照片一致。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zhaopian.jpg。②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
不得超过20KB。③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8)个人简历信息从初中毕业填起,至少填写两条以上。
(9)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无法找回。
(10)注册成功后,请详细阅读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如有必要请打印留存。
(11)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4纸正反打印《教师
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12)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网上填写
的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纸质《思想品德鉴定表》
上所填内容一致,到本人工作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
章,无单位的申请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人事档案存
放机构进行鉴定。
6、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报名结束前,申请人可以凭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
陆密码和验证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修改后
需点击“修改”方可修改成功。
7、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可以随时查看个人申请各时间
段的状态,申请状态有: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待审核、
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认定未通过等六种审核意见。
其中: “网报未确认”为申请人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成功,“待
审核”为现场确认成功状态,“审核通过已编号”为网上认定成
功状态。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
符不予受理。
2、申请人在信息审核意见为: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不全、
认定未通过三种状态下,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上网修改个人
信息,否则不能修改。
附件3:
2012年太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使用教材